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
一、清单
1.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图片 |
所属行业 |
标的类型 |
标的属性 |
1 |
2025年度节水技术服务项目 |
1.00 |
项 |
无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主要采购标的 |
服务类 |
注: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2.核心产品清单
无
3、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请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若证书有附件(附录)的,附件(附录)须随证书一起提供))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无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无
注意事项:
二、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1)用水审计 根据《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第七条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重点计划用水户按计划定期进行用水审计。两次用水审计的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五年。根据用水审计工作安排,2025年计划开展10家企业的用水审计。 (2)水平衡测试 根据《江苏省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第五条: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重点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创建节水型载体的用水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水平衡测试或者水平衡分析报告。根据节水型载体创建和水平衡测试工作安排,2025年计划开展6家企业的水平衡测试。 (3)重点用水单位延续取水用水评估 为了科学合理压减取水许可水量,开展重点用水户延续取水用水评估。2025年,取水许可量10万立方米以上需办理延续取水的取水户共39家,其中工业及服务业企业7家;农业灌溉类取水户11家,沿江闸站类取水户21家。 (4)水资源论证评审服务 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开展评审工作,支付专家审查费,每家定值5000元整(不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上限不超过10家,共计5万元,按实际开展评审的数量支付。 (5)节水专员培训服务 《关于在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建立“节水专员”制度的通知》(苏市水务〔2020〕360号)文件明确要求在全市计划用水单位建立“节水专员”制度,对使用自建取水设施取水和年使用公共供水五千立方米以上单位的专门负责节水管理的人员开展岗前培训,以使其掌握节水、用水、管水方面的专业知识。2025年计划进一步扩大用水单位节水专员培训覆盖率,落实用水单位各项节水职责,实现节水精细化管理,培训执行三类培训标准,预算费用为每天定值550元/人(不调整,投标人不得修改),计划2天,预算2万元,按实际参训人数支付,培训用车由采购方自备。 (6)公共供水用水户基础信息调查 为落实上级部门对我市全区域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的要求,提高企业用水水平,开展对高耗水行业及部分规模以上公共供水用水户基础信息调查,调查主要内容为用水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人员数量、产品名称、产量、水源、用水量等情况,将用水户纳入张家港市水资源综合管理平台,并指导用水户开展日常取用水管理工作。公共供水户约1700家。 |
2 |
项目工作内容 |
(1)按照名单完成用水审计及水平衡测试工作; (2)按采购方要求完成重点用水户延续取水用水评估; (3)按采购方要求协助完成水资源论证评审以及重点用水单位节水专业培训服务项目; (4)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年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用水户基础信息调查。 |
3 |
技术规范要求 |
依据及引用标准: (1)《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 (2)《江苏省取水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3)《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 (4)《江苏省水平衡测试实施办法》 (5)《江苏省用水审计实施办法》 (6)《企业用水审计技术通则》(GB/T33231-2016) (7)《关于印发<苏州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市水务规〔2022〕3号) (8)《企业水平衡测试技术通则》(GB/T12452-2023) (9)《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2022) (10)《用水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24789-2022) (11)《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T21534-2008) (12)《企业用水统计通则》(GB/T26719-2022) (13)《工业企业用水管理导则》(GB/T27886-2011) (14)《工业企业水效对标指南》(GB/T33749-2017) (15)《循环冷却水节水技术规范》(GB/T31329-2014) (16)《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技术评价导则》(GB/T32327-2015) (17)《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2015) (18)《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GB25502-2017) (19)《项目节水量计算导则》(GB/T34148-2017) (20)《项目节水评估技术导则》(GB/T34147-2017) (2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8978-1996) (2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23)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厂接纳处理工业废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市水务〔2017〕84号) (24)《取水定额系列》(GB/T18916) (25)《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水节〔2020〕5号)(26)《江苏省城市生活和公共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苏建城〔2020〕146号) (27)关于发布实施《苏州市农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21 年修订)》的通知(苏市水务〔2021〕385号) (28)《江苏省2021年部分行业补充用水定额》(苏水节〔2021〕16号) (29)《2022年江苏省级新增用水定额(试行)》 (30)《江苏省2022年部分行业补充用水定额(试行)》(苏水节〔2022〕14号) (31)《关于印发苏州市2022年部分行业补充用水定额的通知》(苏市水务〔2023〕184号) 注:服务期内如有适用的最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则以最新的为准。 |
4 |
成果要求 |
根据招标要求编制合格的用水审计报告及水平衡测试报告,所有报告各提供书面材料5份,其中采购单位执3份,被测单位执2份;用水评估表一式3份,采购单位执3份;重点用水户延续取水用水评估报告一式2份,其中采购单位执1份,申报单位执1份。 |
5 |
设备配置要求 |
考虑到本项目实际需求,拟投入本项目的具有相关听漏棒、超声波测厚仪、便携式PH计、便携式COD检测仪、便捷式超声波流量计、硬度仪等各不少于1台。 投标人需自备小型客车,以便工作所需。 |
6 |
人员要求 |
(1)投标人应熟悉本地情况,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和项目需要,精心组建项目团队,并对团队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2)为保障本项目的顺利开展,投标人拟配备一名项目负责人和一名技术负责人,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环境类或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兼任。 (3)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应合理配备至少6名成员,其中至少2名成员具有环境类或水利类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至少4名成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相关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或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文与水资源等)。 (4)投标人应保证人员的岗位设置基本固定。项目组成员需更换或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
7 |
综合说明及其它要求 |
1、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水平衡测试服务方案、用水审计服务方案、重点用水单位延续取水用水评估、水资源论证评审服务以及重点用水单位节水专业培训服务方案、公共供水用水户基础信息调查方案、人员安排及企业管理制度等,方案内容应有实质性意义满足项目需求,并能针对本项目提供实用可行的优惠条件。 2、投标人应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 3、项目负责人应自2022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类似业绩。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项。 |
三、商务条款
1 服务期限
1.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2 货款支付
2.1、结付程序
供方按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义务并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合格的发票后,到采购单位办理款项结算手续。
2.2、结付期限
(1)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申请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服务期满后30天内,按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注:以上费用的实际支付时间以财政拨款为准。
3 投标货币
3.1、投标货币
人民币
4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4.1、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四、 其他部分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下表提供分项报价: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估算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用水审计 |
10 |
家 |
|
|
|
2 |
水平衡测试 |
6 |
家 |
|
|
|
3 |
重点用水单位延续取水用水评估 |
7 |
家 |
|
|
|
11 |
家 |
|
|
农业灌溉 |
||
21 |
沿江闸站 |
|||||
4 |
水资源论证评审服务 |
10 |
家 |
5000 |
50000 |
|
5 |
节水专员培训 |
18 |
人 |
550 |
19800 |
2天 |
6 |
公共供水用水户基础信息调查 |
1700 |
家 |
/ |
|
|
|
合计 |
|
注:上表中公共供水用水户基础信息调查(序号6)的单价无需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