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2年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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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206230000269544 文档页数:76页 所需下载券:10
肥西县2022年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

采购需求

(以下需求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20%合同款,60%的合同款按每季度付款,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付剩余20%合同款。

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服务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4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5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 R

二、项目概况

为强化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加强环保专项检查,做到环境监管精、稳、准,规范企业环境管理,惩治违法排污。本项目拟招1家环境保护第三方专业机构给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提供“环保监管巡查”服务,即受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在肥西县辖区内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各类环保执法检查、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环境信访调查、工业企业“一企一档”建立、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等工作。

三、服务需求

成交供应商受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委托,在肥西县辖区内开展以下工作:

(一)提供环保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咨询服务。结合区域功能规划、管理政策等区域特色政策规范,构建环保专业咨询平台。及时掌握国家最新环保法规,了解最新政策动态,为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二)协助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对辖区及企业进行环境现状评估,帮助排查环境风险隐患,规范企业环保行为,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建议和整治方案。

(三)协助开展区域环境调查和处置等工作。为肥西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提供信息管理服务和辅助决策工作。

(四)组织开展企业环保业务培训等服务。

(五)组建检查小组,深入企业调查环保等问题,对检查结果负责并进行档案数据管理,按要求提供环保管家服务工作台账和工作报告。

(六)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理环境信访投诉。

(七)协助采购人开展其他工作。

项目内容根据辖区内环境保护领域工作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实施期间政策变动,则按政策要求进行服务内容调整):

1、工业企业日常排查

对企业的环保检查应涵盖且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检查企业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

检查企业废气、废水收集处理及设施运行情况;

检查企业雨污分流及或清净下水系统情况;

检查企业固废(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外运记录和台帐,并开展评估;

检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环境应急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物资配备情况;结合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工作,开展企业环境隐患排查及隐患整改情况跟踪;

检查企业改扩建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执行情况;

检查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仅针对设置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的企业)并参与比对监测现场监理;

检查企业环保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及“一企一档”建立情况;

检查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核算企业排污总量;

核查企业污染物排放自行检测落实情况及环境信息公开情况;

核查企业污染物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

检查要求:重点排污许可企业每年不少于4 次,简化排污许可企业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检查不得少于2人,巡查结果及时进行报送。对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监督企业整改,协助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执法、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

2、饮用水水源地及排污口巡查

根据采购方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排污口进行巡查。

3、环保法规、政策宣传及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 2 场环保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至少开展 1次行业管控类环保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企业环保管理认识和水平。

4、配合开展各类专项行动

配合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国家、省、市等环保部门组织实施的各类专项行动,包括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大气强化监督、清废行动、绿盾行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排查等。

 5、建立工业企业“一企一档”

对排查的辖区内100家工业企业逐家建立环境保护电子档案,定期更新,并将更新后数据报送采购人。

6、环境应急工作

应生态环境工作需要,按要求完成采购方安排的其他环保、应急等突发及临时性工作。

四、 工作方式

生态环境综合监管巡查服务,第三方应按周制定工作计划,每天汇总当日检查情况、信访处理等台账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工作结果报送采购人。

1、企业的环保检查。工作开展前,由第三方设计相关检查表格,进行现场信息填写,并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当场书面反馈核查企业,同时抄送一份至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根据企业的检查情况做好重点企业的环保情况备忘录,对违规企业做好“回头看”跟踪督办。 在检查中发现监管对象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或其他认为有必要报告的事项时,须立即向采购人报告。

2、专项行动开展。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汇总专项行动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并及时上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提出整改要求后,开展“回头看”,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形成工作报告及时报送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项目预算为31.6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完成本次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分1个包,采购人按实际成交金额支付成交供应商费用,所支付费用包含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不少于1 辆巡查车辆;为本项目配套的办公设备、检测设备;为本项目配备不低于1名负责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和4名专职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工资(含五险一金);坐班人员的用餐费、交通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家费;开展环保培训等为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采购人有权在进场服务前,对以上人员的学历及职称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进行查验,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依规处理。

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外包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意见将作为支付费用的重要依据。

注: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分条件外,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其余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签订后服务实施前由采购人负责核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附:

肥西县2022年第三方环境监理服务季度考核细则

一、环保巡查工作开展情况(50分):各项细则扣分均在本项分值内扣完为止。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

得分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说明

1、制定工作计划

 

 

 

5

 

围绕年度环保中心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安排年度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任务。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5分;

