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说明:
1.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本招标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2)服务项目中伴随货物的,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采购需求中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标注“★”的(详见本章附件1),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如本项目包含的货物属于品目清单内非标注“★”的产品时,应优先采购,具体详见“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3)服务项目中伴随的货物包含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防火墙、网络安全隔离卡与线路选择器、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安全路由器、智能卡COS、数据备份与恢复产品、安全操作系统、安全数据库系统、反垃圾邮件产品、入侵检测系统(IDS)、网络脆弱扫描产品、安全审计产品、网站恢复产品),根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的规定,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的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2.“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3.如投标人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项目需求一览表中内容如与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相关条款不一致的,以本表为准。
标段 |
A分标: 采购预算369.8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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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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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乐大道、凤岭北路、五象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服务A分标 |
1项 |
一、管养范围 1、负责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管辖的平乐大道—玉洞大道立交桥景观绿化工程(绿化工程)(三角梅)、平乐大道—玉洞大道立交桥绿化、五象大道—平乐大道立交绿化工程(三角梅)、五象大道—平乐大道立交绿化、平乐大道(南宁大桥—银海大道)附属工程(平江路—凤凰路段景观绿化)(一标) 绿化工程、平乐大道(南宁大桥-隧道口)、玉洞大道(玉象路-平乐大道、平乐歌海立交等共计19个养护点的绿化养护范围,具体绿化养护点详见《平乐大道、凤岭北路、五象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采购养护点统计表》(附件3)。 2、养护数量 一级行道树567株、二级行道树4099株、一级整形灌木139株、二级整形灌木2110株、一级绿地88637㎡、二级绿地103807㎡、二级护坡1158㎡、桥体三角梅14472种植米。 二、管理内容 1、全年养护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日常巡查管理,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垂直绿化、挂花箱式及种植槽式三角梅等植物的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包括淋水及排水等水分管理、松土除杂、树盘及片植植物边线修整、施肥、植物修剪、勾干枯枝、病虫害防治、灭四害、绿地保洁、喷淋系统维护、补植及移植、消除黄土裸露、植物清洗、清理过高土、应急抢险或突发事件处理、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绿地保护(含绿化植物及其周边附属设施等),防止人为破坏及随意变更绿地性质,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2、全年工作内容含园林配套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井盖、铺装、垃圾桶、园路、亭子、花架、园灯、园桌、园凳、护栏、路缘石、花池、树池、树篦子、公厕、三角梅花箱、支架、托架、护栏、给排水及电力设施等)维护、修理(对锈蚀的三角梅花箱钢架进行防锈处理,对破损的三角梅花箱、线管等设施进行更换,对变形的、缺失的、松动的螺母进行更换等)、清洗及保洁等工作,保证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能正常、安全使用。 ▲3、养护期间,需对三角梅花箱(花槽)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每个季度须提供一份巡查更新的三角梅附属设施安全检查报告。 ▲4、养护期间需对三角梅花箱(花槽)更换基质土(更换量为花箱或花槽基质总量的1/3-1/2)至少1次,以达到改良基质的目的。 ▲5、非控花养护期间,对三角梅花箱(花槽)每个季度至少施肥2-3次,含有机肥和化肥。控花养护期间,按控花技术要求另行安排施肥。 ▲6、除雨天外,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和种植有灌木、地被植物的行道树绿带、后排绿地、高架桥三角梅等绿化养护范围每天至少需淋水一次,且需淋足淋透。三角梅控花养护期间,按控花技术要求另行安排淋水工作。 7、三角梅养护需按季节及三角梅生长情况修剪,保证三角梅树冠整洁美观,内膛枝疏密均匀,通风透光性好,并具体在养护计划中体现。 ▲8、三角梅全年长势良好,确保全年累计200天以上的时间三角梅开花量达到覆盖株冠表面积50%以上。能在东盟博览会期间以及采购人指定一个临时的重大活动期间开花且达到盛花状态即开花量达到覆盖株冠表面积80%以上。 ▲9、在行道树整形修剪方面,每年至少对辖区内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修剪,并具体在养护计划中体现。 10、处理社会投诉、媒体曝光、市长热线投诉、数字化城管平台、网上信访、“美丽南宁”案件以及被有关部门督办等情况产生的案件。 11、上报辖区内养护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12、绿化养护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99-2007)(附件4)、《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2021)》(附件5)。 ▲13、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按“美丽南宁”、“数字城管”等文件及工作要求的规定执行,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 ▲14、遇重大节庆、迎检等活动,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突击任务。 15、其他工作:由于恶劣气候(持续低温、高温干旱、降雨以及台风等)导致的树木扶正、防寒防冻、抗旱以及抗台风等预防、抢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三、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配置绿化养护人员(含司机)不少于45名,另设现场负责人不少于1名、技术管理员不少于2名,(可设置施工安全员,可由现场负责人、技术管理员兼任或专设,施工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配置必须专门用于本项目,不得与其他任何项目混用。