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清单、相关要求及商务要求
包别 |
包别内容 |
卷宗数量 |
完成时限 |
备注 |
包1 |
当涂县姑孰镇、江心乡、太白镇“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
姑孰镇约12235宗、江心乡约9456宗、太白镇约7393宗,总计约29084宗 |
2020年11月30日前 |
(投标报价中包含指界费15 元/户,不动产权证书5元/户) |
包2 |
当涂县大陇镇、护河镇、乌溪镇“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
大陇镇约10472宗;护河镇约10556宗,乌溪镇约7357宗,共计约28385宗 |
2020年11月30日前 |
(投标报价中包含指界费15 元/户,不动产权证书5元/户) |
包3 |
当涂县黄池镇、湖阳镇“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
黄池镇约15754宗, 湖阳镇约9939宗,共计约25693宗 |
2020年11月30日前 |
(投标报价中包含指界费15 元/户,不动产权证书5元/户) |
包4 |
当涂县石桥镇、塘南镇“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
石桥镇约14357宗、塘南镇约10934宗,共计约25291宗。 |
2020年11月30日前 |
投标报价中包含指界费15 元/户,不动产权证书5元/户) |
包5 |
当涂县年陡镇“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 |
年陡镇共计约11641宗 |
2020年11月30日前 |
投标报价中包含指界费15 元/户,不动产权证书5元/户) |
二、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查清当涂县范围内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地时间、用途和位置等情况,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 查成果,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 行)》和《房产测量规范》,针对农村房屋实际情况, 实地调查各宗地上建筑 物和构筑物的产权状况,包括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并结合地籍测量一道开展房屋测量,形成房地一体的权籍调查成果。对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数据建库,并进行档案归档整理和扫描入库工作。(包含购买由招标人指定样式的档案盒等)
三、工作目标
1、全面查清我县房地一体宅农村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址、面积、用地时间、用途和位置等情况,房屋的权利人、权属来源情况、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与实际面积等要素,形成房地一体的农村权籍调查成果
2、建立标准、科学、规范、现势的农村权籍调查数据库,构筑起农村权籍调查基础信息平台, 对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实现土地资源管理科学化、现代化,进一步发挥土地资源信息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中的基础和支撑作用;
3、完善权籍管理工作模式,探索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的土地资源信息的调查统计与快速更新机制,及时、准确、直观、真实地反映房地一体农村宅的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做到图件、数据、实地三者一致。
四、工作任务
(1)按《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和《宗地代码编制规则(试行)》要求,结合当涂县划定的地籍区、地籍子区,按照统一规定和要求在新地籍区、地籍子区范围内编制不动产代码。
(2)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及地上建筑物测量。综合运用全站仪、GPS以及倾斜摄影测量技术,完成农村宅基地(包括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测量,并计算面积,绘制1:500地籍图、房产分户图、宗地图(为了完善宗地图表示内容,结合实际测量情况需采集村庄周边20米范围部分地形要素,包括:道路、河流、水塘、建筑物、构筑物等主要地形要素,绘制分村庄1:500地形图)。
(3)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含村庄范围内外少量国有建设用地)调查。调查各宗地的权属和使用状况、收集权源材料、勘丈宗地边长、绘制宗地草图、填写调查表并由相关权利人签字盖章,同时分类整理出一户多宅、应拆未拆、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面积超标的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宗地。
(4)农村房屋调查。在开展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调查地上房屋产权状况,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将房屋调查成果记载在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资料中,参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和《房产测量规范》,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成果,实现农村房、地调查的同步开展和调查成果的统一管理,为不动产登记、核发证书提供依据。
(5)权籍调査结果公示。通过已测绘的图件,形成村庄地籍图;输出不动产登记公告。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权籍调查成果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自然村)范围内以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方,可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16)191号文件规定,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将权籍调査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但要做好电话记录和截图存档工作。权籍调查组织部门与登记发证机构不是同单位的,由权籍调查单位和登记机构共同进行权籍调查结果公示。
(6)以权籍调查和登记发证成果为基础,依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自然资源“一张图”工程要求,以GIS平台为基础,满足矢量、栅格和与之关联的属性数据的管理,由中标方自行购买符合要求的数据库建库软件,进行不动产数据库建设。实现与我局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无缝衔接,并进行证书打印输出,以及档案卷宗归档、整理、扫描、装订等工作。
(7)确权登记发证。县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和属地登记的原则,依据权利人的申请,依法做好登记申请的审查确认,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依法予以确权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农民进城落户后,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
五、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作底图编制 |
收集省厅审核备案的地籍区和地籍子区图,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宅基地登记、农房登记等现有地籍(房屋)等资料,航摄优于0.1m分辨率全域正射影像图(无偿提供甲方),根据上述资料编制工作底图。 |
图幅 |
|
1:1000标准分幅正射影像图 正射影像图的采集时间必须在2019年12月1日之后。 |
2 |
基础控制测量 |
布设D级GNSS控制点。 |
点 |
详见商务要求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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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权属和房屋调查 |
权属调查包括现场调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等;房屋调查包括房屋产权和房屋状况调查;拍摄关键角度照片等。 |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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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调查指界费 |
4 |
地籍和房屋测量 |
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房屋测量规范》和倾斜摄影测量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图根测量、像控测量、界桩设置、界址测量、细部测绘等。 |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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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数据库建设 |
根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技术规范建库。(含数据整合汇总)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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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内业数据 整理 |
登记材料收集、整理、建库、档案扫描、归档、制证等。 |
宗 |
|
包含证书工本费、档案盒采购等费用 |
7 |
成果提交与验收 |
