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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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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03161 发布时间:2020-03-06 文档页数:72页 所需下载券:10
南陵县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需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标有“*”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满足,否则其投标无效。
3、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投标人对本项目免费维保期满后每年维护服务报价(年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报价的   %。(仅适用于B4类评标办法)
5、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6、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要求中标单位履行《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办法》,年服务费预算为24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时报总价(投标总价为平均分摊到每年费用总和,以便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之需),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根据服务的优劣和考核结果业主有权决定是否续签。
2、招标内容:环卫保洁服务范围为三里、峨岭二个集镇街道,四至界线涉及居民住房保洁应向外延伸10米。其中:三里街道范围为:东至G318东侧(做到与国道养护无缝对接),西至漳河,南至迎宾路与富民南路交叉口,北至富民北路(移民小区北端);峨岭街道范围为:东至G318东侧(做到与国道养护无缝对接),西至S216,南至新义路口,北至漳溪葛戴路口。环卫保洁服务内容包括农村垃圾分类、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堆放杂物清理、所有道路沿线杂草清理;各小区、集镇区、广场、道路沿线的绿化修剪和养护;通行机动车道路洒水作业;建筑(工业、农业)垃圾的清运;移动式垃圾桶的配置;集镇街道、菜市场、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环境卫生整治。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道路、沟渠池塘、各小区、广场、车行道、人行道(含公共敞开地)、绿化带、街景公共区域、菜市场、公厕、后街巷等环境卫生保洁。清运服务范围为全镇域内,全镇域范围内厨余垃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具体作业内容如下:
(1)服务范围内的清扫保洁服务。
(2)道路公共站台、防护栏、公益性广告宣传栏等公共设施和移动式垃圾桶、固定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擦洗。
(3)服务范围内乱倒、偷倒的各类垃圾的清理。
(4)渣土、砂石等路面污染的清理。
(5)车行道、人行道路(小区)沿线和公共场所乱堆乱放、杂草杂物的清理。
(6)做好服务范围内垃圾清运工作。服务范围内生活垃圾(可腐和不可腐)、建筑(工业、农业)垃圾、厨余垃圾等垃圾的清运。具体为全镇16个村、2个集镇街道的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由垃圾运输车辆(报县城管局备案)直接收集运送到县城北中转站(清运距离依镇政府大楼至城北垃圾中转站33.5公里)进行集中处理,镇域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结存。镇服务范围内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收集清运至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指定堆放地点并做好填埋处理(清运距离原则上8KM范围内)。
(7)三里、峨岭街道洒水作业。
(8)镇区街道、小区、农贸市场、木业市场的环境整治。
(9)恶劣天气应急保障工作(铲雪、居民区和道路积水处理等)。
(10)两个集镇街道公厕清洁和管护。
(11)三里、峨岭集镇街道范围内的绿化管护。
(12)移动式垃圾桶的采购。
(13)镇创建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资质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行环卫运作物业化
在镇区设立固定的环卫和物业管理办公场所(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建立档案管理、员工培训等制度并上墙。
(二)环卫设备配备
服务单位自行配备环卫设备主要包括:专用压缩式垃圾车不少于3辆(8方1辆,6方2辆),洒水车不少于1辆(罐体容积≥7吨)或吸污车不少于1辆(罐体容积≥7吨),清捞船不少于1艘,生活垃圾垃圾桶400只/年,以及环卫与物业人员专业服装、工具等。
