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佛山市水环境全流域强统筹大兵团分层次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佛山市深入推进“厂网一体”打好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推进佛山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提升排水管理智能化水平,通过对污水厂纳污片区、重点小区及排水单元整治等情况开展巡查,整体掌握排水体系现状,分析存在问题,针对“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排水管理精细化、污涝同治等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实操性意见,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技术支撑,有序构建智能化排水监测物联网,推动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质进展,确保实现年度考核任务目标。
项目合同期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合同期内要求成交供应商对照提质增效年度考核目标,逐月评估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提出工作指导意见。
采购包1(佛山市2025至2027年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和提质增效检查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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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用户)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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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第1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第2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2026年3月前,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完成排水户、排水单元、提质增效重点片区巡查等相关工作,提交相关工作报告。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进度款提请函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第3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20%,2026年12月前,成交供应商按要求按进度完成排水户、排水单元、提质增效重点片区巡查等相关工作,提交相关工作报告。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进度款提请函后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第4期为(进度款):支付比例30%,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内容,且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未支付的合同款。5.每期付款由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正式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发票的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向联合体牵头单位支付合同款项,由牵头单位向成员单位支付相应款项。 7.成交供应商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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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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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要求 |
1期:1.由双方依据合同条款及项目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2)符合磋商文件和投标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各项要求;3)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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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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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电子标书制作注意事项: 1.供应商通过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没有办理电子签章的,可以将签字页先进行签字再扫描导入电子响应文件。 2.如联合体参与投标,双方签署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所有盖章资料由牵头单位盖章或联合体双方盖章均可。 |
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 |
1 |
投标报价要求 |
1.本项目报价为广东省佛山市目的地交付价。 2.磋商报价指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成本费、劳务费、交通费、场地费、保险费、税金(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采购项目、达到采购人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 3.供应商须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 4.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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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员管理及服务响应 |
1.人员管理: (1)成交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人数要求至少5人(含项目负责人),如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项目组人员时,应事前向采购人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人员。 (2)采购人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成交供应商更换不能按规定履行合同的人员。 (3)即使是采购人要求或同意更换的人员,其代替人员的资质仍应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且其资历和经验均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成交供应商对其雇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2.服务响应: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在服务期限内的免费技术支持。对采购人服务通知,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报后当天内做出响应。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佛山市2025至2027年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和提质增效检查 |
项 |
1.00 |
3,600,000.00 |
