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
3.1.采购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00,000.00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涉及核心产品 |
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
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 |
1.00(项) |
2,0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价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报价内容 |
数量(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 |
1.00(项) |
2,000,000.00 |
总价 |
无 |
★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
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
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
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包1:
序号 |
采购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产品名称 |
不涉及 |
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
3.2.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海绵城市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咨询服务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1 |
★ |
|
一、采购项目概况 2023年5月绵阳成功申报全国“十四五”第三批海绵示范城市,在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背景下各区积极开展行政区域内海绵城市建设工作。2023年7月31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加快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区组织编制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全域系统化推进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科学指导各项任务有序落实,指导海绵城市相关项目设计、建设等,决定开展《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完成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指导服务工作并通过评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现状调查,以排水分区为单位,对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进行评估。2.进行要素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确立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明确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实施路径及策略。3.打造示范片区。对示范片区进行重点分析,精细化编制建设方案,谋划重点项目,建立数学模型,科学评估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效果。4.为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对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设计文件是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进行把关,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并为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参加验收并配合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指导帮助业主单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及技术指导服务 (1)编制2023、2024、2025年的示范期实施方案,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同时梳理出一批近期建设项目,建立近期建设项目库,支撑示范期绩效目标达成。 (2)现状调查与海绵城市建设条件评估。以排水分区为单位,通过调查分析绵阳高新区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气象水文、降水、径流及洪涝特点,地形地貌与地质,河流水系与水生态,水资源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水设施现状等,分析绵阳高新区自然本底、规划建设情况,综合评价海绵城市建设条件。 (3)确定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进行要素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国家、省、市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及绵阳高新区建设海绵城市的内在需求,系统构建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总体思路和技术路线。 (4)明确海绵城市建设指标及目标任务。将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具体指标分解落实到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住宅小区等工程项目。 (5)海绵城市建设任务方案设计。制定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整体统筹推进,并提出建设任务与投资估算,梳理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作出相应建设指引,方便管理部门从整体上把控建设进度,以达到系统化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和需求。 (6)提出海绵城市建设分区指引和管控要求。识别规划范围内山、水、林、田、湖等生态本底条件,提出海绵城市的自然生态空间格局,明确保护与修复要求;划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分解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建设指引;结合高新区用地现状与规划,衔接高新区控规成果和土地出让等相关工作,分解海绵城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至地块,并提出建设指引。 (7)提出规划措施和与相关专项规划衔接的建议。针对内涝积水、水环境污染、水生态功能受损等问题,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原则,制定积水点治理、截污纳管和河湖水系生态修复等措施,并提出与城市道路、排水防涝、绿地等相关规划衔接的建议。 (8)海绵城市是一项系统统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保障机制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完善、技术标准、政策出台、后期运维管理、资金保障以及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工作安排和建议,为海绵城市理念在项目建设中落实提供制度保障。从组织、制度等方面提出海绵城市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和建议。 (9)打造示范片区。对示范片区进行重点分析,精细化编制建设方案,谋划重点项目,建立数学模型,科学评估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效果。 2.技术指导服务 对绵阳高新区海绵城市建设进行全过程专业技术保障,对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设计文件是否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进行把关,项目施工过程中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并为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参加验收并配合建设效果专项评估。指导帮助业主单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3、成果形式: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四川省、市相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具有合法合规性、统筹性、合理性、实际性,满足绵阳高新区相关部门的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及上级部门考核。 |
3.3.服务要求
3.3.1服务内容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服务要求名称 |
服务要求内容 |
1 |
★ |
其他服务要求 |
1、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无论是否被采购人所采用,成交供应商都不得对外发布。 2、采购人提供的资料文件,供应商负有保密责任及义务; 3、其他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中约定。 4、供应商应充分自行考察本项目现场,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风险,对现场现状考察不充分,理解偏差造成的报价偏差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3.3.2.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符号标识 |
商务要求名称 |
商务要求内容 |
1 |
★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
2 |
★ |
服务地点 |
绵阳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 |
3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
4 |
★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5 |
★ |
付款进度安排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通过2025年度绩效考评后(如市级不开展当年度绩效考评,则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代为验收,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通过2026年度绩效考评后(如市级不开展当年度绩效考评,则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代为验收,验收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4、合同期满成交供应商提交最终项目成果,采购人确认通过后 ,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6 |
★ |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
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
7 |
★ |
人员配置要求 |
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至2026年6月前,至少派驻一名具有给水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并具有海绵城市方案实施经验的专业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驻场,驻场时间每周不少于四天,该名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的安排,制定工作计划,审查相关设计图纸是否达到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提出专业意见并指导现场施工,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
3.4.其他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按采购文件第五章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后续服务方案及履约能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