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井陉矿区 2025-2026 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项目
二、本项目服务周期:两年。
三、本次政府采购确定的定点场所,适用于《河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井陉矿区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举办的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供应商应当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
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类型 |
服务项目 |
规格类型 |
价格限额 |
基本要求 |
定点协议 期限 |
1 |
餐饮 |
餐饮 |
人/天/3 餐 |
110 元/人/天 |
详见服务要求 |
两年 |
2 |
住宿 |
标准间 |
标准间 |
140 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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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标准间 |
220 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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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人间 |
单人间 |
140 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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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单人间 |
220 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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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套间 |
单套间 |
200 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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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单套间 |
300 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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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议室 |
会议室( 大) |
容纳 200 人 及以上 |
1000 元/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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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备会 议室( 大) |
容纳 200 人及以上 |
2000 元/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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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中) |
容纳 100-200 人 |
800 元/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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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配备会 议室( 中) |
容纳 100-200 人 |
1000 元/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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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 小) |
容纳 100 人 及以下 |
500 元/次/天 |
注: 供应商提供以上服务内容, 可对应选择性报价, 不提供不用报价。四、根据省财政厅冀财行[2020]140 号文件《河北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和财政部[2024]437 号文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本次招标。
五、服务要求
1、会议定点场所应当具有一定数量的住宿房间、会议室、餐厅及相关设施, 并能提供全部客房和会议室;专业会议场所应当具备会议所需要的会议室等相关设施。
2、服务及设施的基本要求
2.1、前厅服务要求:
(1)有与定点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前厅或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在岗,提供接待、问询和结帐服务;
(2)能接受客房、餐饮预订,能提供一次性总帐单结帐服务;
(3)设值班经理,24小时接待客人;
(4)设客人休息场所;
(5)被确定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后,在前厅或总服务台显著位置,上墙公开明示房间和会议室等定点会议取费标准;
(6)被确定为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后开展党政机关会议服务专用绿色通道、统-安排专人接待。
2.2客房服务要求:
(1)房间配备床、桌、椅、床头柜、电视机、空调、灯具、遮光窗帘等设施齐全;
(2)房间配备卫生间,能够24小时提供应冷、热水,卫生间所配备抽水马桶、面盆、梳妆镜、淋浴、浴缸等设施;
(3)配备电话、互联网设备或提供接入服务,可通过直拨或总机拨通国内与国际长途电话;
(4)具备防噪音及隔音措施;
(5)有简单的文具用品。有服务指南、价目表、住宿规章等;
(6)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1次,每客更换床单及枕套,客人有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床单和枕套;
(7)能够方便、快捷地提供卫生、安全的热饮用水设备或服务;
(8)客房内有洁净的盥洗用具;
(9)有消防应急通道指导图表。
2.3会议室服务要求:
(1)会议室面积及容纳的人数;
(2)会议室主席台、座椅等基础设施配备档次、新旧程度、舒适性;
(3)会议室配备灯光、音响、投影及其他会议系统及设备先进、档次标准等;
(4)具备接待会议规模的的条件。
2.4餐厅服务要求:供应商保证操作间人员应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卫生健康证,持证上岗;餐厅应有食品卫生检验制度并能切实执行;餐厅应干净卫生,整洁明亮,餐具应在消毒柜中消毒。
2.5停车服务要求:应具有内部停车场,并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进出相对便利。
2.6安全保卫要求:应具有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
3、管理要求:定点服务管理体现统一有序,信息准确,快速及时,方便采购人的原则,中标单位应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各项规定,切实享受各项权利,严格履行承诺的义务,做好服务。
3.1中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定书;并在定点服务期间遵守承诺,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履行定点服务供应商义务。
3.2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单位须接受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财政局的监督管理。
3.3投标单位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价格优惠比例承接业务,保证服务报价为同一时期、同一质量、同等数量的同类业务的井陉矿区最低价格。
3.4中标单位不得将政府采购接待业务转包给非中标单位,不得就没有承接的政府采购接待业务开具发票。
3.5信息报告制度;定点供应商应于每季度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定点政府采购业务情况上报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财政局。若出现价格变动情况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变更情况时须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如未按要求上报,将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其定点服务资格。
3.6业务建档制度;定点供应商应建立单独的政府采购业务档案资料(包括业务清单、发票复印件、收费明细等)以备业务季报和执行期间的检查。
3.7违规处理
⑴投标单位不按时报送、发布价格信息、联系信息等变动情况的,或不按照规定报送业务统计信息的,将被通报批评。经通报后仍不按时报送的,将予以警告。
⑵会议定点场所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属实,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
第二次取消会议定点场所资格,情节严重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次的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
a、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党政机关会议的;
b、超过协议价格收取费用或采取减少服务项目等降低服务质量的;
c、提供虚假发票的;
d、未按规定提供发票、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的;
e、不配合、甚至干扰阻挠财政部门正常核查工作的;
f、违反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