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地质勘测服务A包
一、技术要求
1.工作方法及执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
1.1工作方法
钻探须采用绳索取芯钻进技术;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固体矿产岩心钻探技术管理六项指标执行,并应遵守现行绿色勘查施工规范要求;钻孔为75度~90度斜孔,终孔口径不得小于75 mm,岩心直径大于等于48mm。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工作供电极距AB长度为1~2公里,测量极距MN长度为20~100米。采集数据参数为卡尼亚电阻率、阻抗相位。
激电测井采用四方位地-井测量方式,采用10mMN方位测井测量或A5M0.5底部梯度电极系测量,点距选用5~10米,异常段可加密到1~2.5米。
1.2执行规范要求
本次普查钻探施工和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工作标准及技术要求主要依据如下: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20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33444-2016)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0078-2015)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4-2020)
《地质勘查钻探岩矿心管理通则》(DZ/T0032-92)
《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 0227-2010)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0079-2015)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20)
《固体矿产勘查档案立卷归档规则》(DZ/T0222-2004)
《时间域激发极化法技术规程》(DZT 0070-2016)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勘探技术规程》(DZT0280-2015)
《电阻率测深法技术规程》(DZ/T0072-2020)
《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 0297-2017)
《地球物理勘查图式图例及用色标准》(DZ/T0069-93)
《地球物理勘查技术符号》(GB/T14499-93)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21)
1.3工程质量
1.3.1钻探工程质量
1.3.1.1岩心采取率
钻探施工采用大口径岩心钻,终孔孔径Φ75mm,要求全孔取心,全孔岩心采取率不低于80%。采取率不够时应及时进行补采。采出的岩矿心,洗净后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颠倒或任意拉长,岩心应按规定编号,每回次应填放岩心牌,岩心箱应进行编号,岩心箱规格要合格且坚固。
1.3.1.2钻孔弯曲与测量间距
机台应采用校正后的测斜仪及时、定点测量钻孔顶角及方位角,机台地质人员要对仪器校正及测量过程进行全程检查监督。
技术要求如下:直孔施工中每100m顶角偏斜不应超过2度,斜孔施工中每100m顶角偏斜不应超过3度;实测钻孔顶角小于或等于3度时,每钻进100m测一次顶角,顶角大于3度时,每钻进50m测一次顶角和方位角,最终将测量结果填入钻孔弯曲度测量记录表内。当测量结果超差时,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补救。
1.3.1.3简易水文观测
使用清水或无固相冲洗液的钻孔中,要求每班至少要测量水位1-2回次,每次观
测应在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其间隔时间应大于5分钟。每个钻进回次应根据水源箱水位、泥浆池液位变化和补充冲洗液量计算冲洗液消耗量。钻进中遇有涌水、漏水、涌砂、掉块、坍塌、缩径、逸气、裂隙、溶洞及钻柱坠落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记录其深度,终孔后及时测定24小时稳定水位。
1.3.1.4钻孔误差测量与校正
每钻进深度达100m及其倍数时、进出含矿层(厚度小于5m时,只测一次)、终
孔后均要进行孔深校正,误差率小于千分之一时可不修正报表,大于千分之一时要修正报表。测量要使用经过校正的钢尺,校正过程,地质编录员应现场监测。
1.3.1.5原始报表
原始报表包括钻探班报表、简易水文观测记录表、交接班记录表。
各班应指定专人在现场及时填写,做到真实、齐全、准确、整洁,交接班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终孔后装订成册。
1.3.1.6封孔
终孔前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实际钻孔柱状图和封孔要求,编写封孔设计,交机台实施,机台应按封孔设计严格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使用泥浆做冲洗液的钻孔,应自下而上清洗封闭段孔壁上的泥皮;(2)正确选用有一定强度的架桥材料做隔离塞,并将其牢靠地固定在预定孔深;(3)采用
