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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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0340 发布时间:2020-03-03 文档页数:78页 所需下载券:10
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2、规划范围

规划按照全域统筹、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规划范围分为马鞍山市域和市区两个层次。市域包括马鞍山市辖区和下辖的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总面积4049平方公里;市区包括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5年,近期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4、规划层次

规划包含全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全域侧重对结构性控制,突出统筹协调、边界管理、相邻关系;中心城区侧重用地结构、功能布局、城市风貌、以及对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要求。

5、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印发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国家、省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规程文件等要求。

(二)规划任务与要求

主要任务

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为基础,坚持问题为导向,多角度挖掘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一体化、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新的规划理念,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程、相关技术标准,落实安徽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并进行相应的规划专题研究,通过总体规划设计明确马鞍山市新时期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以下简称“一评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研究基础上,摸清马鞍山市两规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明确区域发展的优势资源和短板因素。在科学研判发展趋势、面临问题挑战的基础上提出国土空间发展战略目标,构建马鞍山市域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在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利用、保护格局框架内,综合考虑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因素,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制定管制规则,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水系、绿地等要素配置,明确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目标、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管控指标、边界和要求,健全从全域到控制线到功能分区,从国土空间规划到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市到县区的规划传导机制,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并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三)主要内容

马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容包括: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专题研究等成果。具体内容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要求,可做适当调整。

1、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1.1市域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范围为马鞍山全域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的马鞍山战略定位。综合分析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新要求、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任务、区域发展的新责任与使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新诉求,研判目标导向的战略研究,明确城市长远发展的价值观,指明城市发展方向,寻找核心动力与路径。

区域协调发展。强化与长三角的融合发展;统筹落实与南京的一体化协同发展;深入推进与芜湖、合肥等周边城市的协作发展。

市域国土战略目标。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研判地区发展趋势、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落实国家级、省级规划的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提出马鞍山国土空间发展目标。

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确定马鞍山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的总体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发展结构,确定全域镇村体系、村庄类型和村庄布点原则。

空间管控与规划分区。三线划定: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准入原则,统筹、优化和确定“三条控制线”等空间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规划分区:在“双评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划定国家安全控制区及生态保护区、耕地保护区、古迹遗址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与能源发展区等分区,并明确各分区的核心管控目标、政策导向与管制规则。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明确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的规模与要求,明确各项约束性指标;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的规模与布局。

统筹城乡发展。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发展策略,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坚持区域协同,提出宁马、芜马一体化的建设要求。

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市域铁路、地铁、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与廊道控制要求,明确重要交通枢纽地区的选址和轨道交通走向。

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与时序;明确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边界,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与网络化。

管控体系与规划传导。完善管控体系,加强指标管控、边界管控、用途管控,明确各层面的管控要素、管控重点、管控要求,明确规划传导内容与要求;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

1.2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规划

规划范围为马鞍山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花山、雨山、博望三个区的行政辖区范围以及全部或部分土地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的乡镇,包括濮塘镇、向山镇、银塘镇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强调对建设的引导。在市域规划基础上,深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规划布局,指导具体项目建设实施。

优化空间格局和用地布局。综优化中心城区的空间结构和功能组织,完善用地布局,明确居住、产业等用地的布局,完善绿地公共空间系统、公共中心体系。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优化资源保护利用、生态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推动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存量土地和低效土地的再开发等。

优化交通与市政等支撑体系。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轨道交通体系、枢纽站点布局,以及各项市政工程系统。

营造城市特色与品质。结合总体城市设计及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城市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建设等方面提出规划要求;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与布局要求,创造宜居的城市环境。

农业与农村发展。整理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优化居民点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保护乡村传统文化。

耕地后备资源评估,明确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和布局。确定补充耕地集中整备区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明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范围、规模和时序安排。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要求,确定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并提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指引。

梳理马鞍山市既有的总体城市设计、海绵城市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形成专门的章节。

2、专项规划

2.1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发展战略

在生态保护优先及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马鞍山一方面承担着资源型城市转型、区域一体化等重大发展任务,也面临着增量空间有限、园区开发缺统筹、人口集聚能力下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等现实问题。适逢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之际,马鞍山亟需通过编制发展战略规划,凝聚全市发展共识,对影响未来城市发展的大区域、大格局、大交通等重大战略性问题进行研究与判断,提出科学合理的发展目标、战略措施及行动举措,为未来城市的发展提供方向性指引,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战略性支撑与参考。

发展战略将会运用大数据等方法,从生态、产业、交通、人口、重点空间等方面入手,全面系统分析马鞍山当前存在的核心问题与挑战,提出区域发展定位与愿景,并站在面向区域、面向未来的高度,制定生态优先战略、产业发展战略、空间统筹战略、区域交通衔接战略(港口、铁路、公路)、实施路径及体制机制保障等核心举措,从而回答“城市向哪发展?”、“城市以怎么样的格局发展?”、“城市形成怎样的中心体系?”、“城市发展的重点板块在哪里?”等核心问题。