根据成果提交要求,数据库建库成果须通过不动产登记质检软件,并通过省、市、县自然资源部门验收。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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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维倾斜摄影成果 |
提供集镇、村庄区域倾斜摄影3mx、osgb格式数据文件,包括像控点成果、三维模型、真正射影像(TDOM)等。 |
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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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木遮蔽特别大村庄,由中标方提出,招标人逐个认定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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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提交成果与质量要求
(一)提交成果
1、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质量检查报告;
2、D级 GPS 控制测量成果:观测记录手簿(纸质和电子)、平差计算 资料、控制点成果表(纸质和电子)、点之记(纸质)、布点网图(纸质和电子);
3、图根控制测量成果:观测记录手簿(纸质或电子)、平差计算资料及图 根控制点成果表(纸质和电子);
4、1:500比例尺地籍分幅(电子)、地籍图接合表(纸质和电子)、宗 地图等(纸质和电子);
5、权籍调查表(纸质)、申请书(纸质)、土地登记审批表(纸质)、房 屋基本信息调查表(纸质)、登记簿(电子)、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建房许可证等权源材料复印件;
6、各种签章图表的电子扫描件(电子);
7、以地籍子区单位的宗地界址点成果表(电子和纸质)、以地籍区、地籍子区单位的宗地面积汇总表(电子和纸质);
8、符合登记发证要求的不动产权证书;
9、农村权籍调查数据库(电子);
10、登记发证卷宗(整理装订);
11、以地籍子区单位的登记发证宗地目录和不符合登记发证宗地汇总(电子和纸质);
12、地面分辨率不低于 5cm 的实景三维模型数据库;
13、0.1m分辨率正射影像图,必须提供2019年12月份以后经招标人认可的最新的正射影像图(电子)。
14、验收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质量要求
房地一体提交的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能满足不动产登记发证需要。房地一体建库成果须与当涂县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三年驻窗口发证技术服务支持。
(三)平面坐标系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成果,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子午线采用 118°30′。(考虑与我局不动产平台衔接,另需提供按3°分带,中央子午线120°成果);
七、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中标人在测绘服务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技术人员组建专门的项目部,项目组成员不少于20名测绘专业技术人员且需要常驻项目所在地(当涂县)以满足业务需要,项目验收通过后须至少拟派1名驻窗专业服务人员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后期资料完善、数据库更新、配合发证工作。
序号 |
岗位要求 |
人员要求 |
数量(人)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招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
2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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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负责人 |
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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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测量员 |
具有测绘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17 |
|
5 |
驻窗口人员 |
具有地理信息系统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1 |
八、商务要求
1、服务规范等按照以下原则执行:有国家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无行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企业标准。
2、实质性内容承诺:中标人须承诺响应以下内容,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2.1、提供控制成果:中标方须提供调查范围内的 D 级控制网成果(同时提供 1954、1980 和 2000 坐标系成果各一套)。(注:D级点数量(点):包1≥12;包2≥11;包3≥9;包4≥6;包5≥3)
2.2、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调查、测绘及其数据建库等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拷贝,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3、质量要求
房地一体提交的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达到合格标准,航测及地籍图等成果需经专家验收合格。
2.4、平台对接及窗口服务
房地一体建库成果须与当涂县不动产登记平台进行无缝对接,并提供三年驻窗口发证技术服务支持。
2.5、项目涉及的方案评审、现场指界、档案整理、数据入库、验收等所有工作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6、该项目后续如能参加自然资源系统内科技或工程项目评奖,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2.7中标人对招标人的工作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2.8、中标人负责将本项目的“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验收报告等工作成果,汇集成册交付给招标人。
2.9、中标人须确保本项目使用的工作成果均为合法获得,对因此可能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2.10、如中标人发生兼并、重组,招标人本项目的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必须由新组建的公司按投标文件承担相应的义务。
2.11、安徽省外的中标人签订合同后45日内应取得安徽省自然资源厅的项目备案书面证明材料并递交给招标人。
2.12、培训:中标人应对招标人的相关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项目完成后正常技术支持的需要,培训费用包含在本次总报价中。
2.13、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前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人员上岗考核: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必须在项目实施现场从事技术服务工作,招标人、监理方实行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在岗行为处以5000元/人次的处罚,其余测量员每日的出勤率不得低于80%,否则将处以1000元/次的处罚。
4、工期要求:
4.1、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 “房地一体”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建库工作。
4.2、2020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 “房地一体”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5、付款方式
付款应按下列条件进行:通过县级初验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30%;项目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款的85%;数据库建立完成、档案扫描整理归档后支付至合同款的90%;成果与我局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数据无缝衔接及三年的驻窗口服务(至少拟派1名驻窗专业服务人员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后期资料完善、数据库更新、配合发证等工作)完成经业主方确认后支付剩余的10%合同款。最终付款额根据业主方的年度预算情况安排,如预算不足则向后续年度顺延。
6、重要提示:本项目投标时请对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宗标明报价,最终总金额按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实际调查量等成果数量计算,中标价格中含每宗15元指界费、5元工本费。投标价超过采购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7、当涂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包5):当涂县年陡镇“房地一体”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管理权为当涂县年陡镇人民政府所有,包5全部项目资金由当涂县年陡镇人民政府支付,包5中标单位与当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合同后仍需与年陡镇人民政府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