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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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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503210001609472 发布时间:2025-03-21 文档页数:39页 所需下载券:10
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二.主要商务要求、技术要求

1.主要商务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参数性质

类型

要求

1

 

交货时间

(一)完成基准时点的基础清查工作(2025年8月底前)(二)核查质检入库(2025年7月-2025年12月)(三)理清使用权状况(2025年12月底前)(四)更新实物量和价值量(2026年1月-2026年6月)(五)核查质检入库(2026年6月底前)

2

 

交货地点

采购人要求地点

3

 

合同支付方式

1、核查报告验收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服务单位委托业务费,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4

 

履约保证金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缴纳

2.主要技术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

序号

参数性质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领域地位关键。本次清查工作聚焦该旗全民所有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全面梳理其状况,为后续科学管理提供数据根基。

(二)项目总体目标

1、开展准格尔旗内全民所有土地、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旗区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的实物清查。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结果,查清本行政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资产底数,并实施年度变动更新。

2、开展旗区级管理的国有建设用地和矿产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清查。

3、补充全民所有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资产清查所需数据,采集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和更新所需的基础资料。

(三)工作内容

本次资产清查范围包括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等5类自然资源资产。

1、查清实物量

利用全国国土调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确权登记、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森林草原湿地

 

1

 

荒漠化普查、分等定级、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全面掌握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形成实物量图层。

2、核算价值量

配合上级部门按照统一基准时点更新和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采集提交上级部门要求的各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信号资料。核算土地、矿产、森林、草原等资源资产经济价值,形成准格尔旗范围内价值量图层

3、理清使用权状况

在地籍调查、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数据,理清使用权主体及其类型、来源、年期、权利变化、合同价款等信息,形成产权图层。重点理清国有建设用地、矿产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其他类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使用权状况清查。

(四)技术依据

依据一系列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项目技术规程开展工作,主要包括:

(1) 《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

(2)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508-2014;

(3) 《农用地估价规程》GB/T28406-2012;

(4) 《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一)(二);

(5)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LY/T2407-2015;

(6) 《园地估价规程》TD/T1097-2024;

(7) 《林地估价规程》LY/T1883-2010;

(8) 《草地估价规程》NY/T1237-2006;

(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

(10)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12)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13) 国家、省、市下发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五)技术指标与要求

1、坐标系统

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保证清查数据空间定位的准确性与一致性,便于数据整合与分析。

2、高程基准

以“1985国家高程基准”为标准,确保涉及高程的数据基准统一,提升数据可比性与可靠性。

3、数据格式与标准

清查数据严格遵循相关行业标准格式存储与管理,如矢量数据采用shapefile格式,栅格数据采用TIFF格式等。数据属性字段按统一标准设置与填写,保障数据规范性与可扩展性。

4、计量单位

长度量算单位为米;面积计算单位为平方米(m2),面积统计汇总单位为公顷(hm2)和亩,保持计量的一致性与规范性。

(六)基础资料收集

 

 

 

1、数据收集内容

(1) 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

(2) 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

(3) 耕地资源分区分类评价成果

(4) 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成果

(5) 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与估价成果

(6)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批而未供台账

(7) 各类基准地价成果

(8) 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包括城镇开发边界矢量成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矢量成果)

(9) 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

(10) 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成果、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数据

(11)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不动产登记成果

(12)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

(13) 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等成果2、数据资料检查

2、对收集的数据严格检查。影像数据检查数学基础、格式、命名、完整性和质量;矢量数据检查完整性、图层及要素准确性、逻辑关系。使用专业软件(如ArcGIS)进行检查,查看影像坐标、矢量数据打开情况、图层套合精度等。

3、数据资料保管

检查无误的数据按类型分类整理,建立详细目录和档案记录,专人保管。制定严格保管制度,采用数据备份、加密存储等技术手段,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损坏、遗失、泄露或非法使用。

(七)数据处理与分析

1、数据融合与整合

运用数据融合技术,整合不同来源、格式的数据,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数据库。对数据检查和预处理,消除错误信息,建立数据关联关系,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便于综合分析应用。

2、实物量分析

基于整合后的数据,运用空间分析、统计分析等方法,完成基准时点的全民所有土地、矿产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清查,并完成实物量成果自检,结合逐级下发的各类资源资产清查结果,查清本行政区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资产底数,并实施年度变动更新。

3、资产清查

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2025年11月底前)持续开展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清查,重点完成储备土地资产清查。完成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时点资产清查。根据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矿业权登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等工作进展,持续开展使用权状况清查,基本理清地籍调查覆盖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和市级、旗区级管理的矿产资源资产使用权状况,将基准时点的资产清查成果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

 

 

 

(八)数据库建设

对资产清查成果进行自检,建立资产清查成果数据

(九)成果提交

根据《技术规程》及上级部门工作通知要求等,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包括矢量、举证资料、汇总统计数据、文字报告等内容。从成果形式上分为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及其他成果。

(一)数据成果

数据成果主要包括矢量数据、统计汇总表格及数据库等。

(二)文字成果

文字成果主要包括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报告、情况说明等。

(三)其他成果

其他成果主要包括图件成果、外业调查举证成果及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等。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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