325号以上未过期的水泥用清水搅拌均匀,水灰比应小于0.5:1;(4)宜采用泵送、导管和注送器注入水泥浆,水泥浆下端出口位置距隔离塞顶端的距离应小于0.5m;(5)注浆过程应连续完成,封闭长度5m以内不得提动钻具;(6)用套管护壁的钻孔,应先封好套管下部各封闭段再起拔套管;(7)封孔后应在孔口处设立水泥标志桩(用水泥固定),并注明孔号、孔深、封孔日期等内容;(8)封孔后机长应将钻孔封孔设计和封孔记录送交设计部门和施工管理部门存档。
1.3.1.7其它要求
钻探施工及修路时需设临时排石场存放废石,排石场应具有安全条件,且具备水土保持措施,工作结束后要进行钻孔封堵,对形成的危岩、危坡等进行治理恢复,消除安全隐患。钻探施工过程中需设泥浆沉淀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油、废液、废气及其它垃圾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采样和样品测试
依据《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214-2020)、《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0078-2015),样品采集方法及质量要求如下:
岩心取样:采用“1/2劈心法”取样,一般样长1m,要求按孔深计算好样位,然后按样位在岩心上划样,沿岩心轴线方向劈取其1/2,一半装袋编号送化验室分析,另一半按原岩心号顺序放入岩心箱内保存;本次工作设计劈取岩心样600件。
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采样,均不准跨层采样,取样、装袋及运输必须做到无污染、无串号、不被雨淋,取样原始记录及送样单要求清晰准确,劈心法误差应小于5%。
1.3.1.8绿色勘查要求
钻探施工主要配套技术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施工设备应具备安、拆快捷,便于运输,机械化程度高,施工操作安全简便、劳动强度低、生产效率高,工程质量好、节能、环保等特点。
钻探施工技术工艺应先进合理,切合勘查施工要求,钻进效率高,质量优,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积极采用定向钻探、绳索取心金刚石钻进等先进的钻探施工方法及技术工艺。
钻探施工循环液使用泥浆时,应采用无固相或低固相的优质环保浆液。泥浆材料及处理剂具备无毒无害、可自然降解性能,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加强循环液的现场使用管理,做好施工中防渗、护壁及净化处理,预防浆液使用中造成地面及地下污染。钻探施工结束后需开展场地清理、场地恢复平整、场地覆土和复垦复绿等工作。
1.3.2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质量
1.3.2.1技术参数为:工作供电极距AB长度为1~2公里,测量极距MN长度为20~100米。采集数据参数为卡尼亚电阻率、阻抗相位。
1.3.2.2场源布设与施工:在野外工作中,采用赤道偶极测量装置,在测线一侧约5~15公里(收发距)处布置供电电极,供电电极平行于测线。接收机采集频率最大为8192Hz,最小为0.031Hz,单点采集频点约30个。
1.3.2.3施工前准备:
①每次工作前,首先对仪器进行同步调整,确保发射机与接收机处于同步状态。
②出工前检查每对电极的极差大小,极差大于2mV时,工作中坚决不予使用,且及时对各电极进行最优化组合,确保接收电极罐的极差小于2mV。工作中将极罐安放在20~30cm深的坑中,放置前清除坑中的石子、草根等不良杂物,并浇入适量的盐水,放入电极后用湿土埋实,确保接地良好。收工后及时将各对电极进行短路处理。
1.3.2.4资料预处理:CSAMT法接收机所采集到的原始数据,只是对应一系列频率的没有考虑装置特性的平均视电阻率值,不能准确地反映地下地层的真实电性特征,必须结合收发距R的大小,AB偶极的长度,发射电流的大小,采样间距等装置的详细数据进行合理的反演计算,才能得到地下不同深度处的电性分布断面。在反演时采用了整条断面的平滑反演技术。
测量数据由地球物理反演软件处理,得到各测线反演后的电阻率二维反演断面图,电阻率用分等级的彩色显示。图中横坐标为点号,单位是米;纵坐标代表的是深度(标高),单位是米。按电阻率从低到高的变化规律,分别采用不同的颜色。
1.3.2.5质量检查与评价:
资料检查严格执行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法勘探技术规程(DZT0280-2015),野外期间对原始资料设专人对当天的资料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终资料由项目组组织验收,确保了原始资料的可靠性和高质量。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质量检查评述,采用系统检查重复观测进行评价,重复观测数据用均方相对误差作为衡量野外视电阻率质量的标准。为保证数据质量,数据采集重复观测次数不少于2次,视电阻率均方相对误差应小于8%。
1.3.3激电测井质量
1.3.3.1MN测量极距的选择:一般激发极化法测井选用10米。
1.3.3.2rB无穷远极距的选择:根据规范要求梯度装置时rB应大于井深的3~5倍。
1.3.3.3rA距井口距离的选择:一般在井深小于500米时,rA选用50~300米;在井深500~1000米时,rA选用150~500米。
1.3.3.4点距的选择:为了保证观测精度,一般井点距选用5~10米,异常段可加密到1~2.5米。
1.3.3.5井斜测量:数字井斜测量均为连续测量,采样间隔为0.1米,除开孔25m和终孔位置外,按50米间隔提交测斜成果。