其中技术管理员必须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人员(持园林、园艺、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毕业证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可设置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技术员兼任或专设,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毕业专业必须为植物保护专业),能与采购人随时保持联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及指导。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考勤,从业人员须统一着安全服,女工50岁以下,男工60岁以下。 ▲2、生产、管理车辆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生产、管理车辆最低如下配置,含淋水车4台,喷药车2台,货车 2 台,管理用车2台。 ▲3、园林机械设备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设备最低如下配置,油锯 6台,绿篱机10台,打草机 4台,割灌机8台,能够满足养护工作需求。 ▲4、生产工具、安全设施配置:主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生产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铲、锄、手锯、冬青剪、淋水胶管、手套、口罩、草帽、雨衣、安全服、安全锥、安全警示牌、打草防护网等。其中,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安全防护服1套/人、安全锥2个/人、安全警示牌每10人1个。 5、耗材配置: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数量的农药、化肥、植物防寒及台风抢险等所需材料。 ▲6、管理用房: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场所及车辆工具保管场所,在管养路段内或附近,最少需设有1个办公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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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约定进场养护之日起一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一年(自约定进场养护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如遇市领导等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特殊紧急事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及苗木养护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个人日常工具、劳保用品、机具、作业车辆;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和数量的肥料、农药,植物防寒材料,植物支撑材料等; (4)养护所需水费、电费。 (5)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2、如出现养护面积或行道树数量变更时,产生费用变更将按变更的养护量进行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变更部分的费用=变更养护类型数量*相应养护类型的预算单价*(本标段中标价/本标段采购预算)/365(天)*实际养护天数。 ▲3、合同期内,养护清单中的各类乔灌木(草)、园林设施发生减少及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种、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的非安全责任事故产生损失的,如采购人已购买树木公众责任险的,在保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赔付,超出承保范围或保险未购买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付。 ▲5、桥体三角梅专项养护肥料每年投入不少于桥体三角梅专项年养护费的6%且不得使用林业用肥,除三角梅专项养护外其他常规绿化养护肥料每年投入不少于该部分年养护费的2.5%且不得使用林业用肥,施肥时应按计划并通知采购人至现场确认,若实际使用少于中标承诺的施肥投入费用,则将未投入的肥料费用在最后一个月养护经费中扣除。 ▲6、中标人在配备人员、作业车辆、园林机械设备、办公点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投标响应条件投入,则视为逾期不能提供服务,超过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对以上配备投入情况检查。 7、根据《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2021)》(附件4),采购人对中标人作业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扣分额度核算各类养护经费,养护经费按月核拨。 ▲8、中标人如果有两次考核不合格,则视为中标人未按合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其中,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养护效果考核。 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月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 ▲10、养护范围内有取水口的,将另外签署取水口使用协议,协议期间,中标人负责取水口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日常管理维修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产生的水费按市场价另计。 11、由于道路养护的特殊性,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六、其它 ▲1、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养护方案,桥体三角梅养护专业服务方案,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响应、承诺及人员保障,养护管理措施及内部考核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拟为本项目投入日常一线养护作业人员,拟为本项目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力量,拟为本项目设置安全员(可设置),拟为本项目设置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可设置),拟为本项目投入生产、管理用车,拟为本项目投入园林机械配置,拟为本项目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拟为本项目投入必要数量及质量的肥料)。 ▲3、中标人在中标之后、进场之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人员配置、生产及管理车辆配置、园林机械设备配置、生产工具及安全设施配置、管理用房等投标响应内容进行现场查验,中标人应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相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车辆发票(或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以及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管理用房自有或租赁的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采购人在现场核对真人、实物。园林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及安全设施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查验实物即可。(以上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需实际投入生产使用,不得任意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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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服务技术资料表未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技术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被视为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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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B分标: 采购预算397.0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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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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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乐大道、凤岭北路、五象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服务B分标 |
1项 |
一、管养范围 1、负责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管辖的凤岭北路一期(厢竹大道-高坡岭路)、东盟文化园、凤岭南立交(现有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一期工程—凤岭南路立交)、柳南高速(三岸收费站-那容互通立交)、高速公路东环改快速路南宁火车东站段(凤凰岭路立交-凤岭北路立交)东站段扩建工程绿化工程、东站桥上三角梅(东站A桥上三角梅)、云景路延长线(高坡岭路至屯里车辆东侧)等共计31个养护点的绿化养护范围,具体绿化养护点详见《平乐大道、凤岭北路、五象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采购养护点统计表》(附件3)。 2、养护数量 二级行道树17993株、二级整形灌木12241株、二级绿地408130㎡、二级护坡455㎡、桥体三角梅2732种植米、挡墙挂网面积2157㎡。 二、管理内容 1、全年养护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日常巡查管理,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垂直绿化、挂花箱式及种植槽式三角梅等植物的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包括淋水及排水等水分管理、松土除杂、树盘及片植植物边线修整、施肥、植物修剪、勾干枯枝、病虫害防治、灭四害、绿地保洁、喷淋系统维护、补植及移植、消除黄土裸露、植物清洗、清理过高土、应急抢险或突发事件处理、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绿地保护(含绿化植物及其周边附属设施等),防止人为破坏及随意变更绿地性质,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2、全年工作内容含园林配套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井盖、铺装、垃圾桶、园路、亭子、花架、园灯、园桌、园凳、护栏、路缘石、花池、树池、树篦子、公厕、三角梅花箱、支架、托架、护栏、给排水及电力设施等)维护、修理(对锈蚀的三角梅花箱钢架进行防锈处理,对破损的三角梅花箱、线管等设施进行更换,对变形的、缺失的、松动的螺母进行更换等)、清洗及保洁等工作,保证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能正常、安全使用。 ▲3、养护期间,需对三角梅花箱(花槽)及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常态化的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问题。每个季度须提供一份巡查更新的三角梅附属设施安全检查报告。 ▲4、养护期间需对三角梅花箱(花槽)更换基质土(更换量为花箱或花槽基质总量的1/3-1/2)至少1次,以达到改良基质的目的。 ▲5、非控花养护期间,对三角梅花箱(花槽)每个季度至少施肥2-3次,含有机肥和化肥。控花养护期间,按控花技术要求另行安排施肥。 ▲6、除雨天外,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和种植有灌木、地被植物的行道树绿带、后排绿地、高架桥三角梅等绿化养护范围每天至少需淋水一次,且需淋足淋透。三角梅控花养护期间,按控花技术要求另行安排淋水工作。 7、三角梅养护需按季节及三角梅生长情况修剪,保证三角梅树冠整洁美观,内膛枝疏密均匀,通风透光性好,并具体在养护计划中体现。 ▲8、三角梅全年长势良好,确保全年累计200天以上的时间三角梅开花量达到覆盖株冠表面积50%以上。能在东盟博览会期间以及采购人指定一个临时的重大活动期间开花且达到盛花状态即开花量达到覆盖株冠表面积80%以上。 ▲9、在行道树整形修剪方面,每年至少对辖区内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修剪,并具体在养护计划中体现。 10、处理社会投诉、媒体曝光、市长热线投诉、数字化城管平台、网上信访、“美丽南宁”案件以及被有关部门督办等情况产生的案件。 11、上报辖区内养护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12、绿化养护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99-2007)(附件4)、《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2021)》(附件5)。 ▲13、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按“美丽南宁”、“数字城管”等文件及工作要求的规定执行,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 ▲14、遇重大节庆、迎检等活动,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突击任务。 15、其他工作:由于恶劣气候(持续低温、高温干旱、降雨以及台风等)导致的树木扶正、防寒防冻、抗旱以及抗台风等预防、抢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三、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配置绿化养护人员(含司机)不少于48名,另设现场负责人不少于1名、技术管理员不少于2名,(可设置施工安全员,可由现场负责人、技术管理员兼任或专设,施工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配置必须专门用于本项目,不得与其他任何项目混用。