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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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20%合同款,60%的合同款按每季度付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付剩余20%合同款。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市肥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
二、项目概况
为强化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加强环保专项检查,做到环境监管精、稳、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惩治违法排污。本项目拟招1家环境保护第三方专业机构给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供“环保监管巡查”服务,即受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在肥西县辖区内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各类环保执法检查、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信访调查、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建立、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等工作。
三、服务需求
中标供应商受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在肥西县辖区内开展以下工作:
1、提供环保政策解读及法律咨询服务。掌握国家最新政策,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动态,及时准确提供决策服务。结合区功能规划、管理政策等区域特色政策规范,构建环保专业咨询平台;
2、提供环境问题诊断及综合整治方案服务。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进行环境现状评估,排查风险隐患,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建议和整治方案;
3、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环境调查和处置等工作;
4、开展环保业务培训等服务;
5、组建检查小组,深入企业调查环保等问题,对检查结果负责并进行档案数据管理,按时提供服务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
6、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处理环境污染投诉 。
具体如下:
(一)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组织技术专家团队对肥西县辖区内的100家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1、检查内容:对企业的环保检查应涵盖且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检查企业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
(2)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3)检查企业雨污分流及或清净下水系统情况。
(4)检查企业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并开展评估;
(5)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环境应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物资配备情况;结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开展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
(6)检查企业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执行情况;
(7)检查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仅针对设置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并参与比对监测现场监理;
(8)检查企业环保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及“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9)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核算企业排污总量;
(10)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检测落实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2、检查要求:
(1)每次隐患排查需根据企业排污类别、管理重点的不同安排专家;
(2)每次检查一周内制作隐患排查报告,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人及其委派的专家共同签字后报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3)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及时上报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4)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安排人员对专家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建立台账。
3、汇编企业环保警示录及环保启示录。结合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点及环境管理薄弱环节进行一企一档的整理,编制重点企业环保警示录。同时,收集肥西县及合肥市企业典型案例、经验做法,编制环保警示录。
(二)配合开展各类行动
安排不少于 4名专职人员服务县生态环境分局调度,配分局开展各类行动,应对各种突发环境应急处置。
1、根据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参加各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汇总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及时上报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整改要求后,开展“回头看”,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送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2、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开展各类环境信访件的现场调查。
3、对排查的辖区内工业企业逐家建立环境保护电子档案。 定期更新,并将更新后数据报送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4、对肥西县辖区内100家企业进行雨污水混接排查,对混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四、工作方式
1、企业的环保检查。工作开展前,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根据检查内容设计相关检查表格,进行现场信息填写,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立即书面反馈核查企业,同时抄送一份至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同时,根据企业的检查情况做好重点企业的环保情况备忘录,协助分局对违规企业做好“回头看”跟踪督办。
2、环境信访调查。接到交办的环境信访件后,按规定时限到现场调查。根据信访事项的请求等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把握各种情况。调查取证要做到以下要求:核实投诉内容是否属实、调查投诉问题产生的原因。环境信访事项经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上报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并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回复信访人做好解释、说服、答复工作。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递交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后期根据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做好跟踪督查。
3、各类专项行动。根据各项专项行动开展要求,配合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汇总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及时上报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整改要求后,开展“回头看”,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送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工作计划
1、企业的环保检查
季度计划:根据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定的企事业单位检查名单,工作小组每季度对名单企业的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2、环境信访调查
根据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的信访案件内容,在信访案件处理限期内完成调查。
3、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内容由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根据专项行动开展要求,配合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分1个包,100家企业,采购人按实际中标额支付中标供应商费用,所支付费用包含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不少于1 辆巡查车辆;为本项目配套的办公设备、检测设备;为本项目配备不低于1名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和4名专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工资(含五险一金);坐班人员的用餐费、交通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家费;开展环保培训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项目组人员坐班服务。
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采购人有权在进场服务前,对以上人员的学历及职称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进行查验,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外包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意见将作为支付费用的重要依据。
注: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实施前由采购人负责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中标单位出现以下违规现象之一时,将扣除总价的5%作为违规处罚:
1、中标单位应对企业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保密;
2、严禁中标单位以调查名义在企业推销相关环保服务及设备;
3、严禁中标单位在企业检查时收取费用和礼品。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技术资信分(90分) |
综合分析 |
由磋商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基本情况、项目背景、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等综合分析内容: 1.基本情况了解全面,项目背景、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透彻的,8≤F≤12分; 2.基本情况了解较为全面,项目背景、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较为透彻的,得4≤F<8分; 3.基本情况了解程度一般,项目背景、区域内存在的环境问题分析一般的,0<F<4分); 4.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12 |
服务方案 |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做出的服务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1.服务方案与需求结合紧密、考虑全面细致、合理可行的,10≤F≤15分; 2.服务方案与需求结合较紧密、考虑较为全面细致、较为合理可行的,得5≤F<10分; 3.服务方案与需求结合一般、在全面细致、合理可行方面一般的,0<F<5分; 4.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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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 |
由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1.应急措施考虑全面、科学合理的,8≤F≤12分; 2.应急措施较为全面、较为科学合理的,得4≤F<8分; 3.应急措施在全面完整、科学合理方面一般的,0<F<4分。 4.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注:F为本项得分。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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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资质 |
1.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环境保护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得2分; 2.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8分。 (2)环境保护类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得2分,满分8分。 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至少包含姓名、职务、职称、学历、专业等); (2)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3)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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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 |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颁发的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服务能力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的得2分; 2.具有CMA计量认证证书,得2分; 3.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均无效。)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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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业绩 |
2017年1月1日起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供应商具有区、县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或环保管家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需另附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否则不得分。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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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荣誉 |
1、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荣誉,每个得3分,满分9分。 注: 1.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须能体现供应商名称,如无法体现,须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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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下列证书: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状态为“有效”)。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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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分(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