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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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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2250001602909 发布时间:2025-02-25 文档页数:77页 所需下载券:10
2025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租赁

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供应商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40%,剩余60%每半年支付一次。

备注:①预付款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②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按皖财购〔2022〕556号文规定,采购人可不再支付预付款。

2

服务地点

长丰县境内。

3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累计不超过3年的采购合同,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标的名称:2025县级电子政务外网租赁

所属行业:信息传输业

二、项目概况

县政务外网是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按照国家政务网络相关标准、要求建设的全县统一公共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是国家、安徽省、合肥市电子政务外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覆盖县-乡镇(街道)-社居委(行政村)统一的电子政务专网,与县政务内网物理隔离,与互联网逻辑隔离,其目的是减少重复建设,节约投资,推动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三、服务要求

(一)县政务外网租赁模式、建设目标与原则

县政务外网租赁将采用“以租代建”模式,成交供应商承建县政务外网网络(含设备及光纤链路等),承担在服务期内的网络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保证其正常、稳定运行。

1、目标

成交供应商整合网络资源,完成县直部门的横向连接,市、县、乡镇(街道)、村居纵向连接,建设结构合理、边界清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县政务外网,为县级政务信息门户提供网络支撑,为各个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提供支撑,通过县政务外网平台,促进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政府的监管能力、服务质量与政务信息化水平,为实现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2、原则

(1)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县政务外网建设充分利用各单位已有的局域网络、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2)统一标准、保障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保证系统的标准性、规范性和安全可靠运行。

(3)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县政务外网纵向覆盖市、县(市、区)、市辖区内街道(乡镇)和社居委(行政村)四级,横向覆盖县级所有县直部门(含二级机构等)。

(4)突出应用,强化服务。立足我县实际,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紧扣政府业务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突出应用,务求实效。

(二)租赁需求

为保证县政务外网的现有应用不受影响,同时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和满足近期业务应用需要,本次的县政务外网租赁应满足网络结构基本不变,接入点、接入网络带宽适当扩容的租赁需求。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1、网络架构

由于国家和省电子政务外网均采用MPLS/BGPVPN和千兆以太网络技术,与现有县政务外网网络技术架构相同,且安全可靠,为便于县政务外网与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此次租赁继续沿用现有县政务外网网络架构。

2、接入数量及要求

乡镇(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及其下属机构、事业单位和部分重点企业统一接入县政务外网。县直各部门(乡、镇、开发区)先将各直属单位、分支机构、下属机构等汇聚接入本单位后,统一接入县级政务外网。接入数量不少于80条。

(1)所提供的县政务外网网络光纤链路上下行速率达到 300M(采用上、下载大文件方式估算);

(2)光纤网覆盖全县,不得有盲区;

(3)接入县政务外网网络可用率不低于99.9%;

(4)县政务外网链路必须具有良好的扩展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

(5)提供的电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电信业务规定,租用期内,需提供线路两端的光电收发设备;

(6)每接入点可迁移;

(7)提供专用线路组网所需核心、汇聚等网络联通所需的相关设备。

3、互联网出口及要求

县政务外网要求提供不少于2个互联网出口,带宽各不低于4G,各条主备用。互联网出口至少分别提供16个NAT互联网地址和64个DMZ区互联网地址。

NAT互联网地址和64个DMZ区互联网地址,拥有独立的出口,可直接接入运营商的城域网骨干网络,并用拓扑图的形式画出骨干网络,指出本次租用的接入点,标明各骨干路由的带宽和设备型号。

(1)每个互联网出口应提供2条不同路由的光纤,两条互为冗余备份,任意1条链路出现中断事故时,不影响网络访问。

(2)建立完善的巡检制度,监控互联网出口状态,及时发现网络中断故障。

(3)每条链路独占上下行速率恒定4Gbps,平均丢包率不高于0.1‰,可用率不低于99.99%。

(4)每条链路提供的互联网IP地址,除TCP80、8080、443端口外,根据要求指定开放端口,无任何限制,不再另外收取IP地址费用。如果运营商变更,需要协助相关网络备案变更工作。

(5)必须具有良好的扩展性,确保满足将来因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升级扩展需求。

(6)IP宽带业务网络传输时延:接入设备端口到国内大型网络媒体网站的传输时延≤10ms;点到点的丢包率:接入设备端口到国内大型网络媒体网站的丢包率≤1‰。

4、县政务外网广域网

县政务外网要求分别至少提供2条市到县广域骨干网链路,各条主备用,实现市与县MPLS/VPN互联,形成统一完整、功能完善、安全可靠、上下贯通、覆盖广泛的市政务外网网络体系。