1.3.3.6质量要求
激电测井质量要求:当ηs大于3%时,测量精度用相对误差来衡量,要求相对误差≤5%;当ηs小于3%时,用绝对误差来衡量精度,要求绝对误差≤0.3%。视电阻率测量精度以相对误差衡量,要求相对误差≤5%。
井斜测井执行《金属矿地球物理测井规范》DZ/T 0297-2017要求,质检用相对误差`ε来衡量,其中εi为第i个抽样检查的相对误差;n为质量检查点数;τ1为测井原始值,τ2位测井检查值,误差范围不超过5%。
2.设备及其技术参数要求
2.1钻探设备及技术参数
本次钻探工程设计孔深0-600m,实际终孔深度根据施工见矿情况而定。结合以往施工情况要求本次施工具备设备如下:
①钻机型号设备应满足最大钻机钻进深度≥600米;
②配套相应钻具部分要求:φ108钻具≥300米;φ89钻具≥500米;φ75钻具
≥600米。及其他相应施工组件。
③推荐钻孔结构:φ108开孔,φ75钻进至终孔。
2.2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设备及技术参数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工作拟使用多功能电法仪或同类型同功能产品。该类型仪器有八个接收通道,能够完成时域激发极化(TDIP)、频域激发极化(RPIP)、复电阻率法(CR)、瞬变电磁法(TEM)、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法(CSAMT)测量。其参照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实际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可略有出入)为工作频率0.007Hz~
8192Hz,工作温度-20℃~60℃,工作湿度5%~100%,时钟稳定度<5×10~10/24h,输入阻抗10MΩ/DC,动态范围190dB,最小检测信号电压0.03μv、相位±0.1mard(毫弧度),最大输入信号电压±32V,自动补偿电压±2.25V(自动),增益1/8-65536(自动)。
3.3激电测井设备及技术参数
测井工作采用多功能全波型直流电法仪、智能工程测井系统或同类型同功能产品,仪器参照技术参数(实际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可略有出入)为:
①DZD-8多功能全波型直流电法:测量电压范围:±40V
测量电压分辨率:5nV
测量电压精度:电位>3mV时,≤0.1%;电位≤3mV时,±1uV视极化率测量精度:±0.2%
电流测量范围:0-6000mA测量电流分辨率:0.01uA
测量电流精度:Ip≥10mA时,±0.1%;Ip<0mA时,±2uA最大供电电压:1400V;
最大供电电流:6A;
最大输出功率:7500 W;
②DJS-8B接收机:
测量电压最大值:±2.5V;测量电压分辨率:0.01mV;
测量电压精度:±1%±1个字(>10mV时);±0.2mV±1个字(3mV~10mV时);仪器启动一次同时测量Vp和四个ηs值;
测量周期:8、16、32秒三种;
极化率测量精度:ηs≤3%时,为±0.3±1个字;ηs≥3%时,为±0.2±1个字;对50Hz工频干扰优于压制60dB;
输入阻抗:>30 MΩ。
3.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3.1钻探施工3300m(岩石等级Ⅸ级,孔深0-600m,7孔/75度-90度)。该项工作包含岩心保管及采样等工作。
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工作点距60m,地形等级为Ⅳ级,设计工作量130点。激电测井采用的是井中物探测量方法中的四方位地-井测量方式,设计激电测井3300m。
3.2因所列工作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实施过程中工作量超过10%属于合理范围,不再另行计费。
4.预期成果
4.1达到钻孔设计地质目的,提交钻探施工班报等原始资料。
4.2提交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工作成果报告和附图等。
4.3提交激电测井成果报告、附图、附表及附件。
5.完成任务及提交成果或服务的时间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任务及提交成果。
6.工作周期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成本、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根据项目工作情况,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40%的预付款,乙方履约保证金未到位时甲方有权暂不予付款且不属于甲方违约。2025年12月25日前甲方根据工作进度,按工程量据实结算。预付款作为周转资金,待工程进度达到50%以后进行冲抵,钻探施工完成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10%的合同尾款。
3.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丰宁县南沟门银多金属矿普查(2025年度续作)项目: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
★4.质量要求:合格;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最高限价:
6.1本合同包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7497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2工作内容最高限价
6.2.1河北省丰宁县南沟门银多金属矿普查(2025年度续作)项目
(1)钻探工作总价最高限价:2491500元人民币。
(2)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总价最高限价:173700元人民币。
(3)激电测井总价最高限价:84500元人民币。
6.2.2单价限价:
(1)钻探工作:755元/米。
(2)可控源音频大地电磁测深:1336元/点。
(3)激电测井总价最高限价为:25.60元/米。
7.履约保证金:
7.1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
合同总价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7.3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
合同履行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历日内退回(无息)。
8.是否允许分包: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80%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预算金额的比例,比例应当达到80%);
9.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地质勘探工程、地球物理勘查、物探、水文地质、地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
(2)技术工人15人,长期从事钻探工程、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水文地质、地质调查、工程勘察等方面工作。
注:以上加★的技术及商务参数、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地质勘测服务B包
一、技术要求
1.工作方法及执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
1.1工作方法
钻探须采用绳索取芯钻进技术;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固体矿产岩心钻探技术管理六
项指标执行,并应遵守现行绿色勘查施工规范要求;钻孔为75°~80°斜孔,终孔口径不得小于75 mm,岩心直径大于等于48mm。
激电测井采用地—井方式测量,即地面供电、井中测量装置,梯度装置观测方式。
MN为5m,点距选择为2.5~5m,异常地段应加密到1m,测量电极离重锤距离应不少于2m。
1.2执行规范要求
本次普查钻探施工工作标准及技术要求主要依据如下:GB/T 13908-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GB/T 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 12719-202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205-2020《岩金矿地质勘查规范》;
DZ/T 0214-2020《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
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 0131-04《固体矿产勘查报告格式规定》;
DZ/T 0033-2020《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T/CMAS 0001-2018《绿色勘查指南》;
DZ/T 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1.3工程质量
1.3.1岩矿心采取率与岩矿心整理
1.3.1.1要求全孔取心,除第四纪覆盖层外,钻孔平均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70%,矿化带、重要标志层、矿层以及矿层顶底板3至5m范围内岩矿心采取率不得低于80%;岩、矿心直径应大于48mm。
1.3.1.2.取出的岩矿心,由机台负责清洗干净,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颠倒顺序、任意拉长,凡是长度大于5cm的岩矿心均要用油浸色笔写明回次数、总块数和块号,每回次应填放岩心票(用变色铅笔)。包括没有岩心的回次,岩心箱写明编号及所放岩矿心的起始和终止编号,箱子规格要符合要求并且结实,要妥善保管。
1.3.2钻孔弯曲度与测量间距
1.3.2.1直孔每100m弯曲不超过2°,按孔深累计计算。
1.3.2.2孔深超过200米或弯曲的超过3°均应测方位角,偏差不超过勘探网的
1/4。
1.3.2.3测量间距,斜孔每钻进50m测一次顶角和方位角。(按顶角测量孔深补测方位角)。
1.3.2.4终孔测斜地质编录员必须在现场监测。
1.3.3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
1.3.3.1每钻进100m,进出含矿层(矿层小于5m只测一次),下套管前和终孔后均要进行一次孔深测量。误差<1‰时在最后回次一次校正为校测深度;误差≥1‰而<3‰时,在该校测区间隔区段,按每回次校正±1cm,将最后回次校正为校测深度,向上配完为止;误差≥3‰时应由项目负责或矿区地质组长,配合施工方面主管技术人员找出原因后处理。