(1)服务单位需在中标后购买优质240升两轮移动手推式塑料垃圾桶,规格:700MM×550MM×1020MM(与环卫专用垃圾收集车辆配套无任何障碍)。服务单位采购的产品需经业主单位确认,质量满足要求,垃圾桶单价包括材料采购、桶身图案文字、装卸、安装施工、税金标的等所有费用。
(2)所配备的车辆车况好,手续齐全(需县城管局备案);垃圾压缩车要与240L两轮移动塑料桶能够配套使用。(垃圾桶规格:700MM×550MM×1020MM)
(3)服务单位应按要求及时配备所需环卫设备,必须在签订正式合同后30天内,配备到位。否则,取消服务单位资格,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4)农村垃圾分类涉及分类垃圾清运、分类垃圾设施和人员的配备,国家有规定的按新政策执行,双方商定,如协商不成,由业主方终止合同。
(5)承包期结束后或因服务单位原因中止合同的,垃圾桶无偿交付招标方,其它自行配备的车辆和机械工具由服务单位自行处理。
(三)项目服务费:包括但不取于所有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收集清运费用、杂物清理费用、绿化管护费用、洒水作业费用、车辆燃油折旧费、环卫工具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组成。
(四)项目经理要求:招标人享有对不服从管理中标人项目经理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
(五)作业人数及要求:不得少于51人。环卫作业不少于45人(含项目现场负责人),环卫清洁工人要求无不良历史、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治安防范能力。物业管理协管人员不少于6人,物业管理协管人员要求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治安防范能力,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中标单位对外公开招聘的人员须经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上岗,费用以实际上岗时间和人数进行核算)。
(六)本项投标报价含社会保险费(五险)。投标人中标后对本服务区域内的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对聘用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经招标人审核后,为所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保险,由中标单位按照规定缴纳,并制订管理办法,交业主备案,本项投标报价含意外险(投标人自行考虑)。
(七)投标人中标后正式运营前须对服务范围内或按招标人指定的要求和任务进行一次垃圾集中清理,其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八)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服务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含迎检的突击任务),招标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九)中标单位要加强环卫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十)中标单位购置服装、工具、电瓶车等环卫用品时需提供样品,经镇创建办认可后方可采购。
(十一)考虑到创建中心工作任务情况下会有协助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每年不超过200人次),相关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其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三、人员工资和项目标准:
*1、人工费用(含服务于本项目的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环境保洁(公厕)不低于45人(含项目现场负责人),工资不低于现行的南陵县最低工资及五险相关标准(南陵县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280元/人/月),同时用人单位须承担人员的社会保险(五险)合计不低于2186.83元/人/月。
(2)物业管理协管人员不少于6人,工资、用人单位须承担人员的社会保险(五险)合计不低于3400元/人/月。
*2、项目费用(含本项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清运和绿化养护、垃圾桶投入及日常洒水费用等)
(1)生活垃圾清运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等一切费用)按照7000吨/年计算,测算标准按市场价,根据县每月考核文件中的垃圾量作为结算依据;
(2)建筑垃圾清运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等一切费用)按照3000立方/年计算、标准按市场价综合测算,作业量高于3000立方/年的按3000立方/年的标准结算费用,低于3000立方/年的按实际方量结算费用;
(3)厨余垃圾收集处理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收集容器和工具等一切费用),收集人员不少于2人,120升两轮移动手推式塑料厨余垃圾桶采购60只/年,按照300吨计算,标准按市场价综合测算;
(4)洒水费用(含车辆、人员、燃油、用水等一切费用)按5个月作业市场价综合测算;
