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下列采购需求中:
(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
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服务费用按月结算,采购人根据合同总价均分为12个月支付,次月支付中标人上一个月的服务费(扣除月考核扣款等),中标人无条件提供税票。 注:本项目是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故不约定预付款。 |
2 |
服务地点 |
居巢经开区北区(夏阁园区)全域范围内,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
3 |
服务期限 |
1+X 年(X≤2),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合格标准为年度考核月均分≥85分的),经双方协商,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续签年度最多不超过 2 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 |
标的名称:2025年巢湖市居巢经开区北区(夏阁园区)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项目概况
居巢经开区北区(夏阁园区)全域23.52平方公里。主要道路有巢柘路(S208)8.2公里,其中新路1.9公里,老路6.3公里(凤凰山街道交接处至交警视频检测点);云华大道6.8公里(原电厂路:巢柘路至S105);朝阳山路1.8公里,平顶山路1.3公里;试刀山路1.1公里;殷家山路1.5公里;巢柘路至万山陵园0.5公里;岠嶂山路1公里;下汤路2公里;夏阁河路6公里;园区内部道路等道路红线范围内村庄的保洁及垃圾的清运;柘皋河、夏阁河河面水草、垃圾、浮萍的清理,迎水坡、背水坡垃圾及杂草、枯死树木的清理。道路的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牛皮癣的清理、破损广告拆除、建筑垃圾的清理,圩埂上保洁及建筑垃圾的清理、公厕的日常保洁和维护。
三、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如下表:
序号 |
范围 |
规格 |
备注 |
1 |
巢柘路(万山垃圾场大门口至交警检测处交界处) |
长8.2km,宽14m |
一类 |
2 |
云华大道(原电厂路:巢柘路至S105交界) |
长6.8km,宽14m |
一类 |
3 |
平顶山路、岠嶂山路、朝阳路、试刀山路等 |
|
一类 |
4 |
辅道、人行道、花坛等 |
|
一类 |
5 |
一级保洁区域内可视范围河塘沟渠 |
/ |
一类 |
6 |
柘皋河夏阁段、夏阁河 |
长6公里 |
一类 |
7 |
夏阁河路、下汤路等园区内部路) |
约15公里 |
一类 |
8 |
村庄道路(硬化) |
|
二类 |
9 |
红线范围内村庄(未硬化道路) |
|
三类 |
10 |
全域23.52平方公里范围(除1-9项保洁区域外空地、林地、山地、水库) |
|
一类 |
11 |
巢黄高速续建工程 |
|
施工便道 |
1、表中道路的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花坛、树穴、环卫设施等清扫保洁,道路冲洗、“牛皮癣”的清理、道路洒水降尘及各类垃圾收运等环卫作业。
2、上述区域与非标注区域的衔接地带,作业服务范围含道路绿线(涵盖绿线),没有围墙、道路绿线的保洁范围为道路红线范围内及道路两侧红线可视范围内的区域,保洁内容包含上述范围内的各类垃圾的清理、“牛皮癣”的清理、破损广告的拆除、窨井口周边油污的清理等保洁工作。
3、其他范围:有建筑物的道路宽度范围为墙根至墙根,无建筑物道路宽度范围按实际清扫范围测量,人行道外侧可视范围内;屋后100米及视野范围内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杂物等。
4、环卫时间:全天保洁。如遇重大活动或专项工作保障,环卫作业时间投标人须听从采购人安排(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5、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数量(人) |
人员要求 |
备注 |
1 |
项目 负责人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常驻现场,负责本项目的具体运营管理、项目管理制度的制定与落实、人员考核管理及培训、道路清扫清运任务及重大活动时的突击任务、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
2 |
项目 安全员 |
1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负责本项目各种安全规章制度的检查落实;指导环卫工人的安全作业、安全监督、检查并落实考核制度等。 |
3 |
驾驶员 |
6 |
身体健康、能驾驶环卫作业车辆、提供准驾车型驾驶证(标后核查人员时验证,投标时无需提供)。 |
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环卫车辆的作业任务;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驶,确保车辆安全作业。 |
4 |
环卫工人 |
62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保质、保量完成作业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任务。 |
5 |
垃圾清运辅助人员 |
4 |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工作。 |
保质、保量完成具体的垃圾清运辅助作业等工作。 |
合计 |
74 |
|
|
备注:
(1)以上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本项目现场作业(投标人根据工作性质及实际情况自行考虑男女人员比例数),上述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减配。
(2)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 10 日内完成本项目人员的配备组建,逾期采购人有权追究合同违约责任。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对投标人配备人员进行考核,如发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调整更换。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加人员,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3)中标后,投标人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4)为便于项目管理,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为本项目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建立项目管理体系,配备相应办公场所和相关车辆设备停放场所。为便于处理服务期内出现的各种应急事件、服务管理、故障事件等。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处理、协调相关工作。
