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对全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依据,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和指引。
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的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47 号)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开展的要求,同时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未来发展的战略性、协调性和基础性作用,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加快建立新时期辉县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体系,决定开展辉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范围
辉县市行政辖区。
三、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四、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
(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19〕47 号);
(4)《河南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5)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
五、规划重点
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强化底线约束,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制,量力而行,保护生态屏障,构建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推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着力完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延续历史文脉,加强风貌管控,突出地域特色。
六、规划内容
1.总体定位与发展目标
在“双评价”的基础上,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依据省、新乡市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研究辉县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针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面临的形势,确定发展目标和定位,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衔接。充分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提出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的发展战略。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城市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地方特色和发展阶段,综合确定城市性质。明确本级规划管控要求和指标,并将主要要求和指标分解到下级行政区。
2.区域协同
加强与周边市县在生态治理、自然与文化资源的开发保护等方面的衔接,在重大产业发展、城镇功能布局、重要基础设施特别是交通及邻避设施等方面的协调。
3.开发与保护格局
在“双评价”基础上,确定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落实上位规划的要求,在全市域划定规划分区落实国土空间保护与利用的管控意图,构建全市域国土空间科学发展的空间格局。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重点区域、分区规模、管控要求和准入规则。构建城乡绿色空间网络与山水格局,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体现城乡山水格局特色。明确人口与城镇化水平。确定城镇化发展目标、战略和路径,提出市域城乡统筹发展策略。对重点城镇的发展规模、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与用地构成提出规划要点与发展指引。
4.要素配置
统筹各类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明确市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布局与保护利用指引。构建市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生态廊道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加强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加强其他农林地保护和利用。提出产业发展战略,明确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和重点,明确三产发展思路和方向,确定支柱产业及主导产业类型。落实产业空间布局,统筹安排各类园区。引导镇村体系和村庄布局,对城市集中建设区明确发展方向、用地功能结构、用地空间布局、城市功能规划分区,明确重点地区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和控制要求。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地方传统特色的保护与传承。明确城乡风貌特色。城市集中建设区应明确城市形象定位和城市特色建设目标,优化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结构性水系和绿地布局,均衡布局公园绿地。建立市域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对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在城市集中建设区构建分级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提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构建综合交通系统,统筹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建立公共安全体系。
5.国土整治和生态修复
明确市域生态保护修复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分别针对各类生态自然空间提出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提高生态空间完整性和网络化。明确全域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重点工程布局和措施要求。提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主要目标和重点领域。明确实施城市更新范围的标准,划定规划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范围,并提出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目标任务、策略路径、重点方向与重点区域,提出更新改造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及时序安排。
6.规划传导与实施监管
构建“市—乡镇”多层次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明确各层面的管控要素、管控重点与管控要求, 确定各层面的规划传导内容。对2025年之前的城乡发展建设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分期建设规划。加强对下位规划的指导与要求,发挥对下位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健全市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空间管控传导、区域协调联动等制度,按照政策精准化、措施精细化、协调机制化的要求,制定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系列政策,指导人口流动、产业投资、金融财税和资源配置等配套政策。
七、工作计划
(1)规划准备阶段
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组建规划编制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全面启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2)初步方案阶段
完成前期基础性评估,开展专题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辉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初步方案。
(3)规划成果论证审查阶段
征求社会公众、各领域专家、各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完成辉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审成果编制工作,依程序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4)规划成果报批阶段
依据论证和审查意见编制规划最终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辉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
八、规划成果
(1)规划报告(含文本、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相关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图集等)。
(2)规划成果(包括主要结论、供制作宣传册)。
(3)用于展示的规划图纸展板 1 套。
(4)供汇报展示演示文件 1 份(ppt 格式)。
(5)数据库。
上述成果的文件 6 套及电子文件(文字为 doc 格式、图纸为 dwg 和 jpg 格式各1套),成果质量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划成果数据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