1.3.3.2验证时应使用经过校准的钢尺丈量,对记录孔深与验证孔深产生的正负误差一般不允许大于1‰,超过时要重新丈量并合理平差。
1.3.3.3见矿与终孔校正,地质编录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测。
1.3.4简易水文地质观测
1.3.4.1钻孔每班至少要测1~2次孔内水位,每次观测应在提钻后,下钻前各观测一次,其间隔时间应大于5分钟。
1.3.4.2钻进时遇有涌水、漏水、溶洞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孔深。
1.3.4.3钻孔终孔后应观测稳定水位(间隔30分钟或1小时)8小时以上,观测要及时,记录要准确、清楚,装订成册交给地质组验收保存。
1.3.5原始报表填写
1.3.5.1各班必须指定专人在现场用钢笔及时填写原始报表,要做到真实、齐全、准确、整洁。
1.3.5.2交接班,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
1.3.5.3终孔后装订成册归档。
1.3.6钻孔的封闭与检验
1.3.6.1终孔时,由地质编录人员依据实际钻孔柱状图和封孔要求编写封孔设计书,并填写封孔通知书,经项目负责或地质组长批准签字后,交机台执行。
1.3.6.2第四系覆盖和基岩接触面以下5m范围内以及含水构造、矿层及顶底板上下各5m范围,均用325号以上水泥封孔,水灰比要符合有关要求。
1.3.6.3每封完一层均要在封孔顶部位置取水泥浆样证实。
1.3.6.4封孔后必须在孔口中心处设立水泥标志桩(标志桩要高出地面20cm)用水泥固定,保证质量。并标明钻孔编号。机长将班、机长签了字的《钻孔封孔设计书和封孔记录表》送交地质组存档。
1.3.6.5使用的钻探工艺应保持矿石原有结构特点和完整性,防止矿心粉碎贫化,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心管长度。岩矿芯取样一般要求沿其长轴方向劈取一半作为样品,应尽可能使用金刚石刀具分取。对于不同回次的岩矿芯直径或采取率相差较大者要分别采样。所取样品应能够控制矿体、矿化带的顶底板界限,若不能控制,应补样处理,样品长度一般≤1m。
1.3.7槽探要求
1.3.7.1探槽向下揭露出新鲜基岩50cm;要保证能清晰地观察到矿体、矿化体与上下盘围岩的接触关系,以便查明矿体的分布、形态、产状、规模和品位变化特征,并能测量矿体、矿化体及围岩的真实产状和取样。
1.3.7.2长度要超过矿(化)体出露的宽度。探槽开口宽度1.2~1.5m,槽底宽不小于0.6m,深度一般不超过3m。
1.3.7.3槽探施工开挖的岩石和岩土的分别堆码于探槽两侧相对稳定的地方,探槽两端禁止堆放土石,预防开挖土石随意堆放形成滑塌或坡面泥石流。槽探施工应自上而下顺序开挖,并做好沟槽边坡安全管护,按规定放坡,及时清除松散土石,对不稳定边坡进行支护,预防发生滑塌事故。
1.3.7.4对部分无法避免在植被发育的特殊矿区开挖探槽,首先应当揭开植被腐植土层并保存,开挖和地质编录后回填挖方并按照原貌覆盖植被腐植层。
1.3.8激电测井要求
1.3.8.1观测参数:视极化率ηs、视电阻率ρs。供电线路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500V,地面导线绝缘电阻应不小于每公里2MMΩ/500V。仪器线路间、纹车集流环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500V。无穷远供电电极B至井口的距离应满足测量井深的2~3倍的要求,要有专人看护。
1.3.8.2电缆深度记号间距误差不大于5mm。累计误差超过0.1m。准确丈量电极系的记录点至电缆零记号间的距离,以地面作为深度起算点。
1.3.8.3连续测量时,曲线的起止部分不得不能连续漏记两个记号。测井过程中,若视极化率出现负值或脱节,应查明原因。
1.3.8.4检查测量应在相同点位或井段上进行,检查点数或井段应不少于测量工作量的5%。检查点或检查井段,应布置在对异常井段及附近和质量可疑部位,并力求均匀。
1.3.8.5系统质检统计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如质检测量达不到设计精度要求应增加检查工作量。但当检查工作量增至总工作量的20%仍不合要求时,资料应返工重测。
1.3.8.6撤场前要对原始资料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原始资料检查合格、齐全后,撤离井场。每个钻井的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和综合研究工作,并编写工作总结,提交测井报告及图件。
1.3.9绿色勘查要求
1.3.9.1钻探施工主要配套技术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施工设备应具备安、拆快捷,便于运输,机械化、智能化程度高,施工操作安全简便、劳动强度低、生产效率高,工程质量好、节能、环保等特点。
1.3.9.2钻探施工技术工艺应先进合理,切合勘查施工要求,钻进效率高,质量优,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积极采用定向钻探、绳索取心金刚石钻进等先进的钻探施工方法及技术工艺。
1.3.9.3钻探施工循环液使用泥浆时,应采用无固相或低固相的优质环保浆液。泥浆材料及处理剂具备无毒无害、可自然降解性能,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加强循环液的现场使用管理,做好施工中防渗、护壁及净化处理,预防浆液使用中造成地面及地下污染。
1.3.9.4钻探施工结束后需开展场地清理、场地恢复平整、场地覆土和复垦复绿等工作。