6、机械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多功能洗扫车 |
2辆 |
8吨 |
新购、已购或租赁。并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其中为了应对突发雨雪天气,要求两台8吨多功能洗扫车安装雪铲,一旦铲雪除冰工作需要立即使用。 |
2 |
多功能洗扫车 |
1辆 |
3吨 |
|
3 |
垃圾运输车 |
1辆 |
8吨 |
|
3 |
洒水车 |
2辆 |
8吨 |
|
4 |
巡逻车 |
1辆 |
|
|
7 |
背桶式电动保洁车 |
20辆 |
新购、已购或租赁,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
8 |
240L垃圾桶 |
首年500个 |
新购、已购或租赁,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每年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换破损、陈旧垃圾桶。 |
|
9 |
果皮箱 |
首年100个 |
新购、已购或租赁,数量为初步估计,具体以实际情况配置,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及时更换破损、陈旧果皮箱 |
|
10 |
保洁工具(扫把、锹、斗笠等)及劳保用品 |
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
新购、已购或租赁,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
11 |
船 |
人工双桨船2个 机械动力船1艘 |
新购、已购或租赁,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 |
备注:
上述环卫设备及车辆为最低配备数量要求,不得减配。须为本项目单独配备,不得用于其它项目,本项目所有燃油车辆,不得使用黄标车;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投标文件中配备的环卫设备及车辆等配备到位,逾期采购人有权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2、投标人签订合同后须为所有环卫车辆统一喷绘标识,并为每辆环卫作业车辆(电瓶保洁车除外)装配北斗定位系统(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北斗系统必须纳入采购人统一监管的数字化平台管理,北斗系统必须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如有故障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48小时内必须维修完好,若48小时内不能修复或发现人为损坏的,将按《巢湖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城区环境卫生)》执行考核。
3、如投标人清扫保洁车、垃圾运输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未按要求安装北斗的,采购人有权将北斗设备安装到位,并从投标人的服务费中扣除北斗安装等相关费用,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总报价为合同签订后一年的服务费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总报价金额(为完成本项目要求服务内容所发生的一切总费用)。
2、投标人报价前应自行踏勘,要充分了解本项目特点,便于报价。
3、本项目区域内的所有垃圾需及时运送至散兵中材生活垃圾处置中心或政府指定的垃圾点肥东中节能生活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处置。请投标人合理测算报价。
4、投标人报价为本项目服务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的、承包风险、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中没有列明的但又是必须发生的费用将视为已含在其报价中)。包含且不限于:工人工资、设备、平时加班工资、奖金、津贴、五险、意外伤害保险、年度体检费、防暑降温费等、教育培训费用、伤亡事故处理费、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税费、生产资料费用(含作业用水、用电的费用、各种环卫工具、服装、环卫车辆、环卫设备投入、机械折旧费、日常维护费、 燃油费、各种耗材、应急保障)、清扫保洁(含道路冲洗、洒水降尘;隔离栏、公交站亭保洁;果皮箱、垃圾桶的垃圾清理及维护管理;暴雨造成道路污染清理;铲雪除冰管理;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收集及收集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应急预险费等与环卫作业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5、投标报价中,人员工资按不得低于巢湖市市区现行最低标准(1870元/月•人)计算。并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 《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141号)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从 2012 年8月1日起, 确保环卫合同制职工的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即最低工资标准2057元/月, 社会保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 23.3%)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6.4%,社保缴费基数为4227元/月•人(社保费用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将加强项目标后履约管理。
