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项目概况
柳城街道目前水环境管理河道为42.42公里,电站2个,闸门8个,桥梁39座。其中江安河、杨柳河、战备渠3条干渠共25.63公里,凤溪河、战备二支渠、战备三支渠3条支渠共11.49公里,江安四支六斗渠、附六斗渠2条斗渠2.76公里,其余排水沟、毛渠2.54公里。项目负责上述河渠及毛渠、排水沟等水域水面、护岸、绿化带、河堤通道以及护栏、水闸、管理用房、桥梁、桥墩等范围保洁服务及河道清淤。
详见附件。
★1、作业公司对管护范围内的河渠实行定责、定岗、定员分段管护,做到水环境管理无盲点、全覆盖。
2、水环境、水面标准:河渠内无积存垃圾、杂物,无突出淤积物,水面感观良好,无异味,无明显漂浮物;拦污栅、闸门等设施处的垃圾、漂浮物打捞清运及时,无“上翻下”现象。
3、护岸及通道标准:护岸、通道整洁,无积存垃圾、建渣、煤灰,无明显污垢;闸房、护栏清洁无污斑,无“牛皮癣”,无垃圾悬挂、缠绕;桥墩无垃圾杂物悬挂、缠绕;河(渠)岸绿化整洁,总体感观良好,无明显践踏痕迹,无垃圾,无杂物悬挂;河(渠)内及护岸无明显枯枝败叶,及时除草、整枝、施药。
★4、完成管护范围内的迎检和采购人布置的与河渠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5、管护范围内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由供应商负责及时清运、处理,不得扫入河渠或倒入不该倾倒的地方,不得影响采购人其他环境。
★6、协助街道日常水污染巡查及其他安全隐患、违章建设查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乱倒生活垃圾、建筑物垃圾、新建排污口,占用渠道建桥建房,对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街道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汛情。
7、作业公司需配合街道做好区水务局安排的“垃圾论斤卖”等相关工作。
8、按照委托单位要求,提交水环境保洁作业管护方案和日常作业记录等资料。
配置保洁人员、管理人员和垃圾转运人员不低于27人。
大小扫把:1把/人.月
铁撮箕:清扫工1个/人.年
长铁钩:1个/人.年
打捞网:2个/人.年
水裤:1条/人/年
★垃圾转运车辆:2辆(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
救生衣、安全绳:5套。
(一)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温江区柳城街道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按月支付;凭有效增值税发票,本月支付上月费用;合同通过服务方式履行。
(四)验收标准和方法(考核办法):详见见附件
(五)伴随服务:柳城街道保留调整保洁服务面积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合同约定
(七)解决争议的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20050元/年,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资产负债表、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磋商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9对供应商服务方案、项目认识、实力及信誉、履约能力的要求
1、 服务方案: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水环境维护实施方案、水环境治理作业方案、垃圾收集及转运实施方案、安全文明作业方案、应急方案)等内容;
2、 项目认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情况了解及分析方案(包含:河渠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特殊性、作业范围、作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难点及解决方案、结合供应商自身参加本项目的优势与有利条件进行详细分析等);
3、 实力及信誉:针对本项目配置相应设备设施,包括河道清扫保洁工具(含保洁扫把、铁撮箕、长铁钩、打捞网、水裤)。河道清扫保洁工具提供27 套(含 27套);
4、 履约能力:2017年1月1日(含1日)至今,供应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加★号的要求为满足采购需求的最低要求。
注:1、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温江区首批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名单的公告》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
2、 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
3、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一、项目基本内容
(一)项目范围和内容:
柳城街道目前水环境管理河道为42.42公里,电站2个,闸门8个,桥梁39座。其中江安河、杨柳河、战备渠3条干渠共25.63公里,凤溪河、战备二支渠、战备三支渠3条支渠共11.49公里,江安四支六斗渠、附六斗渠2条斗渠2.76公里,其余排水沟、毛渠2.54公里。项目负责上述河渠及毛渠、排水沟等水域水面、护岸、绿化带、河堤通道以及护栏、水闸、管理用房、桥梁、桥墩等范围保洁服务及河道清淤。
1、主河道
序号 |
河道名称 |
段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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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杨柳河(11.49公里) |
三合桥-德通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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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通桥-柳台大道-南浦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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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浦桥-柳林上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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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水一组至公金路下方渡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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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战备渠(7公里) |
青龙咀电厂-成温邛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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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温邛高速-成青快速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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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青快速通道-五四0厂渡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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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战备二支渠(3公里) |