(5)要求配备400只/年240L规格的垃圾桶,按照市场价综合测算;
(6)绿化养护费用(含灌木养护、树木修枝、杂草清理等)按照市场价综合测算。
*注:1、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规定的人数,不得低于上述工资标准进行报价。
2、项目费用请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行考虑报价。
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四、招标内容工作标准:
1、镇区清扫、保洁标准及要求
(1)作业时间:日常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特殊情况需实时调整时间,如上级检查、文明指数测评等重点时段,服从安排),所有场所实行“一扫全保”工作机制,每天上午 8:00 前完成普扫,其余时间巡回保洁。
(2)路面清扫保洁:道路清扫、保洁要做到“六无六净”( 即:路面净、道牙净、排水口净、人行道路面净、树坑净、墙根净;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粪土、无砖瓦石块、无杂草、无尘土);绿地(绿化带)无垃圾、碎石、杂物、纸屑。
(3)巷道保洁:确保每条巷道都有人管理,每条巷道路面干净整洁。
(4)绿化带保洁:及时清理绿化带上的石块、果皮、塑料袋、纸屑、烟蒂、饮料包装盒等垃圾和杂物。随时保证绿地整洁,植被上无悬挂物。
(5)公共场所保洁:菜市场内、小区楼道口、商户门前做到门前无垃圾杂物、无污水、无污垢、无油渍或无积尘,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
(6)水面保洁:服务区域内河塘渠应定期进行清捞、保洁。作业人员应穿着救生衣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安全作业,确保水面无明显的漂浮物(含白色垃圾、动物尸体、枯枝等),无成块的杂草,岸边、岸堤坡面、栈道无白色垃圾、杂物等,水面拦截设施内、桥(涵)洞内聚集的垃圾应及时清理。
(7)服务区域内道路和街巷两侧的建筑及装潢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8)公共设施保洁:景观水池等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和漂浮物打捞工作,广场路面、公交站台面、护栏、公益指示(提示、宣传)牌、公益广告灯箱、固定垃圾箱、移动垃圾桶等应定期清洗保洁,做到无明显污迹。
(9)积水积雪应急处理:雨季高峰期时,对排水沟、雨水井的垃圾应及时清理,对堵塞的进、排水口应及时疏通,确保雨季无堵塞、无污水横流现象,确保路面无积水。降雪天气时要及时清除积雪,清理出的积雪堆放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融雪后要及时清扫路面。
(10)公厕保洁:三里、峨岭两个集镇街道15座公厕保洁和堵塞疏通,公厕保洁管理要达到“六无一好一全”标准,具体如下:“六无:即墙裙、隔断板、蹲台面无粪迹;大小便器(池)无尿碱;地面无积水、痰迹、烟蒂;无蛆虫和明显臭味;天花板、门窗、墙体、隔板等无积尘、污迹、蛛网和乱贴乱涂乱画;厕所内外无杂物堆放。“一好”:即公厕内外卫生清洁、秩序井然。“一全”:即公厕外有公示牌(含公示厕所编号、名称、管理人员、监督电话),公厕管理员职责,公厕管理制度。
2、镇域垃圾清运标准及要求
(1)与道路清扫保洁同步,镇域内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无结存,并及时收集直接运送到县城北中转站(清运距离依镇政府大楼至城北垃圾中转站33.5公里)进行集中处理,遇有特殊情况如雨、雪天气和重大节日等可适当延长清运时间,但不得出现垃圾外溢现象。
(2)压缩式垃圾收集车收集过程中,杜绝撒、滴、漏等污染环境的现象;垃圾收集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做到车走地净,垃圾桶及时归位,确保垃圾桶周围干净整洁,无散存垃圾和污水。
(3)清运车辆车容整洁,车体无污垢、环卫车辆及垃圾桶应标识清晰,定期清洗,保持车体桶体干净,收集人员应规范操作安全作业。
(4)负责三里、峨岭两个集镇街道建筑(工业、农业)垃圾处理,做到日产日清至建筑(工业、农业)垃圾指定堆放地点(清运距离原则上8KM范围内),并做好填埋处理。
(5)负责对镇域内现有及以后新增的大中型餐饮企业、小微餐饮,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学校、卫生院等食堂餐厨废弃物进行及时收集、集中以及运送至南陵县城北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需符合县城管局相关规定,并确保收运后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负责清洁维护和更换餐厨废弃物收运配套的餐厨垃圾容器;负责日常餐厨废弃物收运台账等软件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
3、三里、峨岭两个集镇四至内绿化养护
(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每年定期对人行道和绿化带(池)乔木、大灌木进行修剪,剪除多余的生长不当的枝条或按镇创建办统一标准和要求开展修剪,做好防寒工作,需要时对部分树木进行涂白,涂白高度应符合规定。
(3)对草坪、花卉、绿篱日常进行修剪、发现枯萎的植物应及时清除、少量补种,草坪生长整齐,高度不应超过12公分,超过时应及时修剪。
(4)日常清除绿地杂草、杂物,适时对绿化带内自然死亡或人为因素等情况造成的死亡斑秃地块,开展草坪补种或撒播作业。
(5)根据气候状况和季节,分不同植物种类适时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