6、承包期内因国家政策改变,需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标准、社保待遇等政资性费用调整时,投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无偿给予调整,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7、如遇节日、巢湖市及以上各级专项工作保障、重大活动保障及自然灾害时(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到来时,中标人应提前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但不限于雪铲、铁锹、手套、融雪剂等),中标人须服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增加应急人员,延长作业时间的,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8、本项目不可预见的费用均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是指本项目应急作业过程中不可预见发生的所有经费,主要为各类垃圾清理(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等垃圾清理、渣土路线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曝光事件、交通事故处理等采购人指派的管理工作)事件,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9、本项目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测算如下:
一般纳税人费用测算: |
|||||
|
缴费项目 |
人数(人) |
费用(元) |
月 |
小计(元) |
A |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
74 |
2057 |
12 |
1826616 |
B |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
74 |
984.89 |
12 |
874582.3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63931.56 |
|||
|
小计(A+B+C) |
2765129.88 |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185816.73 |
|||
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950946.61 |
||||
小规模纳税人费用测算: |
|||||
|
缴费项目 |
人数(人) |
费用(元) |
月 |
小计(元) |
A |
所有人员最低人员工资 |
74 |
2057 |
12 |
1826616 |
B |
所有人员社保五险 |
74 |
984.89 |
12 |
874582.3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63931.56 |
|||
|
小计(A+B+C) |
2765129.88 |
|||
D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
92908.36 |
|||
总计(A+B+C+D)(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858038.24 |
注:
(1)请投标人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人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投标人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政策性费用中核算的最低工资标准(2057 元/月•人)中包含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如中标后中标人未给相关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需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费用作为工资一并发放给相关人员。
(4)政策性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费用为可竞争性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5)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投标报价应考虑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管理费用。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投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此风险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
(6)其他费用主要包括如下:
(6.1)车辆(洒水车、洗扫车、垃圾运输车等)燃油费、折旧费、维修维护费、 保险费等费用;
(6.2)所有人员防暑降温费;
(6.3)办公费、交通费、通讯费、加班津贴、工作服装费、培训费、管理费等;
(6.3)电瓶保洁车辆、人工双桨木船、垃圾桶、果皮箱、环卫工具及其他耗材等。
注:以上其他费用的内容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严格核算运营成本及机械折旧,投标时应综合考虑,自行报价,如因投标人未报、漏报、报价为 0 的,其报价均视为含以上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该风险投标人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
说明: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要求等说明大体上是准确的,但可能存在偏差,但投标人的参与即表明投标人对此是已知和完全接受的,并对相应风险有充分的认识和接受力,所以即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超出预期的少量需求偏差和合理技术风险,投标人仍有义务在其投标报价内保质保量达成采购人对本项目所提出的需求、目标、任务和服务内容。
五、相关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具体内容
1.本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道路机械清扫洒水、斜坡及空地、水面及沟渠人工保洁,区域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各类垃圾清扫、清运。
2.快车道实行机械清扫、洒水及垃圾收运。
3.快慢车道、人行道不定期实行水洗作业等。
4.道路两侧配置的环卫设施(果皮箱、240L 垃圾桶)所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常管理、维护。