五四0厂渡槽-沙子沟天府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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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凤溪河(7.89公里) |
起水口-云溪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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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医院前门-城南过境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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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过境路-新华闸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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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安河(7.14公里) |
青龙咀电站以上-成温邛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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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温邛高速-血站-公园廊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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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桥-南熏大道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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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过境路100米-同心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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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战备三支渠(0.60公里) |
杨柳河电站闸门处—榕树林小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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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江安四支(1.38公里) |
六斗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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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六斗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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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边沟毛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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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或沟渠名称 |
长度(米) |
起点 |
终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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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四组毛沟 |
600 |
杨柳河灯笼堰闸门处 |
古龙堰香蕉林旁 |
兰苑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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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家湾排水沟 |
950 |
鱼凫阳光 |
战备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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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路2组毛沟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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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路4组毛沟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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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纳河畔人工河 |
390 |
光华大道口 |
燎原社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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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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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要求
★1、作业公司对管护范围内的河渠实行定责、定岗、定员分段管护,做到水环境管理无盲点、全覆盖。
2、水环境、水面标准:河渠内无积存垃圾、杂物,无突出淤积物,水面感观良好,无异味,无明显漂浮物;拦污栅、闸门等设施处的垃圾、漂浮物打捞清运及时,无“上翻下”现象。
3、护岸及通道标准:护岸、通道整洁,无积存垃圾、建渣、煤灰,无明显污垢;闸房、护栏清洁无污斑,无“牛皮癣”,无垃圾悬挂、缠绕;桥墩无垃圾杂物悬挂、缠绕;河(渠)岸绿化整洁,总体感观良好,无明显践踏痕迹,无垃圾,无杂物悬挂;河(渠)内及护岸无明显枯枝败叶,及时除草、整枝、施药。
★4、完成管护范围内的迎检和采购人布置的与河渠管理工作相关的其他工作。
★5、管护范围内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由供应商负责及时清运、处理,不得扫入河渠或倒入不该倾倒的地方,不得影响采购人其他环境。
