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项目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100%财政资金以实现全面提升我区园林绿化质量和管理水平。
完成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管养项目的所有工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等要求,对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埂片区公共绿地范围进行管养;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相关规定保持绿化生态景观,按相关环保要求对水生植物进行药物防治,对河道入滇湖口水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对管养范围内的绿化管养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完成管养工作中需要整治提升的工作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管养面积约为640240.58平方米,具体以实际委托工作内容为准。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增长开好局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有关事宜的通知》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
《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
《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
《城市绿化条例》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
《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
《昆明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名木后续资源保护办法》
《昆明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
《昆明城市立体绿化技术规范》
《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地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
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 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及其它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分别符合所要求的绿化管养等级标准,保持涉及的绿化景观效果提升,达到度假区考核要求,在绿化管养期内保证苗木全部成活,成活率100%;
1标段管养面积为324815.59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4,566,002.85元/年(大写:人民币肆佰伍拾陆万陆仟零贰元捌角伍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292081.02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27760.81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4973.76平方米。
2标段管养面积为315424.99平方米,最高采购预算价为¥4,433,997.15元/年(大写:人民币肆佰肆拾叁万叁仟玖佰玖拾柒元壹角伍分);其中一级养护面积171328.95平方米、二级养护面积130461.23平方米、三级养护面积13634.81平方米。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5.1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规范》DG5301/T 24-2017、《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昆明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标准(试行)》、《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昆政办文〔2012〕100号)、《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公共绿化养护长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昆度综【2021】36号)等文件相关要求;
5.2 服务期限:一年,若管养达不到考核标准,按退出机制退出。
7.1投标人须承诺所报的总价为投标人按期完成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统一固定价格,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固定不变,投标报价应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零星工作特殊性对价格及投标人成本的影响。
7.2投标人须承诺项目期间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影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
7.3投标人须承诺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化养护长效管理机制配套文件的通知》(昆政办文〔2012〕100号文)要求每1万平方米5人进行人员配置。按照《昆明市重要城市道路绿地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浇灌作业车辆不少于3辆,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投标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的价格(含税)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须承诺所报的总价为投标人按期完成本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上所列范围内所有内容的统一固定价格,在整个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固定不变,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该中标的总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零星工作的特殊性对价格及投标人成本的影响,须承诺项目期间对施工场地周边居民住房、公路等基础设施的影响,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任何有关费用。
7.4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可按采购人要求对养护人员、浇灌作业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进行核查,如与响应要求不符无法满足管养服务要求的,上报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已签订合同的按照《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园林绿化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和退出机制》执行,并承担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7.5.企业提供为本单位自有或租赁的核定载质量8吨及以上洒水车3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租赁水车需另外提供租赁合同(所提供车辆信息将在中标后进行网上公示)。为满足植物修剪、水肥灌溉、病虫害防治乙方应提供不限于粉碎机、剪草机、喷药设备、水泵、绿篱机、割灌机及其他小型园林机械等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机械设备,并提供机械设备的发票扫描件,租赁的设备还要提供租赁合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证明材料承诺真实有效,公开接受利害关系人质询,如存在虚假材料,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监管部门按规定处理。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采购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