5.道路两侧立面、路灯杆、电线杆、交通信号灯等牛皮癣清理保洁。
6.如遇降雪、暴雨等恶劣天气,要及时安排人工和机械除雪、清理暴雨造成路面的污染等工作,按照“2 小时融通,4 小时打透”的要求作业。非机动车道上的积雪清除后须露出至少 1/2 以上的路面。
7.环卫作业过程不可预见问题。如专项任务保障、服务区域内临时性、突发性的建筑垃圾清理,季节性瓜果皮树叶等垃圾清扫清理,混凝土搅拌车、工地建筑材料运输车轮带泥造成路面污染等垃圾的清理,渣土运输路线临时性、突发性垃圾的清理保洁,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等采购人指派的其他事件。
8.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单位曝光和市民投诉、采购人等反映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答复。
(二)项目服务质量标准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以及《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
(三)清扫、保洁作业时间及流程
1.机械清扫:
1.1机械化保洁作业前应注意观察路面清扫质量和路面障碍情况,对机扫车不能清除的大件垃圾或硬物,应及时下车人工清除,确保清扫质量不下降;机扫及人工清扫每天均不少于3次。
1.2作业范围:园区内主次干道。
1.3清扫作业分为上午、中午、下午三班次,时间为早8:00之前、中午14:00点前至下午16:30前完成。
1.4机械作业时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清扫时速不得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作业时应喷雾降尘,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砑无浮土,禁止侧刷、吸口不落地空跑;车辆内垃圾应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倒乱卸;车辆需加水时到指定的地点及时加水。
1.5清扫任务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加油、填路单,如有故障要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使用。
2.机械洒水:
2.1作业范围:园区内主次干道。
2.2每天四次洒水6:30、10:00、13:30、15:30(雨、雪及气温4℃以下时,原则停止洒水作业,但采购人提出洒水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加水时要到指定地点加水,严禁浪费水源)气温在30℃度以上,雾霾天气严重及预警达四、三、二、一级等特殊情况按要求作业)。
2.3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得开警报器;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行人,避免将水喷溅行人和其它车辆。冲刷作业时先中央后两边,要及时调整高速水枪位置,作业车速不超过12公里/小时,洒水宽度以道路宽度为准(对于道路较宽的路面,应实行半幅路面洒水),喷水口喷水有力,避免出现断续喷水现象。道路的快车道全部进行洒水,作业后路面无干燥路段和片区,保持道路湿润。
2.4保证下水口不应堵塞,无成片沙石、泥土,道路不能存在果皮、痰迹、污水、烟蒂、粘污物、路砑无浮土等其他杂物。完成喷洒作业后必须将前喷机收回原始位置,要将车辆清洗干净,认真如实填写线路单并上交。如有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次日启动备用车正常出车作业。
3.人工清扫保洁:
3.1服务区域内机械清扫的死角、绿化带、道路隔离栏、环卫设施清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应及时清理。
3.2保洁路砑时要站在砑下依次顺序作业。
3.3严禁往雨水口、窨井口、河道等扫(倒)入落叶等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绿化带中。
3.4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和绿化带内甬道无烟头、无瓜果皮核、无纸屑、无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化带内果皮箱无满溢,周围无污物,保持桶体整洁;清扫出的污物立即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外堆放暴露;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绿化带每百平米不得超过两块污物和杂物;园林施工造成的树枝树叶由园林单位负责,但季节正常落叶影响环境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3.5清扫保洁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巢湖市规定的道路清扫质量标准,在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清扫保洁人员上岗作业时,工作服装整洁,安全标志明显。
(四)道路清扫、保洁标准
1.道路见本色,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清理及时,各进村道路路边1米,杂草、杂树不得高于15cm。对于弯道处杂树清理范围扩大,确保交通安全。
2.保洁路砑时要站在牙下依次顺序作业,确保视线范围内无垃圾。
3.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绿化带中倒垃圾。
4.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和绿化带内甬道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化带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绿化带内果皮箱无满溢,周围无污物,保持桶体整洁;清扫出的污物立即清运,不得在绿化带外堆放暴露;清扫保洁作业时文明操作,不得损坏花草树木;绿化带每百平米不得超过两块污物和杂物;园林施工造成的树枝树叶由园林单位负责,但季节正常落叶影响环境等情况均由中标人负责清理。
5.作业禁令:严禁将粪渣倒入雨水管线内,严禁将垃圾扫入窨井,严禁将垃圾倾倒绿化带内,严禁焚烧垃圾,严禁机械清扫车扬尘作业。
(五)果皮箱、垃圾桶保洁管理标准
1.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果皮箱、240L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2次以上,含每天擦洗一次。不得出现连续2日同一处污迹未清除;垃圾即满即清,满桶不得超过0.5小时。
2.必须每日对道路和公共场所的果皮箱、垃圾桶进行巡查,如发现倒伏、损坏,影响使用和观瞻,1小时内应及时维修和更换。