发展战略规划应充分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南京都市圈规划》、《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合肥都市圈规划》等。并设置大数据专题,运用大数据方法,运用于马鞍山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2马鞍山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结合马鞍山未来区域协同发展新要求、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以及城际铁路、城市轨道、过江通道等交通基础设施新需求等因素,研究适应城市发展的交通发展策略,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相结合、各种交通方式协调运作的综合交通体系,以优质、高校、安全的交通服务适应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通过预留重要交通设施廊道,建设区域性交通基础设施,推进宁马、芜马一体化建设,支撑马鞍山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规划将在现状交通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土地利用、交通需求、机动车增长等多因素影响,预测未来出行需求状况和交通特征,明确马鞍山交通发展目标及战略,拟定包括对外交通、道路交通、公共交通、客运枢纽、慢行交通、货运交通、静态交通、交通管理在内的多项规划方案,以及近期重要交通建设项目,并将借助交通规划预测模型等手段对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定量的测试分析与评价,确保规划方案能够适应各个规划期内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成果符合GB/T51328-2018,《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等要求。主城区规划城际、轨道、快速路等须达到指导控规的深度,如用地预控等。

3、专题研究

3.1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

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针对城市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要素(大气环境、水环境、光热条件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敏感性)、灾害要素(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单项评价和综合评价。根据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总结城市资源环境本底主要禀赋特征。对承载等级较高和较低的区域,追溯分析其主要影响因子,识别资源环境承载力层面的优势和短板因素。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基于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功能指向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结果,开展城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将全域国土划分为生态保护极重要区、重要区、一般区,农业生产适宜区、一般适宜区、不适宜区,城镇建设适宜区、一般适宜区与不适宜区。

3.2现行土地利用规划实施评估

对现行城市土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规划主要指标、土地利用变化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性、节约集约用地与空间布局、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及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执行情况、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变化情况等进行定性定量分析,评估城市土地资源利用和布局的主要问题与挑战,为土地管理提供参考依据,明确本次规划重点;识别目前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线划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制定相应管理措施。

3.3国土空间整治及生态修复

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提出生态保护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系统性和完整性,明确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目标和措施。对城镇开发边界外山水田林湖草各类生态功能区进行规划布局,总体生态格局进行研究。研究城市风道、蓝道水动力模拟,作为生态格局与城市格局的支撑。并研究划定郊野单元,进一步分解落实功能、规模、生态要素等。此外,对城市内矿坑、黑臭水体、裸露山体等开展生态修复对策研究。重点对于矿坑整治提出如填埋、注湖、补绿、复垦等整治策略。

3.4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控,对执行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总结评估,比较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的变化,评价城市发展的趋势并以原规划目标为依据,与具体发展目标的实施情况作对比,分析规划目标实施情况及实现程度。此外,根据城市发展所面临的新背景、新情况,关注实际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研究,提出城市总体规划下一步规划调整、优化与实施的具体建议。

3.5开发边界划定及三线统筹研究

开发边界划定重点开展市辖区城镇开发边界的研究与划定,统筹县的开发边界划定,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成果,综合协调生态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形成三区三线方案。

4、成果内容

(1)《马鞍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件、数据库。

(2)相关专项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图件、数据库。

(四)规划成果

1、成果质量和深度

(1)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规划要求以及规划审批机关指定的其他要求;

(2)投标人应按国家规划编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当地有关部门的审批要求及招标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向招标人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成果形式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附件、数据库组成,附件是对文本、图件的补充解释,包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以及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 文本。包括规划基础、评价分析、规划目标、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国土空间格局优化、要素配置、中心城区规划、规划指引、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
  • 规划图件。包含规划核心图纸和基础分析图纸两类。
  • 专项规划。包括文本、图件、基础资料分析等。
  • 规划附件。说明书是对文本进行对应详细说明和解释。

其他附件包括专项规划、专题研究、规划审批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告以及相关会议纪要、部门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公众参与记录等。

(5)数据库。包括三种类型数据:一是基础空间数据,包括地形、行政边界、自然生态要素等。二是核心数据,包括各类规划控制线数据、主要规划要素的空间布局及上述其他各项核心图纸矢量管控数据。三是建设项目数据,包括重点规划、专项规划、建设项目数据。

规划成果应包含纸质文件和符合信息化管理及制图规范要求的电子数据。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电子文本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文件,附表采用Microsoft Excel格式文件:提交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绘制规划附图采用ArcGIS或MapGIS:电子图形文件包括符合数据库要求的标准矢量格式和JPG格式,并符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一张图录入格式要求。

3、成果交付时间

3.1进度安排

初步安排规划周期为220天,分为五个阶段,具体根据省市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执行。

(1)第一阶段:20天,规划启动,完成现场调研、收集资料和整理工作,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现行空间性规划实施评估,启动部分专题研究。

(2)第二阶段:60天,完成各项专题研究。

(3)第三阶段:90天,完成规划初步成果编制。

(4)第四阶段:30天,完成规划成果公示、论证审查。

(5)第五阶段:20天,完成规划成果上报和备案工作。5.3.2、提交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相应的成果。

4、关于成果动态维护

(1)所有成果交付后,编制单位必须继续向招标人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配合招标人建立马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确保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复。

(2)中标之后,安排不少于1位熟悉GIS软件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单位驻点服务,项目获批后持续承担不少于3个月的规划成果维护工作。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马鞍山市

2、服务期:2020年9月前完成服务(具体以马鞍山市国土空间规划依法获得批准实施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负责人的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否则评委会视为商务要求不响应。

4、付款方式: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并开始收集资料完成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投标人完成全部专项、专题研究,提交规划初步成果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评审会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规划成果通过相关程序审议并依法获得批准后,招标人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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