5、县政务外网与国家、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

要求县政务外网纵向上能够实现与省、市政务外网的对接,实现与国家、省政务外网MPLS/VPN对接互通。

(三)网络架构及性能要求

从规模上看县政务外网是一个典型的大型城域网,网络应用主要以基于IP的应用为主。因此要求:

(1)基础网络系统应进行合理清晰的层次划分和设计,建立合理的网络结构。

(2)除了设备本身具有的高可靠性以外,对网络建立相应的备份光纤链路和自动迂回通路,网络拓扑合理以保证路由协议的快速收敛,对重要的设备全部配置可更换备件,并做好应急通信调度预案。

(3)支持综合业务(语音、视频、流媒体组播)能力。

(4)每个接入点上下行速率恒定,速率不低于300兆,其中重要网络节点不低于1000兆。汇聚层设备性能、接入层设备性能应具备弹性扩展能力,支持板卡、链路带宽升级,一旦设备性能、带宽不能满足要求时,在不影响现有接入应用和网络质量的情况下提供升级。

(四)县政务外网与国家、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要求

1、与省政务外网平台的互联互通要求。按以下要求实现省直厅局与合肥市、县(市、区)对应部门的业务贯通:

(1)跨自治域的路由信息交换问题。采用静态路由方式向对端发布IPv4/IPv6路由,通过子接口互联,因市政务外网与省政务外网分别处于不同的自治域内,省政务外网放置在合肥市的接入节点路由器是省政务外网的边界路由器,国家和省补助的路由器将作为市政务外网的边界路由器,故它们之间需要交换不同自治域的路由信息。

(2)VPN跨域问题。采用VRFtoVRF的方式解决VPN跨域实现,由于市政务外网与省政务外网分别处于不同的MPLS域内,PE设备在不同的MPLS域内。要实现纵向VPN从省到市、县(市、区)之间的贯通,需解决VPN跨域的问题。

2、完成市政务外网与国家、省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所涉及的路由器参数、配置调整。

3、完成县(市、区)接入市电子政务市政务外网MPLS、VPN业务所涉及路由器的参数、配置调整。

(五)运维服务

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网络维护服务

服务内容包含县电子政务外网的运维(网络可用性监测、设备硬件和软件运行维护及故障修复、网络巡检)等。

2、网络安全保障服务

对县电子政务外网进行安全运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安全运维、安全演练,网络安全策略梳理,提出并实施优化措施等,保障网络传输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包括技术支持、辅助故障定位、制定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方案、资产统计和管理等服务。

(六)其他服务要求

为县政务外网用户提供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的服务,其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开通7×24小时故障受理电话,负责用户申告障碍的一点受理和一点管控。

2、开通7×24小时咨询热线及电子邮箱,负责实时解答用户的各种网络问题。

3、负责VPN业务的开通、迁移及撤销工作,并协助用户端调试、开通相关业务。

4、负责VPN延伸业务的开通及撤销工作,配合县电子政务网络设备参数配置调整。

5、收到客户的障碍申告后,综合监控人员将在15分钟内予以响应,并按“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和相应的应急调度预案进行障碍处理。原则上县政务外网基础网核心层网络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汇聚层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接入层最长中断时间不得超过白天6小时、夜间10小时。

6、收到新增、迁移、撤销县政务外网光纤接入点公函后,应在5日内施工完毕,并将用户确认回执按时反馈采购人。

7、提供县政务外网光纤接入管理系统供采购人使用,满足对光纤接入登记、迁移、报修、监管、数据统计、定制报表等服务功能。

8、成交供应商应做好资产动态梳理、统计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工作。

9、接受采购人对县政务外网基础网核心层、汇聚层、接入层设备参数、配置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0、成交供应商应实时监控县政务外网骨干链路、汇聚链路及县到县(市、区)广域网链路的实际带宽使用情况,当带宽出现瓶颈时,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对链路进行升级,确保政务外网网络运行稳定。

11、成交供应商应在每年度服务考核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运维总结文档,文档材料中应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接入点开通清单、接入点服务确认单等内容。

12、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应完成县政务外网网络资源梳理、VLAN科学规划,IP实施科学划分等工作,并形成相关文档报县数据资源局备案,期间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四、人员配备要求

成交供应商至少需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运维人员2人。负责督促落实业务故障申告、维护维修需求等。提供7×24小时无障碍电话响应,在出现业务故障时作为第一受理点,在规定时间内落实解决,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总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99.00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与原线路对接、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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