3,6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佛山市2025至2027年污水管网建设修复和提质增效检查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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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服务内容 1.每月现场指导提质增效各项工作开展,对提质增效工作开展月度评估,总结当前现状、查找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形成月度总结工作报告。 2.指导城市厂重点攻坚片区提质增效工作。对确定的重点攻坚污水厂重点片区开展巡查评估:对全市重点关注的20间城镇污水厂每季度抽查100个重点片区进行明察暗访,辅以水质快检方式(氨氮和COD),掌握片区存在问题及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在技术层面每季度梳理形成反馈问题报告。 3.指导开展排水源头管控工作。指导开展排水单元整治工作,对完成整治的排水单元开展评估,对用水量较大的排水户开展检查,每年形成专题工作分析报告,指导下一步工作开展。(1)对2024-2025年度开展的排水单元整治项目进行抽查,辅以水质快检(氨氮和COD),每年抽取200个排水单元区块;(2)对供水量占全市前50%的居民和非居用水大户开展监督检查,每年抽查300个排水户,辅以水质快检(氨氮和COD)。 4.选取全市典型源头排水户,根据源头排水户水质检测结果以及过程衰减情况,分析论证我市城市厂进水BOD5浓度达到100mg/L可实现性,出具分析报告。 5.指导20间重点关注城镇污水厂建立“厂网河”一体调度方案,合理确定河涌控制水位和泵站运行液位,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感知体系运用,减少降雨和河涌水对污水厂浓度的影响。在月度报告中形成问题专章。 6.指导控制雨季溢流污染,针对城市厂范围梳理一批需要重点整治溢流污染区域,提出包含暗涵整治、封堵墙整治、调蓄设施和快速净化设施建设等在内的解决措施指引,通过实地调研形成实施方案,并指导予以运用。 7.指导建立和完善佛山市排水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的体制机制,配套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包含全市统一排水设施运维标准和配合开展《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修编。 8.每年指导各区按照排查成果,进一步深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实施方案或提质增效系统化方案,明确重点攻坚区域和重点项目,确保方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9.指导深化排水设施建设管理“三个一体化”改革,指导各区探索建立对排水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单位“按效付费”考核工作指引。 10.指导开展年度建设计划任务的下达,指出重点攻坚区域和需要整治的暗涵、截污系统等内容,开展年度项目入库审核。对影响较大、浓度提升显著的入库项目进行技术方案审查,并跟进项目建设成效,指导各区科学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11.指导制定我市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及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方案,提出具体的建设的实施范围、建设思路、管理措施等内容。 12.配合完成国家及省级考评验收、中央环保督察、省级环保督察等任务,主要包括市级资料梳理、各区相关资料收集、审核等。 13.针对污水处理和提质增效方面,梳理国内外先进城市具体做法,探索包含AI、机器人等尖端科技在我市水务行业的应用,邀请国内或省内行业专家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技术交流和培训,为各区相关工作进行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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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项目主要工作成果要求 (一)体制机制方面要求 1.协助制订佛山市排水设施运维标准; 2.协助完成《佛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修编。 (二)破解难题方面要求 1.协助完成佛山市城市污水提质增效目标可达性分析报告; 2.协助完成佛山市雨季溢流污染管控实施方案; 3.协助完成佛山市城市污水提质增效及管网全覆盖样板区建设方案; 4.协助完成佛山市“厂网一体、按效付费”工作指引; 5.协助完成佛山市“厂网河一体化”调度工作指引。 (三)问题反馈及意见建议方面要求 1.完成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2.完成重点攻坚污水厂季度问题反馈报告; 3.完成排水源头管控年度分析报告; 4.完成重点关注污水厂“一厂一策”审核指导意见; 5.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及项目审核意见。 (四)新质生产力应用方面要求 1.完成国内外行业内先进经验做法汇总文件; 2.协助完成年度专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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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项目目标 根据月度总结工作报告,掌握提质增效进展情况;对污水厂重点片区、排水单元进行全面分析,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各区落实整改。并结合相关考核标准进行科学谋划,用于指导各区不断提高提质增效治理水平,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力争2025年进水BOD5浓度高于100mg/L的城市生活污水厂规模占比较2022年提升5%,2027年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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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时间安排: 从签订合同当月开始进行各项工作,成交供应商应每月反馈月度总结工作报告,到项目结束总结项目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为下阶段开展相应业务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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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五、安全生产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保障外业人员的工作安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所有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合同期内,成交供应商因各种原因,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与采购人无关;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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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保密要求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对其掌握或者知悉的对方的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至对方公开之日止。且秘密信息只应被双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等知晓,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等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或许可,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提供或者许可使用。 2.合同终止之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应根据对方要求,在30日内返还或销毁对方的秘密信息。 3.本保密条款不因合同未生效、被撤销、无效、终止、变更而失效。如一方违反保密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双方的秘密信息范围如下: (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未公开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要点、概要设计方案、规划设计图纸、专利技术与投标文件、财务信息等,且无论上述信息储存在纸质文件、计算机软件或其他载体。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与本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视听资料、视频资料,以及其他借助计算机储存、浏览、传递的电子信息资料。 (3)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并负有保密义务的其他第三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信息。 (4)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明确要求保密的其他事项。 4.除非法律规定或任何主管机关要求,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应对合同或任何相关事项予以新闻发布或公告或其它形式的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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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根据采购需求技术要求提供对项目的熟悉程度、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进度控制计划 、重点和难点及对策分析。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