采购需求
说明:
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不需要投标人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
4.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物业管理。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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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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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服务参数 |
分项预算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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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宾阳县公办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 |
项 |
1 |
一、保安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制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行政辞退和开除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直系亲属及本人无精神病患史,体能素质好,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持有保安员证人员、退伍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及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的待岗学生、现学校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合同派驻的保安或自聘保安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安保服务岗位职责 (一)全面负责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门卫管理和校园防火、防盗、治安巡逻,维护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和领导下,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配合学校及时受理校园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及时、正确处理校园内的各类突发事件; (四)协调并配合学校安全防范,提供安全力量支援; (五)随时出员,为师生提供紧急求助服务; (六)抽调临时安保力量,做好学校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七)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委托管理事项 依照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一)各学校大门的24小时门卫管理:包括负责门卫周边与大门外的车辆指挥与停放; (二)配合各学校,受理学校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校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 (三)校园秩序的维护:校园内车辆停放和安全管理等; (四)校园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重点部位的定点守护; (五)检查出入校门的物资,校外物资进入校门,要认真登记检查,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或搬出校园凭学校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核验无误后放行; (六)学校内楼宇(如行政办公楼、实验楼、教学楼等)的定时清场锁门; (七)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并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 (九)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十)承担校方提供安保服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如:桌椅、电扇、空调等)、通讯工具、照明设施、安保器械等的维修,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 (十一)其它属于安保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四、加强保安人员培训与管理工作 ▲1、加强培训,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保安服务公司要加强对派驻保安的教育培训工作,对重新审查合格予以保留和新招聘的保安人员,县公安局和教育局要定期组织培训,可以先上岗再轮训,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天。培训合格后,由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办理保安员证,确保持证上岗。 ▲2、配齐装备,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能力。保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统一着装,随身佩戴“保安人员执勤证”。保安人员的服装和标识由保安公司按自治区统一样式制作或购买。保安人员上岗时必须配备必要的电击棍、钢叉、报警哨等装备器材,严禁保安人员将有关装备借予他人或带离工作岗位。 ▲3、加强管理,规范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保安人员日常管理工作机制,寄宿制学校必须实行保安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受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用人单位不得指派保安人员离开工作岗位,不得动用保安人员从事与校园安全无关的事务,严禁专职保安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活动,切实做好定岗定员定责。 五、保安人员数量要求: ▲1、本项目需配备安保人员796人(具体人员数量及分配详见附件一)。 |
2436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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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并按要求提供服务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宾阳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交付方式:现场服务。 五、验收标准、规范: 1、符合合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服务内容符合或优于合同要求; 3、中标人提供所招标采购的服务、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作为验收的参考依据; 4、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5、中标人在服务成果验收时由采购单位对照采购文件的服务参数全面核对检验,对所有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查,如不符合采购文件的服务需求以及提供虚假承诺的,按相关规定作违约处理,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费用,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6、采购标的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如有最新的按最新的执行; 7、验收不通过的,根据采购人意见进行整改,直到验收通过为止,期间产生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8、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执行。 六、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七、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包含以下部分,包括: (1)工人工资、福利:人员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节假日加班及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待遇等; (2)劳保用品、服装费:一切劳保用品费用; (3)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 (4)工具材料费:除采购人提供以外所需的工具及材料; (5)设备费以及办公费:除采购人提供以外所需的设备以及办公设备费用,包括打卡机采购; (6)巡逻工具、对讲机等费用。 (7)招标代理服务费、保险费和各项税费。 (8)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内容(包括验收)中产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付款方式: (1)服务费实行按月支付,采购人按月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服务费(中标金额/12个月)。每月所支付的服务费均相等(本月产生服务质量考核扣钱的除外)。从中标供应商配备安保人员到岗并开始实施服务工作之日起开始计算,足月的月份服务费为月金额,不足月的月份服务费计算方法为:(中标供应商月服务费报价金额)÷(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实际工作天数=不足月的月份的服务费。当月实际的服务费,在下一个月 20日前采购人以转账方式,足额转入中标供应商指定账户;转账前中标供应商将相应的合法、有效财务资料交给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财务业务往来的相关要求,以采购人的财务审核制度为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费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由于2024年宾阳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安保服务项目于12月31日到期。采购人为确保2025年学校安保工作无缝衔接,已与原中标供应商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宾阳县公办学校(幼儿园)安保服务合同,保安人数、服务质量、支付服务费与原合同一致,续签合同期限为两个月。根据2024年每月支付经费测算,安保人员770人,两个月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共计(大写)人民币叁佰玖拾陆万肆仟零柒拾柒元肆角(¥3,964,077.40)。鉴于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的原因,以上费用需从2025年宾阳县公办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服务费中扣除,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费则从按要求提供服务之日起计算及支付。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服务期内,采购人因特殊情况(如重大节日、重大集会、重要会议、重要接待和外事活动等)需要临时增派安保人员的,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服务费用结算按照当年政府最新调整的南宁市执行的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计算公式: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 ▲3、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的内容提供服务或服务未达标准的,采购人可解除本合同。 (2)采购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时,中标供应商不认真重视,并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采购人可终止与中标供应商所签订的本次安保服务合同。(考核根据附件二《保安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表》) (3)中标供应商必须重视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擅自将服务合同转包或部分分包给第三者,采购人可报财政监督部门批准解除本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据南宁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要求以及缴纳各种社会保险的规定要求向员工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保及其他保险。中标供应商每季度向学校提交物业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工资等相关凭证复印件。供应商的报价中必须按该条款要求充分考虑“人员配置要求”中各类人员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节假日加班及补贴、高温补贴、员工福利待遇等费用。投标时请按本项目“人员配置要求”提供各类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其他应缴保险等费用的预算表。 6、中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承担第二、第三年度服务预算金额波动风险因素。 4、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如果与投标时承诺的服务不相符,采购人有权依法向财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消其中标资格。 5、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未能按本项目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相关要求向采购人交付服务成果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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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本政府采购项目现执行的有关政策、法律及法规,如有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法律及法规相抵触时,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最新规定执行,且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其他: (1)是否进行演示:否 (2)是否要求提供样品:否 (3)是否现场踏勘: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