2、未按时制定年、半年、季度、月工作计划和编写半年及全年工作总结的,每缺一项扣1分。 

每月需确定工作重点,并制定月工作计划,任务进度安排到周。

2、企业巡查

20

 

对100家工业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书面巡查记录,发现环境问题的及时上报。指导工业企业建立环保电子档案。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20分;

2、未达到巡查频次的,每缺一次扣1分;

3、现场巡查时未携带必要的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取证,未及时上报环保局的,每次扣1分;

4、未认真询问并实地踏勘、未详细记录现场情况、未认真制作《现场巡查记录》、未存档备案的,每次扣0.5分;

5、未按序时进度完成企业环保电子档案建立的,每少一家扣0.5分。

1、巡查频次要求:工业企业不少于每季度1次;

2、本项考核指标所指巡查频次,以现场巡查记录和照片为准;

3、环保电子档案应具有远程查询、实时更新等功能,并在合同期前半年内完成。

3、重点环境信访投诉调查

15

 

按照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对信访案件进行调查。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15分;

2、受理案件取证率达到100%,每低1%1分;3、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人信息导致举报人遭打击报复的,此项不得分;

1、取证率指对受理案件的取证数占受理数的百分比;

2、所有信访案件都要赴现场取证。

4、巡查问题上报

 

 

 

10

 

巡查情况应按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环保局。及时将现场巡查记录、影像资料及有关证据归档,不得外泄。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10分;

2、报告不及时,汇总上报不全、不清或上报资料不符要求的,每次扣0.5分;外泄资料情节轻微的每次扣1分,较重扣2分;

1、巡查结果上报的时间以书面正式报告时间为准;

2、外泄资料行为依据环保局调查结果为准。

二、服务质量情况(40分):各项细则扣分均在本项分值内扣完为止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说明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说明

5、巡查质量

15

 

被巡查企业在上级环保部门或县环保局组织的各类环保检查中,发现存在固有性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未上报县环保局的。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15分;

2、县 、市级和省、国家级检查发现的每一次分别扣1分和2分。

1、被巡查企业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以正式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督办类文件、行政处罚文书为准;

2、对照最近一次现场巡查档案和被巡查企业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的起始时间,确定是否属于固有性。

15

 

被巡查企业因举报投诉被上级通报督办,或媒体曝光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属于应查未查未报的。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15分;

2、市、省、国家级环保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媒体通报曝光的每一次分别扣2分、4分、6分。

按照被上级下文通报督办、媒体曝光的时间考核。

6、工作纪律

10

 

第三方环保监管巡查服务人员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工作纪律。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10分;

2、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和群众,虚报瞒报的每一次扣3分;

3因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方法方式粗暴、推诿扯皮被服务企业投诉反映的,每一次扣2分;

4、泄露群众、企业的隐私和机密的每一次扣2分;

5、向被巡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假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获取利益或借机推销产品或服务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纳入一票否决管理

向被巡查单位和个人进行吃拿卡要、假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获取利益或借机推销产品或服务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直接解除当年服务合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宣教培训情况(10分):各项细则扣分均在本项分值内扣完为止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得分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说明

7、宣教培训

10

 

根据县环保局需要,对企业和群众开展环保专题培训、环保宣传教育等服务。

1、达到考核标准的,得10分;

2、未按要求制定年度环保宣教计划的,扣5分;3、年度未开展2次以上工业企业专题集中培训会、未组织3场以上环保进乡镇、社区宣教活动的,每少一次扣1分。

年度环保宣教计划须在服务起始首月内书面报县环保局备案。

四、奖惩情况(附加项,加、减分项各5分)

考核指标

分值

考核得分

考核标准

评分细则

说明

8、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5

 

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

当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一次性分别加531分。

加分项

9、受到通报批评和处罚情况

5

 

受到国家、省、市级通报批评。

当年受到国家、省、市级通报批评的,一次性分别减531分。

减分项

考核总得分

 

 

说明:考核结果按得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向第三方中标单位支付当季服务费用的100%;考核得75(含)-90分的为良好,支付当季服务费用的80%;考核得60(含)-75分的为合格,支付当季服务费用的60%;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支付当季服务费用。考核后扣除的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支付。

七、注意事项

成交供应商出现以下违规现象之一时,将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规处罚:

1、成交供应商未对企业相关台账资料进行保密;

2、成交供应商以调查名义在企业推销相关环保服务及设备;

3、成交供应商在企业检查时收取费用和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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