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肇庆市高要区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用户单位为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整(¥1690000.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包1(肇庆市高要区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5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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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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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预付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50%,乙方完成项目作业工作并通过采购方初步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期);。 第3期为(尾款):支付比例20%,项目成果按照采购方需求完善并通过采购方最终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尾款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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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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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达到合格标准,项目成果必须通过广东省林业局相关部门审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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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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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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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林业服务 |
林草湿荒普查 |
项 |
1.00 |
1,690,000.00 |
1,690,000.00 |
农、林、牧、渔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林草湿荒普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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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肇庆市高要区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用户单位为肇庆市高要区林业局。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整(¥1690000.00),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等文件要求,构建“十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综合调查监测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掌握广东省林草湿荒资源本底及生态状况,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组织开展2024年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 按照统一底版、统一标准、统一时点,一体化开展高要区普查工作,全面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一致问题,查清全区范围内森林草原湿地数量、质量、结构等资源及其生态状况,落实林地草地湿地管理类型,为进一步丰富自然资源调查成果,深化完善国土“三调”一张图,明确森林草原湿地管理边界,评估造林种草适宜空间,编制“十五五”规划,支撑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以及荒漠化综合防治,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提供基础数据。 三、工作任务 本年度开展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以下简称地类对接);收集参考资料制作工作底图;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图斑区划;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普查数据库;开展统计分析评价,完成专题分析,编制普查报告。 四、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技术方案和技术规程的通知》(办资字〔2024〕128号) 5.《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 6.《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40号) 8.《关于做好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成果审核上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2〕111号) 9.《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98号) 10.《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特殊地区举证方式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22号) 11.《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4〕529号) 五、工作内容 (一)地类对接 区自然资源部门和区林业部门地类对接,对上级部门下发的不一致图斑进行内业确认,以遥感影像或现有举证照片为依据,对不一致图斑进行预判。重点在于查清实地土地利用现状,对地类认定只需要按照国土变更调查地类认定标准及实地现状进行,对内业确认不准或双方认定不一致的进行实地举证,地类核实确认结果逐级上报共同审核。 (二)区划调查 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参考有关调查成果,基于数字正射影像图,开展图斑区划。采取样地调查、遥感监测、档案更新、补充调查、现地核实等多种方法,摸清林草湿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情况。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落实管理属性和管理边界。以统一地类对接完成后的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二级地类图斑为基础,调查并标记可造林绿化的图斑。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和建库规范,建设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数据库逐级汇交。 (三)统计分析 基于数据库,汇总产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数据,编制普查成果报告。 六、成果及提交时间 主要包括数据库、统计表、专题图、成果报告等。 (一)数据库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图斑数据库成果。 (二)统计表 包括反映森林草原湿地资源数量、质量、结构等一系列成果统计表。 (三)专题图 包括林草资源分布图、林草生态评价图以及重点区域专题图等。 (四)成果报告 高要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报告。 (五)提交时间 成果审核与提交: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验收审核时间以广东省林业局确定相关数据后为准。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乙方完成项目作业工作并通过采购方初步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第二期); (3)项目成果按照采购方需求完善并通过采购方最终审查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尾款20%; (4)乙方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发票以及相关支付凭证。 (5)甲方支付该项目的资金均为政府财政资金,资金由区财政安排划拨,本单位仅负责申报、审验相关支付资料,按时、按进度、依规向区财政提交完善资金申报材料。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履行支付手续。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有权不支付相应款项。 八、质量标准 达到合格标准,项目成果必须通过广东省林业局相关部门审查验收。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