2.设备及其技术参数要求
2.1钻探设备及技术参数
本次钻探工程设计孔深0-200m,实际终孔深度根据施工见矿情况而定。结合以往施工情况要求本次施工具备设备如下:
2.1.1钻机型号设备应满足最大钻机钻进深度≥400米;
2.1.2配套相应钻具部分要求:φ108钻具≥300米;φ89钻具≥500米;φ75钻具≥600米。及其他相应施工组件。
2.1.3推荐钻孔结构:φ108开孔,φ75钻进至终孔。
3.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3.1工作内容:钻探施工、激电测井、槽探施工。
3.2工作量:钻探施工600m(岩石级别为Ⅷ级,孔深0-300m,3孔/70°-80°),该项工作包括岩心保管及采样等工作;
激电测井采用的是井中物探测里方法中的四方位地-井测量方式,激电测井600m;探槽施工600m3(地形等级确定为Ⅳ级,施工条件为Ⅲ类)。
3.3因所列工作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实施过程中工作量超过10%属于合理范围,不再另行计费。
4.预期成果
4.1达到钻探、槽探设计地质目的,提交槽探质量验收登记表、钻探施工班报等原始资料及钻探总结报告。
4.2提交激电测井成果报告、附图、附表及附件。
5.完成任务及提交成果或服务的时间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任务及提交成果。
6.工作周期: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商务要求
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成本、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根据项目工作情况,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履约保证金未到位时甲方有权暂不予付款且不属于甲方违约。2025年12月25日前甲方根据工作进度,按工程量据实结算。预付款作为周转资金,待工程进度达到60%以后进行冲抵,钻探施工完成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10%的合同尾款。
3.项目实施地点: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
★4.质量要求:合格;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最高限价:
6.1本合同包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5763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2工作内容最高限价
(1)钻探工作总价最高限价:510000元人民币。
(2)激电测井总价最高限价为:22100元人民币。
(3)槽探总价最高限价为:44200元人民币。
6.3单价限价:
(1)钻探工作:850元/米。
(2)激电测井:36.8元/米。
(3)槽探总价:73.6元/m3。
7.履约保证金:
7.1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
合同总价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7.3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
合同履行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历日内退回(无息)。
8.是否允许分包: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80%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预算金额的比例,比例应当达到80%);
9.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要求
9.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5年以上钻探工作经历,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9.2技术工人5人,具长期从事钻探工程、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地质调查、工程勘察等方面工作经验。
注:以上加★的技术及商务参数、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河北省区域地质调查院地质勘测服务C包
一、技术要求
1.工作方法及执行规范要求、工程质量
1.1工作方法
(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钻探须采用绳索取芯钻进技术;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固体矿产岩心钻探技术管理六项指标执行,并应遵守现行绿色勘查施工规范要求;钻孔为80°斜孔,开孔直径为108mm,终孔岩芯直径不小于57mm。
1.2执行规范要求
