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对休宁政通公司2020-2021年公务用车保险服务单位进行采购,约80辆车,选择不超过2家保险单位入库。
(二)服务期限:2年(具体以每辆车保险签订合同为准,投保期间如遇有公车改革等重大政策调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三)服务相关要求
1.基本情况
本项目所投保的是采购人单位的公务用车,所有车辆购置时间不同,车型有大众系列、别克系列、丰田系列、本田系列及其他一些车型。无论购置的时间长短,进口车还是国产车(进口车较少),其车况均较好,其行驶范围主要在本省范围内。
2.投保期限和险种
车辆投保时间为2年(具体以每辆车保险签订合同为准,投保期间如遇有公车改革等重大政策调整事项,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投保的险种为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涉水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无论何种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限额为100万元以下;车上人员责任险按3万元/座位投保。
3.基本要求
①设有全国统一24小时报案、服务电话,全国统一服务网络,能够异地出险,就地理赔。
②设有专门的项目小组和专业理赔人员,提供车辆保险“一条龙”服务。
③设有理赔勘察车。
④提供免费施救服务。
⑤定期反馈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情况,按季书面报送采购人。
⑥车辆保险到期日之前5-10天,及时提醒、通知采购人。
⑦支付理赔款时,向出险车辆单位提供一张赔付通知单,需详细注明:出险车辆号牌、出险时间、赔付金额、转账日期等明细情况。
(四)服务标准
严格按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保险服务库的使用方法
1.服务期内,由采购人通过单位集体研究决定从库内选择保险公司。
2.由于公务用车的保险服务需要具有不确定性,休宁县齐云政通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不保证中标保险公司实际参与的具体服务业务量。
(六)考核与管理
1.中标单位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
2.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的任务安排,若有拒绝,将被视为不能履行合同,并清除出库。
3.中标单位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一旦发现并经查证属实的,未签订合同的将不与其签订合同,已签订合同的将终止合同。
3.1 中标单位在入库后的服务期内,被行业相关部门处罚。
3.2 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间委托、转包、分包任务。
4.休宁县齐云政通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建立考核机制,对中标单位合同期内工作进行考核。
5.考核办法:
考评分为保险公司自评和采购人综评,每年考评一次,于次年1月底前完成。自评由保险公司自行组织评分;采购人综评由采购人召开车辆使用人员、财务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综合评定分值。低于80分取消下一年度的服务资格。
附:
年度考核评价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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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价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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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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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自查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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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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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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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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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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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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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过程中是否严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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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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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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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照投标文件的服务承诺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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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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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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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客户的服务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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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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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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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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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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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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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事故现场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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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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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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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损效率、结案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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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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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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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辆维修时效、质量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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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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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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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受到客户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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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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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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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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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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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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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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