3.果皮箱、垃圾桶应密闭,周围地面无抛洒、无存留垃圾、无污垢、无臭味。
4、240L垃圾桶必须成组摆放,垃圾桶要贴可回收或不可回收标识。
(六)“牛皮癣”作业标准
1.“牛皮癣”清理范围。承接区域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外沿15米内的建(构)筑物立面、店铺(卷闸门)、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线杆箱、电缆线杆、宣传栏、邮箱、废物箱、垃圾箱、交通信号路灯杆、交通隔离栏、行道树等。
2.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在发现30分钟内清理完毕并做到同色覆盖,规范涂抹。
(七)河道及河两边岸坡卫生保洁作业标准
1.服务区域内的柘皋河夏阁段、夏阁河水面保洁要定员定岗,有相对固定的专业工作人员、不得兼职,配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保洁船。
2.水面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作业时穿有救生衣,并使用有统一标识的船只, 保持船况良好,船容整洁。
3.水面保洁作业要确保河道水面无漂浮杂物、无动物尸体、无大件垃圾、 无水生漂浮植物等。打捞产生的垃圾、杂物应及时清理,做到垃圾日捞日清,打捞船舱内无积存垃圾过夜,垃圾临时堆放点无积存垃圾。
4.中标人应建立河道保洁自查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各类台账资料规范齐全。
(八)村庄卫生、垃圾分类保洁作业标准
1.保洁人员每天按时上户收集垃圾或将垃圾容器(桶)的垃圾就近送往垃圾集中点。
2.保洁人员每天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塘坝、村庄内外、房前屋后的裸露垃圾、塑料袋、果皮、纸屑、烟蒂、玻璃、饮料包装盒(瓶)等垃圾进行清理、收集、保洁,要做到勤走、勤看,不留死角。
3.垃圾集中点、垃圾桶(池、房)的垃圾,每天至少收运一次以上,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运实行“桶装车载”、密闭运输,确保运输过程不抛、洒、滴、漏。
4.垃圾桶应摆放整齐,垃圾桶、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每三天至少擦洗一次,保持干净整洁;垃圾集中点、垃圾桶(池、房)周围无杂物、无零星垃圾堆放,做到车走地净。
5.生活垃圾及时送至散兵中材处置中心,严禁裸露堆放,严禁焚烧垃圾,严禁随意倾倒垃圾。
6.及时清理乱倒的建筑垃圾、装潢装修垃圾。
7.“牛皮癣”清除要做到即现即清,同色、规范覆盖,不留痕迹。
8.乙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道路上的沙石、泥土及沿线路肩杂草进行清理。
9.机械、车辆因发生故障等原因致使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应及时调配,确保垃圾及时收运。
10、每个片区(行政村)至少设置 1 名垃圾分类指导员,每周上户对垃圾分类员及农户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和安全作业讲解。
11、巡查、保持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墙体绘画完好无损。
12、配齐每户2只 30L 的小型分类垃圾桶、按8-10户配备2只一组垃圾分类 240L标准桶、以及垃圾分类收集亭四色桶,和餐厨垃圾收集专用桶,实行分类投放、转运。
13、庭院三包责任牌、块垃圾分类承诺墙要保持填写字迹工整、清晰,动员村民主动签名。
14、可腐烂垃圾堆肥(池)垄要有腐烂物,且周边及通道无杂草、无垃圾。
15、加强垃圾分类员安全作业教育警示、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16、积极配合政府落实批垃圾分类其它事项,并对接好后期管护和常态化保洁。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环卫人员及配置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熟悉业务。
3.具有全心全意为采购人服务的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
(二)环卫人员作业规范
1.环卫作业人员需按规定着装,早上和夜晚要穿闪光服,其他作业时间要穿环卫作业服装,不许有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清扫保洁时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不许有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
4.遇群众有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时,环卫作业人员应耐心劝阻,不骂人、不打人并及时汇报。
(三)环卫工具配备标准
环卫工具配备的大小扫把、铁簸箕、铁锹等能满足本项目需求。
(四)管理要求
1、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建设部 《国家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合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巢湖市关于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有关规定。
2、管理人员要做到 24 小时手机保持畅通,工作时间内中标人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不定期对环卫人员进行检查考核。
(五)作业人员管理
1、按要求着带有安全标志的环卫服装作业,着装整齐;
2、按要求挂牌作业;
3、按作业规范作业,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窨井、河道或绿化带等违反作业规范行为发生。
(六)垃圾收集清运管理
1、本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垃圾及时送入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处理场,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车走地净;
2、运输工具车车容要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标识应清晰,运输垃圾应密闭,无泼洒滴漏;
3、垃圾收运过程中,不得出现散装垃圾和垃圾落地堆放、撒漏、三轮车超载、车貌不整洁等现象;
4、桶装垃圾不得出现满桶、垃圾桶不密闭、桶边周围脏乱差等现象;垃圾桶及时清洗,隐蔽、归位;
5、环卫人员不得焚烧垃圾;
6、本项目区域内不得出现垃圾积存现象。
(七)不可预见工作