(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本次普查钻探施工工作标准及技术要求主要依据如下:GB/T17766-2020《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13908-2020《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33444-2016《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DZ/T0205-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岩金矿》
DZ/T0214-2020《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铜、铅、锌、银、镍、钼》DZ/T0078-2015《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程》
DZ/T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GB/T18341-202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GBT18341-2024《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测量规范》GB50026-2020《工程测量规范》
DZ/T0204-2016《井中激发极化技术规程》DZ/T0368-2021《岩石标本物性测量规程》DZ/T0227-2010《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374-2021《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
T/CMAS《绿色勘查指南》
DZ/T0033-2020《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
1.3工程质量
(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1.3.1岩(矿)心采取率
①除第四系覆盖层外,全孔岩矿心采取率不低于80%,钻进时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心管长度。
②矿化带、重要标志层及矿层与矿层顶底板各3~5m范围内的采取率不低于90%。
③取出的岩矿心,由机台负责清洗干净,自上而下按次序装箱不得颠倒顺序和任意拉长,凡是长度大于20cm的岩矿心均要用油浸色笔写明回次数、总块数和块号,
每回次应填放岩矿心牌(包括没有岩矿心的回次),岩矿心箱写明编号及所放岩矿心的起始和终止编号,岩矿心要妥善保管,岩矿心箱要结实,规格符合要求。
1.3.2倾角和方位角
钻进过程中,系统测量倾角和方位角,开孔后25m、每钻进50m测量1次倾角和方位角,遇矿体顶、底板加测1次。区内钻孔初步设计为直孔,允许倾角每100m弯曲不超过2°。终孔测斜地质编录员必须在现场监测。
1.3.3孔深误差验证
①每钻进50m,进出含矿层(矿层小于5m只测一次),下套管前和终孔后均要进行一次孔深测量。误差<1‰时在最后回次一次校正为校测深度;误差≥1‰而<3‰时,在该校测区间隔区段,按每回次校正±1cm,将最后回次校正为校测深度,向上配完为止;误差≥3‰时应由项目负责或矿区地质组长配合施工方面主管技术人员找出原因后进行处理。
②测量钻具要使用经过校准的钢尺。
③见矿与终孔校正,地质编录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测。
1.3.4简易水文观测
钻孔每班至少要测1~2次孔内水位,每次观测应在提钻后,下钻前各观测一次,其间隔时间应大于5分钟。钻进时遇有涌水、漏水、溶洞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孔深。钻
孔终孔后应观测稳定水位(间隔30分钟或1小时)8小时以上,观测要及时,记录要准确、清楚,装订成册交给地质组验收保存。
1.3.5班报表填写及验收
原始报表包括钻探班报表、简易水文观测记录表、交接班记录表。
各班应指定专人在现场用钢笔或签字笔及时填写,做到真实、齐全、准确、整洁,交接班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终孔后装订成册。
1.3.6封孔
①终孔时,由地质编录人员依据实际钻孔柱状图和封孔要求编写封孔设计书,并填写封孔通知书,经项目负责或地质组长批准签字后交机台执行。
②第四系覆盖层与基岩接触面以下5m范围内以及含水构造、矿层及顶底板上下各5m范围内均用325#以上水泥封孔,水灰比例要符合有关要求。
③每封完一层均要在封孔顶部位置取水泥浆样证实。封孔后必须在孔口中心处设立水泥标志桩(标志桩要高出地面20cm)用水泥固定,保证质量。并标明钻孔编号。机长将班、机长签字后的《钻孔封孔设计书和封孔记录表》送交存档。
1.3.8绿色勘查要求
①钻探施工主要配套技术应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施工设备应具备安、拆快捷,便于运输,机械化程度高,施工操作安全简便、劳动强度低、生产效率高,工程质量好、节能、环保等特点。
②钻探施工技术工艺应先进合理,切合勘查施工要求,钻进效率高,质量优,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积极采用定向钻探、绳索取心金刚石钻进等先进的钻探施工方法及技术工艺。
③钻探施工循环液使用泥浆时,应采用无固相或低固相的优质环保浆液。泥浆材料及处理剂具备无毒无害、可自然降解性能,符合环保标准要求。加强循环液的现场使用管理,做好施工中防渗、护壁及净化处理,预防浆液使用中造成地面及地下污染。
④钻探施工结束后需开展场地清理、场地恢复平整、场地覆土和复垦复绿等工作。
2.设备及其技术参数要求