其中技术管理员必须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人员(持园林、园艺、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毕业证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可设置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技术员兼任或专设,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毕业专业必须为植物保护专业),能与采购人随时保持联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及指导。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考勤,从业人员须统一着安全服,女工50岁以下,男工60岁以下。 ▲2、生产、管理车辆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生产、管理车辆最低如下配置,含淋水车4台,喷药车2台,货车 2 台,管理用车2台。 ▲3、园林机械设备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设备最低如下配置,油锯 6台,绿篱机10台,打草机 6台,割灌机12台,能够满足养护工作需求。 ▲4、生产工具、安全设施配置:主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生产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铲、锄、手锯、冬青剪、淋水胶管、手套、口罩、草帽、雨衣、安全服、安全锥、安全警示牌、打草防护网等。其中,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安全防护服1套/人、安全锥2个/人、安全警示牌每10人1个。 5、耗材配置: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数量的农药、化肥、植物防寒及台风抢险等所需材料。 ▲6、管理用房: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场所及车辆工具保管场所,在管养路段内或附近,最少需设有1个办公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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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约定进场养护之日起一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一年(自约定进场养护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如遇市领导等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特殊紧急事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及苗木养护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个人日常工具、劳保用品、机具、作业车辆;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和数量的肥料、农药,植物防寒材料,植物支撑材料等; (4)养护所需水费、电费。 (5)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2、如出现养护面积或行道树数量变更时,产生费用变更将按变更的养护量进行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变更部分的费用=变更养护类型数量*相应养护类型的预算单价*(本标段中标价/本标段采购预算)/365(天)*实际养护天数。 ▲3、合同期内,养护清单中的各类乔灌木(草)、园林设施发生减少及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种、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的非安全责任事故产生损失的,如采购人已购买树木公众责任险的,在保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赔付,超出承保范围或保险未购买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付。 ▲5、桥体三角梅专项养护肥料每年投入不少于桥体三角梅专项年养护费的6%且不得使用林业用肥,除三角梅专项养护外其他常规绿化养护肥料每年投入不少于该部分年养护费的2.5%且不得使用林业用肥,施肥时应按计划并通知采购人至现场确认,若实际使用少于中标承诺的施肥投入费用,则将未投入的肥料费用在最后一个月养护经费中扣除。 ▲6、中标人在配备人员、作业车辆、园林机械设备、办公点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投标响应条件投入,则视为逾期不能提供服务,超过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对以上配备投入情况检查。 7、根据《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2021)》(附件4),采购人对中标人作业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扣分额度核算各类养护经费,养护经费按月核拨。 ▲8、中标人如果有两次考核不合格,则视为中标人未按合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其中,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养护效果考核。 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月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 ▲10、养护范围内有取水口的,将另外签署取水口使用协议,协议期间,中标人负责取水口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日常管理维修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产生的水费按市场价另计。 11、由于道路养护的特殊性,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六、其它 ▲1、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养护方案,桥体三角梅养护专业服务方案,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响应、承诺及人员保障,养护管理措施及内部考核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拟为本项目投入日常一线养护作业人员,拟为本项目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力量,拟为本项目设置安全员(可设置),拟为本项目设置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可设置),拟为本项目投入生产、管理用车,拟为本项目投入园林机械配置,拟为本项目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拟为本项目投入必要数量及质量的肥料)。 ▲3、中标人在中标之后、进场之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人员配置、生产及管理车辆配置、园林机械设备配置、生产工具及安全设施配置、管理用房等投标响应内容进行现场查验,中标人应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相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车辆发票(或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以及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管理用房自有或租赁的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采购人在现场核对真人、实物。