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勘察阶段管理工作程序
1.1 审查工程勘察任务书
1 、审查勘察范围、勘察具体内容与要求、提交勘察成果内容与时间、各技术指标与作业环境。
2 、根据项目总体作业计划拟定工程勘察进度计划。
1.2 受业主委托,优选勘察单位
1 、拟定勘察招标文件。
2 、审查勘察单位的资质、信誉、技术水平、经验、设备条件以及对勘察项目的工作方案设想。
3 、参与勘察招标优选勘查单位。
4 、参与勘察合同谈判。
5 、拟定勘察合同。
1.3 向工程勘察单位提供相关资料
1 、以书面形式向勘察单位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 、工程建设单位提供地下埋藏物(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线等)、障碍物、人防等地下设施情况和地上需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等文物资料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3 、以书面形式向勘察单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4 、向勘察单位提供现场作业环境情况,如: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及生产生活条件。
5 、勘察过程中的变更情况。
6 、其他双方规定的文件资料。
7 、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以及用地、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
8 、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1.4 审查工程勘察纲要
1 、根据勘察工作的进程提前准备好基础资料并审查资料的可靠性。
2 、审查勘察纲要是否符合勘察合同规定,能否实现合同要求,大型或复杂的工程勘察纲要会同设计单位予以审核。
3 、审查勘察工作方案的合理性、手段的有效性、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的必要性。
4 、审查勘察工作进度计划。
1.5 现场工程勘察的监督管理
1 、工程勘察的质量监督管理,遵照建设部【建设 2000-167 号】《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对工程勘察进行全面管理,其内容为:①监督按时进场,②调查、测绘、勘探项目是否完全;并检查是否按勘察纲要实施,③检查勘察点、线有无偏、错、漏,④操作是否符合规范,⑤检查钻探深度、取样位置及样品保护是否得当,⑥对大型和复杂 工程还要对其内业工作进行监控,如:试验条件、实验项目、操作方法,⑦审查勘察成果报告。
2 、工程勘察的进度控制
勘察人员、设备是否按计划进场,根据实际勘察速度预测勘察进度,必要时及时通知勘察单位予以调整。
3 、检查勘察报告
检查勘察报告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对设计、施工要求的满足程度。
4 、审核勘察费
根据勘察进度,按合同规定,经检查质量、进度符合要求,项目管理人员签发工程进度款。
5 、审查勘察成果报告
审查勘察成果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满足设计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发出补勘指令。
1.6 签发补勘通知书
设计、施工过程中若需要某种在勘察设计报告中没有反映,在勘察任务书中没有要求的勘察资料时,另行签发补充勘察任务通知书
1.7 协调勘察工作与设计、施工的配合
及时将勘察报告提交设计或施工单位,作为设计施工的依据,工程勘察的深度应与设施深度相适应。
2.确定勘察设计内容提出工程勘察设计要求
2.1 勘察报告的内容
1 、拟建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2 、拟建场地的水温地质条件
3 、场地及地基的建筑抗震地质条件
4 、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及相关建议
5 、地下室开挖和支护方案评价及相关建议
6 、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 、桩基工程设计与施工建议
8 、其他合理化建议
2.2 勘察报告的具体要求
1 、对建筑物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做出评价。
2 、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有无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对其危害程度、建筑场地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
3 、地下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幅度和规律,以及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设计抗渗水位及抗浮水位,提出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和有关技术参数。
4 、提供抗震设防裂度、分组及有关技术参数,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
5 、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 、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建议适当的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并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
7 、采用桩基方案时成桩的可能性分析,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8 、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计算参数,预估基础沉降量,估算的期望差和总基础和桩沉降值,并对设计与施工应主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9 、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支护设计及施工降水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10 、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具体或特殊的勘察要求。
11 、符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行政要求和审查要求。
12 、评价与建议依据明确,结果正确,方案合理可行。
13 、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及强制性条文。
3.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
3.1 招标登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
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应选择符合国家建设部(第 79 号令)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组织进行招标代理。
3.2 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内容:
1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
2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时间;
5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 、对投标人的资格等级的要求;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3.3 投标资格预审
1 、资格预审程序:确定目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评审资格预审申请书;选择投标者;通知申请人。
2 、资格预审内容:
①投标申请人的资质及市场准入情况,
②投标申请人的技术人员、设备配置及其他情况,
③投标申请人的勘察经验,
④投标申请人近几年勘察质量事故及处理结果、受到何种奖励和处罚,
⑤投标申请人近几年的财政状况
3.4 项目招标
1 、编制招标文件;颁发招标文件;投标者现场考察;投标者质疑( A 信函方式、 B 投标者会议方式);招标文件补疑;投标书提交和接收
2 、开标、评标、定标
评标委员会通过对各标书的评审写出综合评标报告,并推选出第一、二、三名候选中标单位,业主根据评标报告可分别与候选中标人进行会谈,就评标时发现的问题探讨、改正或补充原投标方案,最终选定中标单位
3.5 签订合同
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也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双方协商同意的合同修改文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确定工程项目设计目标和设计内容
4.1 确定工程设计目标
根据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等影响条件,协助业主拟定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目标,控制项目总投资,确保质量和进度,协助业主审核各项经济指标和多方案比较,使设计即满足业主功能要求,又符合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靠性要求。
4.2 设计内容
一、规划、方案设计管理的内容
1 、设计要求的提出
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为:
( 1 )项目背景;
( 2 )项目概论;
( 3 )设计条件;
( 4 )设计要求。
2 、设计条件的确定
( 1 )场地条件;
( 2 )市政条件;
( 3 )交通条件;
( 4 )地质条件;
( 5 )其他条件;
( 6 )规划条件。
3 、相关手续报批
( 1 )规划设计方案办理;
( 2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3 )其他手续:人防、园林、交管、消防、环保、文物、水利、卫生、教育。
4 、设计文件的确认
( 1 )对业主要求的满意程度:功能、规模、标准等方面能否满足业主要求;
( 2 )对法规的满足程度:规划条件的满足、有关法规的满足;
( 3 )对申报要求的满足程度;
( 4 )对设计深度的满足程度;
( 5 )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技术、经济进行评审。应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比选和优化的要求;
( 6 )方案设计的可实施性:技术条件项目所具备的各种技术条件能否保证设计得以实现,进度能否满足建设工期要求,投资控制能否控制在限定的投资额度内。
5 、设计管理控制要点
( 1 )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应符合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要求(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
( 2 )设计任务书所提出的建议标准应与投资标准相适应,并体现技术的先进性、合理性;
( 3 )设计任务书应充分全面的表达了业主对项目建设的要求;
( 4 )方案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满足有关规定和报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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