★6、协助街道日常水污染巡查及其他安全隐患、违章建设查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乱倒生活垃圾、建筑物垃圾、新建排污口,占用渠道建桥建房,对出现问题及时上报;协助街道防汛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和汛情。
7、作业公司需配合街道做好区水务局安排的“垃圾论斤卖”等相关工作。
8、按照委托单位要求,提交水环境保洁作业管护方案和日常作业记录等资料。
(二)作业公司配置及管理要求
★1、水环境保洁作业人员配置
柳城街办水环境保洁作业按照目前实际清扫配置要求,配置保洁人员、管理人员和垃圾转运人员不低于27人。
2、工具配置标准
大小扫把:1把/人.月
铁撮箕:清扫工1个/人.年
长铁钩:1个/人.年
打捞网:2个/人.年
水裤:1条/人/年
★垃圾转运车辆:2辆(提供购车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
救生衣、安全绳:5套
★3、作业公司管理要求
①作业公司应在作业管辖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
②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清扫保洁员;
③管理制度健全及上墙;
④水环境保洁作业设施设备满足招标文件中作业要求;
⑤公司每天有完整的检查日志;
⑥上班时间统一着水环境人员工作服,管理人员着装挂牌上岗;
7水环境保洁作业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8水环境保洁作业人员意外保险生效后方能上岗;
9水环境保洁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成都市温江区环卫作业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三)服务作业质量标准和要求
1、接受各级的监督和考核,保质保量完成管护任务。
2、文明安全作业,不与过往行人车辆发生纠纷。
3、所有管护区域每日(含节假日)均落实有管护人员保洁、巡查,无脱岗、缺位现象;河渠管护人员岗位公示牌整洁完整,管护范围及职责明确。河渠管护人员要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占渠道等行为。
★4、河道管护务必注意安全作业,聘用保洁人员需身体健康,60岁以下,公司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定期召开保洁工作安全会,在作业过程中要求2人以上共同作业,在安全上相互照应,水上作业要求着救生衣、拴安全绳。垃圾转运时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5、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依据行业劳动定额规定,合理配置作业人员,并负责所需从业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意外险。
★三、考核办法
1、河(渠)管护范围内有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煤灰、建渣、枯枝败叶、菜叶、残羹剩饭等废弃物,每发现一处扣款20元。
2、河(渠)管护范围内有杂草淤堵和明显漂浮物等,每发现一处扣款50元。
3、严禁将垃圾直接扫入河(渠)内和倒入绿化带等其它区域,严禁将拦污栅等处打捞上岸的杂物抛入河(渠)内,每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4、确保管护范围内的河(渠)两边无积存垃圾、杂物等,若发现积存垃圾、杂物等2m2以内的,每处扣款100元;2m2以上的,每处扣款300元。
5、河(渠)内的杂物、垃圾必须及时清理上岸、运走,严禁抛入河(渠)内冲走,否则,每发现一次扣款200元。
6、河长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等标牌、标识缺损、河堤及闸门有损毁、河道出现排污、有新建违建未及时报告的,每发现一处扣款50元。
7、保洁员着装不整齐(不穿工作服、不戴帽、不系衣扣),或河内作业未穿救生衣,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负责区域保洁的人员脱岗30分钟以上的,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8、垃圾清运车须封闭运行,无沿途抛洒,且车身整洁。否则,每发现一次扣款100元。
9、确保闸房等设施、桥涵及护岸等处无“牛皮癣”、积灰、污渍、蛛网,随时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否则,每发现一处扣款50元。
10、对督查问题及时整改,同一问题连续2次都未整改的,扣款500元。
11、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查实后,每次扣款300元;未及时处理的加倍处罚。
12、由于在水环境保洁中工作不力,给柳城街办、温江区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承包费2—5万元;被省级相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媒体曝光的,每次扣承包费5万元;被市级相关部门点名、通报批评或被市级媒体曝光的,每次扣承包费1万元;被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影响柳城街道目标考核分值的扣2000—5000元。
13、协助街道巡查并及时上报排污口、河道违章建设、河道及市政设施安全隐患、巡查水情、汛情等,未及时上报一次扣200元。协助街道防汛抢险工作,任何时候如遇防汛、检查等突发性事件或临时通知急需处置的,接通知后无条件服从并于15分钟内到位。不服从柳城街办监督考核或工作安排的,每次扣5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扣款1—3万元直至解除合同。
14、承包方负责人及管护人员必须全天24小时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若未畅通,每次扣100元;河渠管护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乙方不在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全天24小时值守电话:82723881,82722512),每次扣款1000元;因电话不通而不能及时处理突发事情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15、柳城街办相关人员通知承包方负责人开会或到承包管护的河(渠)范围内处理事情,其负责人须按时到现场,否则,每次扣200元。
16、被柳城街办河段(片、站)长发现河渠管护存在问题,经指出且不立即纠正的,一次扣200元。
17、协助“垃圾论斤卖”,当月各条河道未按要求收集并测量河道打捞垃圾的,一次扣500元。
18、区城乡环境测评排名,水环境在区水务局、区执法局、第三方测评中排名为6、7、8、9、10名的,均按每个部门排名扣款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19、在区水务局每月水环境检查、群众满意度调查、垃圾论斤卖等项检查综合排名为6、7、8、9、10名的,按排名分别扣款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
19、在区目督办、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对柳城水环境季度和年度联合考核中,名列全区倒数三名时,扣减30000元;名列倒数第二时,扣减40000元;名列倒数第一名时,扣除50000元保洁费用,并直接取消承包资格。
20、区水务局每次考评中高于90分而低于95分,按照一分扣4000元的标准惩罚;考评低于90分,全部扣除当月承包费。全年连续三次考核低于95分,则终止承包合同。
21、在区绩效考评中心、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对柳城街办水环境长效管理季度及年度考核中,对柳城街办所有扣款,甲方将按所扣金额相应扣减乙方承包费。
22、各镇级河长、村级河长检查问题照片参照上述标准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