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满足塘厦镇市政环卫管养服务项目的工作需求,需购买塘厦镇市政环卫管养服务车辆燃油,确保市政环卫服务正常有序地开展,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助力塘厦镇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注:
附件1:资格条件承诺函
资格条件承诺函
(样张)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环节结束后,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采购包1(塘厦镇市政环卫管养服务车辆燃油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服务期为3年。合同终止条件为服务期截止或合同签订后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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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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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按月支付):支付比例100%,(一)按月支付。由中标人办理加油IC卡给予每月采购人加油额度,于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10日前在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共同对上月采购人车辆加油的发票及消费小票核对无误以后,由采购人按最终结算价向中标人支付上月油款。 因财政资金安排或财政部门资金拨付而导致时间延误除外,上述付款时间均指采购人将付款申请递交至财政部门的时间,因采购人使用的为财政资金,中标人未按要求请款或财政审批原因导致未能如期付款的,采购人不以违约论,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二)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车辆资料及要求办理中标人的加油IC卡,使用IC卡为采购人车辆加油。IC卡按采购人资料要求设置限油品,限车辆,凭密码加油,并配合采购人做好车辆加油监督管理。 (三)中标人负责提供实际使用油料情况明细表(即:每台车辆的加油明细及汇总金额)供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确认,待双方核对一致并盖章确认。 注:付款结算时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最新公布的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乘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下浮率(优惠率)进行计算得出具体价格。即:中标人在实际供油当天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公布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为基础,按下浮率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广东省当天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1-中标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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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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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或与中标人合作的合法固定加油点人员)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期: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采购人在用油过程中将不定期对油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对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检验不合格的油品,采购人有权拒收,而中标人则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油品,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期:验收期:对每年、每次加油的验收期为车辆经中标人加油点加油后至本次所加油用完为止,如油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且中标人应将油品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如不更换,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以及终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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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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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合同条款: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服务响应要求:投标人对于采购人提出的突发情况响应,应在120分钟内响应,且响应后9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配合解决突发情况事故。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权重%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 |
塘厦镇市政环卫管养服务车辆燃油项目 |
项 |
1.00 |
3,339,000.00 |
3,339,000.00 |
1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
附表一:塘厦镇市政环卫管养服务车辆燃油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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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塘厦镇市政环卫管养服务车辆燃油项目。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油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1)0#柴油:符合GB 19147-2016《车用柴油》 (2)92#汽油:符合GB 17930-2016《车用汽油》 3.采购人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4.供应量:根据供油时间、需求确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成本及合同期内的未来油价市场价格波动等的因素,并保证服务期内能够按时供应。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承诺在服务期内授予中标人实际数量,也不承诺在服务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二、总体要求 1.本项目投标的油品必须是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油品。 2.中标人负责招标文件对中标人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提供加油站点、油品供货、运输、验收及相关服务等。 3.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如发生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中标人所提供的油品具有抗磨损性、抗氧化安定性、防锈防腐蚀性、抗泡、抗乳化性、橡胶适应性、保护密封材料、防止泄漏、质量等要求,如未能达到采购人要求,按违约处罚。 5.中标人投标时所承诺提供的油品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停产(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若中标人未能按原价提供更优质的货物,按违约处理。 6.中标人所提供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成品油质量。保证不停供、不断油、不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油品或掺假油,不短斤缺两,按国家规定出具正式发票。 7.中标人需承诺在市场供应紧张的情况下,保证采购人的用油优先加油。 8.中标人应具有加油站或供油企业安全措施,确保加油、送油相关活动的安全。 9.必须由中标人的工作人员进行加油,禁止由司机自行加油。 10.中标人在实际供货时,若被发现提供的货物未能达到投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采购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并追究相应责任。 ★11.后台能汇总每台车加油数据和总数据,每月定期导出并报送采购人。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国家原油及成品油、质量保证书、油品各项指标等文件。 2.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方案,保证油品质量问题包退包换,同时承诺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确立存在问题时,鉴定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并由中标人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3.中标人须保证采购人作业车辆相应油品加油,不影响采购人车辆的正常运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油。 4.加油站点需为采购人提供专门的加油通道,避免站点内出现排队加油高峰,保证采购人车辆用油以及调度上能保持灵活机动。加油时间段为24小时,具体时间由中标人与采购人协商确认。 5.不论何种情况,24小时内作业用车进入加油站加油,均能受到良好的加油服务。 6.中标人提供的加油点为采购人提供加油服务,保证采购人车辆所需油品的供应。 7.中标人根据本项目的服务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油品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内容。 8.中标人须协助采购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事项。 四、报价及结算要求 1.本项目以下浮率进行报价,燃油结算价格=广东省当天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1-中标下浮率),结算价包含运抵使用单位的设备价格、标准附件价格,运输、装卸、检测验收合格、售后服务所需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付款结算时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最新公布的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乘以中标人投标报价时的下浮率(优惠率)进行计算得出具体价格。即:中标人在实际供油当天以广东省物价局最新公布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为基础,按下浮率进行结算,结算价格=广东省当天成品油官方价格(元/升)×(1-中标下浮率)。 3.下浮率报价一旦核实确认,不得再做更改。投标人的下浮率报价必须是唯一的,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成本及未来油价市场波动的风险,本次投标报价的下浮率在合同供货期限中保持不变。 5.投标报价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及一切售后服务费用。 五、验收及售后服务 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中标人(或与中标人合作的合法固定加油点人员)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采购人在用油过程中将不定期对油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情况。对中标人原因导致的检验不合格的油品,采购人有权拒收,而中标人则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油品,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验收期:对每年、每次加油的验收期为车辆经中标人加油点加油后至本次所加油用完为止,如油品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更换,且中标人应将油品送有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如不更换,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关费用,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以及终止合同。 4.中标人须指定1-2名熟练业务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结算与核对工作,定期向采购人提供有关资料,及时处理好与定点加油相关的事项并按要求每月向采购人报送加油报表。 六、采购人配合条件 1.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列明在项目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条件。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及协调,如:根据合同规定及时付款,及时签署有关确认文件、提供交货所需的相关工作条件等。 3.采购人有权利对油料进行抽检,若发现油料质量不达标、数量不符等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如若该情况发生两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与中标人的供应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中标人若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保留追诉权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交付的货品规格、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采购人有权拒收,并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若连续出现2次类似情况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加油服务的,每发生1 次,将承担违约金贰万元;一年累计发生超过5 次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保留追诉权利,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提供油品或供货的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使采购人遭受损失或因此扰乱正常管理秩序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采购人仍然需要供货的,中标人应如数补交,并向采购人偿付逾期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1%的违约金;如采购人不需要的,中标人应按逾期或少交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如中标人累计出现三次或以上该类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人出现供货能力不足的现象以致采购人有理由相信中标人无继续履约能力,或中标人擅自将与采购人签订的供货项目提供给其他供应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对其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中标人如经有关部门证明、声明或报道等确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时交货,采购人仍然需要中标人交货的,中标人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7.中标人供应的货品若为国家公布的伪劣产品,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 8.采购人认为中标人供货质量与合同不符,双方协商不成时,经第三方鉴定中标人所供货品确属伪劣商品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承担货品的检测及运输费用并扣除已供油品总额5%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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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