(6)适时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
(7)负责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所有花卉、植物及其他绿化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修剪、移栽和卫生保洁。
(8)开展日常巡查,随时掌握辖区内绿化方面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9)绿化移栽和更换只限于小面积灌木,不包括更换树冠超过1米或树干直径超过3厘米的花木。
4、洒水作业
(1)专业洒水作业车辆每年作业不少于150天,每天洒水不少于2次,分上午和下午两个时间段,在规定的时段(应避开上下班人车高峰时间)应上路作业,要有醒目标识,禁止鸣气喇叭。
(2)作业车辆应遵守交通法规,限速作业。                       
(3)两个街道四至区域内机动车能够通行道路(街巷)应进行环卫洒水作业,有重大活动等工作任务根据需要增加洒水(冲水)频次。
5、垃圾桶采购要求
(1)产品名称:240升两轮移动手推式塑料垃圾桶
(2)材料:100%高密度聚乙烯(HDPE)原生料一次性注模成型,含有紫外线稳定剂≥0.3%。
(3)外观:垃圾桶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波纹、划痕、
黑点、杂质、气泡和裂纹等。
(4)规格:
容积:240L±2%
尺寸:长×宽×高约700MM×550MM×1020MM;并与环卫专用垃圾收集车辆配套无任何障碍。
 单桶重量:单桶净重量≥10KG,桶盖≥1.2KG。
(5)颜色为绿色和黄色,至少两年不褪色,桶体按采购方要求印刷公益标志和标语字体。
正左侧:上方“安徽省农村清洁工程”标志,f240MM居中,下方“三里美丽乡村”文字。
正右侧标语:“配合垃圾分类 争做文明市民”。
正侧图案:上方“三里环卫”居中    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及标志   编号:001A...、001B...。
(6)开启方式:脚踏式
(7)数量:400只/年(颜色和相关标识由业主单位确定)。
6、物业管理
(一)物业协管人员要求:
(1)工作人员仪表整洁,行为规范,用语文明,服务主动热情。
(2)工作人员年龄范围20周岁至50周岁之间,无不良记录,五官端正且身体健康无残疾,退伍军人和从事物业管理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其中协管人员中至少有1名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卫生保洁和清运监督(街道、小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保洁和垃圾清运)。
(2)绿化美化监管(督促做好草坪及绿篱修剪、绿化带内外清理枯枝杂物、按时施肥、除虫、松土等)。
(3)建立公共设施设备日常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街道、菜市场和小区市容秩序管理(依据市容管理有关规定)。
五、附则
1、本公告的解释权属南陵县三里镇人民政府。
2、投标单位中标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本公告及其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附件1 :
   
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物业管理力度,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营造干净、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对中标企业加强监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项目中标企业
二、考核方式
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暗访、社会监督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相应扣分。
考核由镇创建办每月抽调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专门督查中标企业,人员和时间随机安排。
三、清扫保洁、清运、绿化管护作业和物业协管考核评分标准
(一)作业管理考核(20分)
1、不服从镇创建办工作人员管理的,一次扣5分。
2、作业人员上岗不着标志服或着装不符合规定的或未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安全作业的每人/次扣1分。
3、内部管理不善造成越级上访的一次扣10分。
4、未及时为符合条件所聘人员申报购买规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的,缺一人扣2分。
5、中标单位未及时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缺一人扣2分。
6、所聘人员工作中引发纠纷等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7、中标单位及所聘人员私自为单位、个人代清扫转运垃圾及收费的一次扣5分,并按双倍扣除所收金额。
8、作业人员上、下班迟到、早退、闲聊、做私活的,一人/次扣1分;离岗30分钟的,一人/次扣1分。
9、对市民乱倒垃圾行为不进行宣传、制止、举报的,一次扣1分。