2.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2.1.1钻探设备及技术参数
本次钻探工程设计孔深0-300m,实际终孔深度根据施工见矿情况而定。结合以往施工情况要求本次施工具备设备如下:
①钻机型号设备应满足最大钻机钻进深度≥500米;
②配套相应钻具部分要求:φ108钻具≥300米;φ89钻具≥500米;φ75钻具
≥500米。及其他相应施工组件。
③推荐钻孔结构:φ108开孔,φ75钻进至终孔。
3.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量
3.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1)工作内容:钻探施工1600m(6孔/80°),该项工作中包含岩心保管及采样工作;施工前对机台进行平整(每个钻探场地面积应不小于300m2),6个;对占用场地支付青苗补偿费,6个。
(2)工作量:钻探施工1600m(岩石等级Ⅷ级,孔深0-300m);施工前对机台进行平整,6个;对占用场地支付青苗补偿费,6个。
3.2因所列工作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实施过程中工作量超过10%属于合理范围,不再另行计费。
4.预期成果
达到钻孔设计地质目的,提交钻探施工班报等原始资料及钻探总结报告。
5.完成任务及提交成果或服务的时间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任务及提交成果。
6.工作周期:
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
二、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成本、费用、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总价。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根据项目工作情况,为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乙方履约保证金未到位时甲方有权暂不予付款且不属于甲方违约。2025年12月25日前甲方根据工作进度,按工程量据实结算。预付款作为周转资金,待工程进度达到60%以后进行冲抵,钻探施工完成最终验收后,支付剩余10%的合同尾款。
3.项目实施地点:
3.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河北省保定市易县;
★4.质量要求:合格;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6.最高限价:
6.1本合同包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515000元人民币,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6.2工作内容最高限价
6.2.1河北省易县龙塘村-凤凰山一带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
(1)钻探工作总价最高限价:1203000元人民币。
(2)平机台总价最高限价:240000元人民币。
(3)青苗补偿总价最高限价:72000元人民币。
6.2.2单价限价
(1)钻探工作:751.88元/米。
(2)平机台:40000元/个。
(3)青苗补偿:12000元/个。
7.履约保证金:
7.1缴纳金额及缴纳方式
合同总价的10%,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7.2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
7.3履约保证金退回时间
合同履行完成,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历日内退回(无息)。
8.是否允许分包:供应商若为小微企业参加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若为中型企业的,需将本项目预算金额的80%分包给小微企业并出具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预算金额的比例,比例应当达到80%);
9.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要求
9.1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地质勘探工程、地球物理勘查、物探、水文地质、地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
9.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地质勘探工程、地球物理勘查、物探、水文地质、地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
9.3其他技术人员5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职称应为地质勘探工程、地球物理勘查、物探、水文地质、地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
注:以上加★的技术及商务参数、指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投标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