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项目为《安溪县“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要求系统总结评估安溪县“十四五”规划完成情况,明确自身发展优势和薄弱短板,并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纲要,阐明未来五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对安溪全面建设具有茶乡特色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奋勇争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技术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十五五”时期(2026-2030)是我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第一阶段任务、迈向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五年,也是安溪县经济和社会建设提档升级、综合实力实现争先进位的关键五年。《安溪县“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及“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服务》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安溪县“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发展定位、重大任务等。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现状总结。全方位总结安溪“十四五”以来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诊断各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2、形势分析。分析明确“十五五”时期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内外环境、重大机遇与风险挑战。
3、发展思路。结合安溪县发展基础及“十五五”时期发展态势,明确“十五五”时期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指标目标。
4、重点任务。围绕经济发展、产业转型、科技创新、对外开放、基础设施、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目标,提出安溪下一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各项重点任务和对策举措。
5、保障措施。从机制体制、政策扶持、要素供给、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措施。
6、事项清单。从重大任务、重大项目、先行试点、专项政策等领域编制形成各类事项清单。
(二)研究方法
本次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
1、台账分析。梳理总结安溪县“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趋势,科学分析安溪县“十五五”历史方位、面临机遇及挑战等。
2、座谈访谈。组织开展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部门、各区镇(街道)、重点园区载体、重点行业企业等座谈调研,系统且全面了解安溪县“十四五”规划执行情况、“十五五”规划主要考虑。
3、深度访谈。听取主要领导对安溪县经济社会发展存在问题短板、面临机遇挑战以及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考虑和重大谋划。
4、对比分析。通过纵向、横向对比,明确安溪县“十五五”规划主线,并为安溪县推动“十五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思路借鉴。
5、问卷调查。系统收集全市企业或产业园区、市民公众对安溪县“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诉求和意见建议。
(三)成果文件
1、《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2、《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3、安溪县“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企业、市民意见征集问卷及数据分析结果;
4、提交各阶段成果及数据(包括原始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
(四)进度要求
1、2025年5月,形成安溪县“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框架,报采购人审核。
2、2025年6月,形成安溪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初稿,提交采购人审阅;
3、2025年7月,根据采购人意见对《纲要》初稿进行修改,同时形成安溪县“十四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4、2025年8月,形成安溪县“十五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全面征求相关领导、部门、企业及社会团体意见;
5、2025年9月,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对《纲要》进一步修改,报县委、县政府审议;
6、2025年10月,根据县委、县政府审议结果修改文本,交县委、县政府审定;
7、 2025年11月形成《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交安溪县人大审议批准。
(五)人员要求
1、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本项目必须由一个完善且固定的项目实施小组(管理及技术人员)及项目负责人组成。项目负责人应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服务和负责,并按照编制计划主持每次的方案汇报工作。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清参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名单并附上其详细资料【注: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职称证(如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实因无法预计的情况需要更换、调离的,必须向采购人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
3、在项目编制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
(1)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调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擅自离岗(或旷工)或人员配备不足;
(3)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被采购人发现;
(4)转让委托的服务项目或允许他人挂靠从事委托的编制服务;
(5)中标人提供的各阶段成果,经采购人审查后,中标人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修改不达标两次(以采购人发出书面警告的份数为准),且经认定中标人提供的成果修改情况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项目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商务条件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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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十四五”终期评估报告;其他成果完成时间按招标要求。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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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采购人将围绕《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报告》初稿提出修改建议,中标人及时修改完善,并提交采购人审阅。 2、期次2,说明:采购人将围绕《安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初稿全面征求相关领导、部门、企业及社会团体的意见,并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最终正式成果须通过安溪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至验收通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
6 |
★ |
合同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交付研究成果中期成果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完成服务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
7 |
★ |
履约保证金 |
不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