园林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及安全设施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查验实物即可。(以上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需实际投入生产使用,不得任意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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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服务技术资料表未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技术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被视为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
服务需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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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C分标: 采购预算226.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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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服务参数 |
序号 |
采购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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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乐大道、凤岭北路、五象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服务C分标 |
1项 |
一、管养范围 1、负责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管辖的五象大道(那黄大道-八尺江)、蒲津路(旧人民医院-橙山路口)、五象大道(平乐大道-体育中心)、凯旋路、体强路、良兴路、庆歌路(平乐大道-那黄大道)等共计19个养护点的绿化养护范围,具体绿化养护点详见《平乐大道、凤岭北路、五象大道等道路绿化养护服务外包采购养护点统计表》(附件3)。 2、养护数量 一级行道树852株、二级行道树8823株、一级整形灌木436株、二级整形灌木3319株、一级绿地16274㎡、二级绿地238026㎡、二级护坡916㎡。 二、管理内容 1、全年养护管理工作内容主要有日常巡查管理,乔木、灌木、草坪、地被、垂直绿化等植物的绿化日常养护工作(包括淋水及排水等水分管理、松土除杂、树盘及片植植物边线修整、施肥、植物修剪、勾干枯枝、病虫害防治、灭四害、绿地保洁、喷淋系统维护、补植及移植、消除黄土裸露、植物清洗、清理过高土、应急抢险或突发事件处理、重大活动保障等涉及绿化养护、绿地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同时,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绿地保护(含绿化植物及其周边附属设施等),防止人为破坏及随意变更绿地性质,及时发现,及时上报。 2、全年工作内容含园林配套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井盖、铺装、垃圾桶、园路、亭子、花架、园灯、园桌、园凳、护栏、路缘石、花池、树池、树篦子、公厕 )维护、修理、清洗及保洁等工作,保证设施设备性能良好,能正常、安全使用。 ▲3、除雨天外,分车绿带、交通岛绿地和种植有灌木、地被植物的行道树绿带、后排绿地等绿化养护范围每天至少需淋水一次,且需淋足淋透。 ▲4、在行道树整形修剪方面,每年至少对辖区内行道树进行一次全面修剪,并具体在养护计划中体现。 5、处理社会投诉、媒体曝光、市长热线投诉、数字化城管平台、网上信访、“美丽南宁”案件以及被有关部门督办等情况产生的案件。 6、上报辖区内养护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 ▲7、绿化养护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绿化养护规范及验收要求》(DB45/T 499-2007)(附件4)、《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2021)》(附件5)。 ▲8、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施工场地清洁卫生按“美丽南宁”、“数字城管”等文件及工作要求的规定执行,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日产日清。 ▲9、遇重大节庆、迎检等活动,完成采购人安排的突击任务。 10、其他工作:由于恶劣气候(持续低温、高温干旱、降雨以及台风等)导致的树木扶正、防寒防冻、抗旱以及抗台风等预防、抢险及灾后恢复工作。 三、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配置绿化养护人员(含司机)不少于26名,另设现场负责人不少于1名、技术管理员不少于1名,(可设置施工安全员,可由现场负责人、技术管理员兼任或专设,施工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安全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上述人员配置必须专门用于本项目,不得与其他任何项目混用。其中技术管理员必须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人员(持园林、园艺、植物保护等相关专业毕业证或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可设置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技术员兼任或专设,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毕业专业必须为植物保护专业),能与采购人随时保持联系,接受采购人的检查及指导。按劳动法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全日制考勤,从业人员须统一着安全服,女工50岁以下,男工60岁以下。 ▲2、生产、管理车辆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生产、管理车辆最低如下配置,含淋水车2台,喷药车1台,货车1台,管理用车1台。 ▲3、园林机械设备配置:日常养护生产所需的园林机械设备最低如下配置,油锯4台,绿篱机6台,打草机 2台,割灌机4台,能够满足养护工作需求。 ▲4、生产工具、安全设施配置:主要指日常养护所需的生产工具、个人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用具,如铲、锄、手锯、冬青剪、淋水胶管、手套、口罩、草帽、雨衣、安全服、安全锥、安全警示牌、打草防护网等。其中,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安全防护服1套/人、安全锥2个/人、安全警示牌每10人1个。 5、耗材配置: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数量的农药、化肥、植物防寒及台风抢险等所需材料。 ▲6、管理用房:采购人不提供食宿场所及车辆工具保管场所,在管养路段内或附近,最少需设有1个办公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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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条款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 日内 ▲二、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约定进场养护之日起一年 三、提交服务成果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一年(自约定进场养护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半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3、其他:如遇市领导等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特殊紧急事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特殊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对本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 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 (1)必须含服务的价格,需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保险费、服装费、社会节假日奖金及加班费用及苗木养护费用; (2)必要的保险费用、各项税金; (3)按相关要求所需的个人日常工具、劳保用品、机具、作业车辆;按相关技术要求所需质量和数量的肥料、农药,植物防寒材料,植物支撑材料等; (4)养护所需水费、电费。 (5)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2、如出现养护面积或行道树数量变更时,产生费用变更将按变更的养护量进行核算,具体核算方法如下:变更部分的费用=变更养护类型数量*相应养护类型的预算单价*(本标段中标价/本标段采购预算)/365(天)*实际养护天数。 ▲3、合同期内,养护清单中的各类乔灌木(草)、园林设施发生减少及损毁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种、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自然灾害或意外造成的非安全责任事故产生损失的,如采购人已购买树木公众责任险的,在保险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由保险赔付,超出承保范围或保险未购买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付。 ▲5、绿化养护肥料每年投入不少于该部分年养护费的2.5%且不得使用林业用肥,施肥时应按计划并通知采购人至现场确认,若实际使用少于中标承诺的施肥投入费用,则将未投入的肥料费用在最后一个月养护经费中扣除。 ▲6、中标人在配备人员、作业车辆、园林机械设备、办公点等时,不得少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少配备数。中标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未按投标响应条件投入,则视为逾期不能提供服务,超过五个工作日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中标人在合同期内,须随时接受采购人对以上配备投入情况检查。 7、根据《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道路绿化养护市场化管理考核办法(2021)》(附件4),采购人对中标人作业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考核,根据考核扣分额度核算各类养护经费,养护经费按月核拨。 ▲8、中标人如果有两次考核不合格,则视为中标人未按合同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其中,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考核和养护效果考核。 9、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中标人按月所提交的服务经采购人书面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合同款。 ▲10、养护范围内有取水口的,将另外签署取水口使用协议,协议期间,中标人负责取水口的日常使用和管理,日常管理维修费由中标人自行解决,产生的水费按市场价另计。 11、由于道路养护的特殊性,投标人可在投标前自行进行现场勘察。 六、其它 ▲1、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强制性标准、规范等要求。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组织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养护方案,对临时性、突击性应急任务响应、承诺及人员保障,养护管理措施及内部考核制度,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拟为本项目投入日常一线养护作业人员,拟为本项目投入项目管理人员、技术力量,拟为本项目设置安全员(可设置),拟为本项目设置植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可设置),拟为本项目投入生产、管理用车,拟为本项目投入园林机械配置,拟为本项目投入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拟为本项目投入必要数量及质量的肥料)。 ▲3、中标人在中标之后、进场之前,采购人将对中标供应商的人员配置、生产及管理车辆配置、园林机械设备配置、生产工具及安全设施配置、管理用房等投标响应内容进行现场查验,中标人应提供人员花名册及相关社保证明、加盖公章的车辆发票(或租赁合同)和行驶证复印件以及车辆商业保险复印件、管理用房自有或租赁的证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供采购人在现场核对真人、实物。园林机械设备、生产工具及安全设施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查验实物即可。(以上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需实际投入生产使用,不得任意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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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进口产品说明 □本表的第 项服务所涉及的货物已按规定办妥进口产品采购审核手续,投标产品可选用进口产品;但如选用进口产品时必须为全套原装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同时投标人必须负责办理进口产品所有相关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其他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本分标服务所涉及的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其他 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服务技术资料表未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或技术内容,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被视为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