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并负责解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2025年底前支付剩余50%。 |
2 |
服务地点 |
由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线下专利转化运营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191号)、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734号)、《关于下达2023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863号),建设宣城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重点城市项目,为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展宣城市线下专利转化运营服务工作,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对接创新发展需求,推动我市产业、园区、企业、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单位协同合作,在全国范围内精准匹配适合我市企业转化应用的专利信息,以及企业或高校院所提出的专利转化需求,提供专业的交易撮合核心服务,促进相关专利技术在我市高效转化、有效实施,促进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三、服务需求
(一)开展宣城市线下专利转化运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建立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体系。由1个或者若干个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组建管理经营团队,制定宣城市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线下运营服务发展规划,明确专利转化、运营等实施目标。
2.组织专场专利对接活动不少于4场。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组织高校院所、国有企业、专利大户等深入园区开展专利技术对接活动,扎实推进专利转化实施,赋能中小企业发展。
3.开展“研发成果专利化工作坊”培训不少于8场,培训企业不少于200家。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围绕专利导航、技术挖掘、技术撰写等主题授课,设置专利检索实操、案例对比分析等课程,帮助企业研发人员掌握从技术识别到高价值专利产出的全流程能力,系统提升专利撰写与技术交底的规范性,逐步构建“研发即布局、创新即保护”的思维模式,为产业升级提供长效支撑。
4.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培训不少于20场,培训企业不少于1000家,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20篇。围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开放许可、专利池运营、品牌运营、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主题授课,提升转化运用水平。
5.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形成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不少于5项。针对专利转化中企业的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通过撮合协商,进行资源整合,促成以技术入股、基金入股、集合授信、混合质押等多种形式,实现专利产业化、资本化,风险共担、合作共赢。
6.开展我市企业专利技术需求与全国范围内高校院所专利匹配工作,提供专业化撮合交易服务,实现专利转化应用,接受专利转让许可企业数不少于140家,受让专利不少于200件。
7.推进我市高校专利技术转化,整理发布专利信息,指导开展专利开放许可,高校专利转化实施率不低于60%。
8.建立高校院所资源对接机制。广泛对接全国范围内涉及我市重点产业领域的高校院所,形成我市重点产业专家人才资源共享对接机制。将我市重点产业技术需求信息,向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精准推送,撮合技术定制服务。形成专家资源库不少于120人,签订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不少于150项。
9.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提供专利代理师培训,培养专利代理师不少于3人。
10.组织开展我市县市区(园区)专利转化能力提升项目验收工作。
达成以下绩效目标:
序号 |
绩效考核项目 |
目标(每年) |
1 |
新增授权发明专利数量 |
≥1000件 |
2 |
高价值发明专利增速 |
≥35% |
3 |
高校院所向中小微企业转让许可专利占高校院所有效专利的比例 |
≥60% |
4 |
通过专利开放许可达成的专利许可数量 |
≥50件 |
5 |
参与专利转移转化中小企业数量 |
≥140家 |
6 |
发布专利开放许可信息 |
≥200件 |
7 |
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数量 |
≥300件 |
8 |
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 |
≥5件 |
9 |
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金额 |
≥50亿元 |
注:
1.所有任务指标均以满足省局考核的任务指标和时间节点为基础,以“就高不就低”为原则完成。
2.专家资源,指的是专业领域涉及我市重点产业,在高校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并且在国内专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相当于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资质的人员,对专利转移转化具有撮合交易的经验,并与投标单位具有合同或协议关系。
3.任务指标中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4.典型案例是指在全省具有典型意义、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工作,经总结后在省级及以上官方媒体公开报道。
(三)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开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等方面工作,并提供相应专利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四)中标人须保证宣城市线下专利转化运营服务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技术标准的规定要求,专业、全面、深入地开展相关工作。要深入现场,详实调研了解宣城市企业实际情况,并与采购人及时沟通。
(五)人员要求
1.本地常驻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1人。办公场所和办公桌椅由采购人提供,其余办公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配备。
2.中标人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定期对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进行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质量控制和执业记录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全过程管理。
3.中标人的项目服务人员应当遵循下列行为规范:
(1)项目服务人员受采购人的委托开展宣城市线下专利转化运营服务工作,严禁从事与服务无关的事项,自觉遵守廉洁与保密承诺,杜绝“吃、拿、卡、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2)项目服务人员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项目服务人员应遵守保密原则,对涉密材料及时归档,不得外泄;
(4)项目服务人员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中标人的项目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要求中标人直接清退项目服务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终止合同:
(1)未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工作的;
(2)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报告的;
(3)工作中有损市场监督管理局形象、严重弄虚作假、职业道德不良等行为的。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报总价,包含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工资(含五险一金及加班费)、办公费、培训费、印刷费、交通费用等,以及为完成本项目的各项成本、管理费等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
五、其他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