10、市民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2分;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4分。
11、中标单位负责人无故不参加镇创建办召开的会议一次扣3分。
12、对督查告知的问题,中标单位没有及时整改的,按扣分项2倍标准再次扣分。
(二)绿化养护考核(10分)
1、草坪、花卉、绿篱、树木未进行修剪、养护的1处扣0.2分;绿化杂草、杂物不及时清除的1处扣 0.2 分。
2、未浇灌、施肥造成成片死亡的1处扣1分。
3、绿化有缺损、草坪有斑秃地块未补种的一处扣0.5分。
4、未喷洒药物,冬季未预防病虫害的1处扣0.5分。
(三)物业协管考核(10分)
1、公司物业协管人员着装整洁,遵守行业规范,遵守合同约定,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能够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不足的扣0.5分/人/次。
2、市容管理有序,环卫监督有力,不足的扣0.5分/人/次。
(四)日常保洁、垃圾清运考核(60分)
1、保洁时间规定:早上八点前必须普保到位,检查时间按要求执行,具体时间为8:00——11:30,12:30——17:00。
2、作业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查证属实的扣除所缺人数当月工资,一人另扣2分。
3、街道(含后街后巷)、小区和菜市场等公共场所没有完成保洁作业的,一处扣0.5分。
4、在作业区域内作业人员随意乱倒垃圾的、在收集车辆内焚烧垃圾的,一次扣5分。
5、服务区域内有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和零星暴露垃圾的,一处扣0.5分;垃圾桶满溢未及时清理的,一处扣1分;垃圾桶破损未更换的,一处扣3分;有成堆暴露垃圾(含建筑、装潢垃圾、废弃物)的,一处扣2分。 
6、建筑(工业、农业)垃圾在指定堆放点,未按镇创建办要求做好填埋处理的,一次扣5分。
7、厨余垃圾收集不及时的,一次扣0.5分;未合理投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地点的,一次扣0.5分;临时集中点厨余垃圾清运不及时的,一次扣1分;厨余垃圾收运台账资料不全的,一次扣1分。
8、车辆带泥行驶以及渣土运输过程中产生污染未及时清除的,一处扣1分。
9、绿化带有垃圾、杂物的,一处扣0.5分;公共设施保洁不到位的一处扣0.5分。
10、服务区域内河塘渠水面保洁不到位的,一处扣0.5分;岸、堤、栈道、桥(涵)洞内等公共设施可视范围保洁不到位的一处扣0.5分。
11、按“六无”要求做好公厕管护,未到位的发现一处扣0.2分;公厕公示牌(含公示厕所编号、名称、管理人员、监督电话)、公厕管理员职责、公厕管理制度,没有扣0.2分/项/处。
12、洒水车在要求的时间内未开展洒水作业的,一次扣5分。
13、必须完成县对镇考核的月度垃圾量,当月未完成的按照1分/吨(不足1吨的按照1吨计算)扣分。
14、集镇、各村(居)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县城北垃圾中转站,日产日清,因清运不及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3分。
15、垃圾清运车车容整洁、标识清晰,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清运作业中未密封,造成飘、撒、滴、漏、排的,一次扣2分。
16、中标单位清运车辆在中转站内未按县城管局相关规定操作,被予以通报的一次扣5分。
17、重大节日期间要求安排清运车辆加班清运,未落实的,镇创建办将代为处理,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一次扣5分。
四、考核要求
1、督查人员对作业质量进行日常督查考核,并填写督查记录,一月一汇总。
2、为防止出现扯皮现象,督查人员应采取现场摄影、照相等方式取证,作为考核依据。
3、在扣分项目中,如有重复扣分的,按最高项目扣分。
五、奖罚措施
1、考核以日常督查考核扣分为依据,在次月核发承包费时兑现。扣分在5分(含5分)内只扣分值分,小于95分至90分(含90分)的,按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0.2%,小于90分的,按每少1分扣减当月承包费的0.4%。
2、连续三个月每月扣分在15分以上(含15分)的,招标单位有权按违约终止承包合同,并从承包费中扣除6万元。
3、在文明创建专项检查中,对中标企业的奖惩按照《关于对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中标企业考核奖惩方案》(三政[2019]25号)文件执行。若三里镇在当年考核中被省、市级通报批评、媒体曝光二次的,按违约终止承包合同,并从承包费中扣除6万元。
4、扣罚的费用用于环卫应急支出。
六、其它
1、本办法根据工作需要招标人可以补充相关条款,经双方商议后执行。
2、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由三里镇创建办负责解释。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价 备注
1南陵县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要求1元24000002400000


  
   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核心服务项目
1 南陵县三里镇环卫和物业管理项目


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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