1、专项任务保障、临时性、突发性。中标人应成立应急分队 20 人,遇专项任务保障时,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工作。中标人准备的应急分 队必须在 2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建筑垃圾清理,偷倒垃圾清理工作。中标人每天对中标区域进行巡查,发现及时告知采购人,在采购人立案后,由中标人在 2 小时内清理完成。偷倒垃圾责任单位已被采购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本次清理费由偷倒垃圾责任单位支付,中标人负责协调落实;未发现偷倒责任人,该费用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中标人对清理的垃圾应按要求送至规定处理场。
3、清扫碎纸屑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残留未燃放的小鞭炮或正在燃烧的爆竹纸屑,要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在 30 分钟后到达现场进行清理,遇爆竹纸屑残迹较难清理的,要安排高压冲洗车进行有效冲洗。
4、对巢湖市相关部门设置的季节性瓜果摊点的瓜果皮垃圾要及时清扫和清理。
5、新增加的垃圾量等处理费用均包含在环卫作业不可预见费用,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6、对混凝土搅拌车、建筑材料、车轮带泥管理工作、交通事故等造成路面污染要及时清理。有责任单位的由采购人查处并协调责任单位支付清扫保洁、冲洗经费,查无责任单位的按要求清理,投标报价时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7、暴雨污染路面、铲雪除冰。夏季防汛工作期间,中标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清扫保洁。除污染特别严重情况,暴雨结束后 2 小时内应将道路清理完毕。针对强降雨天气后道路产生严重淤泥现象,中标人应在 10 分钟内将应急分队调到现场清理淤泥和杂物,不得因雨水口被杂物堵塞造成排水不畅现象;冬季降雪期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按照铲雪除冰应急工作预案,提前准备人员物资,确保人手一把铁锹,机械设备处于待命状态,在接到任务后于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道路范围内无积雪。
8、督查督办事件处理、新闻媒体爆光事件处理等,中标人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及时回复。
(八)安全责任
1、中标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安全作业管理,严格按照法规规定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2、中标人负责对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安全作业。
3、承包期内所发生的民事、刑事、安全事故、劳动纠纷等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中造成的安全、责任等事故,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九)进场时间要求
进场具体时间按合同要求履行。
七、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现象,采购人将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2)道路两侧 240L 垃圾桶、果皮箱的维护保养由中标人负责,损坏的中标人应及时更换。
(3)承包期内若遇道路完全封闭修建,时间达 1 个月以上的,经封闭修建单位出具相关资料证明,采购人将按比例扣减相应承包费用。
(4)中标人应根据本项目作业实际需要分别制定详细的《服务方案》,方案明确组织机构、每条路段的人员配备、环卫车辆配置、环卫设施的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收集方式、机扫作业要求、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应急预案、专项工作保障预案等。
(5)中标人成交进场后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内,每月考核均低于 85 分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6)本次采购中标人在服务期满前七天内应与后期接收单位做好各项交接工作。
(7)防暑降温费、加班费等相关费用,按规定执行,采购人将随时进行检查,发现违规的,按双倍补发。
注:此项费用要另行发放,不得纳入工资范畴。防暑降温费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执行,合肥市属于 2 类区域,防暑降温期为每年 7 月至 9 月(以气象部门预报为依据,日最高气温达 35℃以上时,予以降温补助 10 元/人/天);加班费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工作时间以外的加班补助,并执行劳动法加班费规定标准(计算加班费时应区分节假日的不同,按规定标准按日计算、统计,计算依据不低于本项目配备人员最低工资标准)。
(8)中标人与环卫作业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工作时间、工资(含社会保险)及福利、劳动保护等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须交采购人备案。中标人每月 8 日之前必须把工人的工资发放表报至采购人,各项费用的发放达到招标要求时采购人将按时转拨当月经费,发生克扣工人工资、加班等费用时,采购人将扣除中标人相应费用,直接发放给工人,出现连续两个月拖欠工人工资、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9)本次采购项目影响重大。中标人投标时若提供虚假证明或材料,致使本项目重新采购或成交无效的,中标人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采购人有权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10)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巢湖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城区环境卫生)》如有修改,将按照新修订的《巢湖市城乡环境卫生工作考核细则(城区环境卫生)》执行。
(11)中标人在进行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工作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