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章 招标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辉县市重要路段风貌提升规划设计项目
2、规划范围:①市域主要道路(长城大道、九山路、学院路、辉原线、X007、共工大道、S306 郊野段、卫吴-兴阳线)整体景观风貌规划设计,全长约 150 公里。 ②高速口至八里沟、高速口至裴寨村及共工大道景观方案设计,全长约 68 公里。
3、项目需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促进辉县市市区——景区联动,推动辉县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围绕核心城区,启动了城区——景区道路的风貌提升规划, 旨在保证提升市区与景区的慢行链接,打造辉县市高质量风景道。
辉县市委、市政府响应生态城建设理念,拟将市区至八里沟、万仙山、裴寨村、宝泉等 8 条道路及其周边风貌作为研究范围,对其风貌特色进行提炼提升。现需抓紧时间开展《辉县市重要路段风貌提升规划设计》编制工作。
4、成果要求:该项目成果由文本、图纸、附件(包括说明书等)三部分组成,提供电子版成果, 便于后期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电子一张图管理。
(一) 文本:规划文本应当以条款格式表述规划结论,包括文本条文、必要的表格。表述应准确规范、简明扼要,明确表述规划强制性内容。
(二) 规划说明书:规划说明书是对规划文本需要说明的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三) 规划图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根据需要,绘制专项规划图纸,其中现状用地图、规划用地图、近期建设规划图、分图图则是必备的图纸,其余图纸可结合规划编制实际需求进行绘制。 图件上应详细标注项目名称、图名、比例尺、图例、规划时间、规划设计单位名称、规划设计人员等信息。图纸比例尺根据实际表达灵活确定。电子版图纸参照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进行绘制。
第二章 项目有关要求
一、交货期及完工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二、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三、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要求;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完成实地现场勘测后,待财政拨款到采购当事人账户之日起3-5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30%;初步成果出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经有关部门评审通过批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剩余5%款项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