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本需求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名称 |
合肥火车站南广场机电设备维护管养 |
项目编号 |
2019FYCZ4254 |
供货地点 |
安徽省合肥市火车站,采购人指定地点 |
供货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后及双方同意后,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可分年按原中标价格续签采购合同(续签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备注:续签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或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主管部门批评,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
付款方式 |
(1)运行、保洁、保养、检测、日常维修、南北广场地下通道设备维护费用:依据季度考核得分,按季度平均支付; (2)大中修及应急抢修费用:按季度据实支付。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 |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投标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车站(如汽车站或火车站)机电设备维护管养项目业绩。
备注:(1)业绩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均可;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合同中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类型等明细,如无法体现,须另附业主证明材料。
一、项目概况
(一)概况与功能
合肥火车站站前广场综合改造工程位于正在使用的合肥火车站南侧,场地现状为站前广场,场地北侧为国铁站房,南侧紧邻站前路,东西两侧大部分为商业开发区域。
工程实施内容主要为站前广场改造、站前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及两个地下附属通道(南北广场地下连接通道、站前路地下过街通道)。其中站前广场改造总面积52200平米,地下空间建筑物50836平米,工程总投资约6.67亿元。
合肥火车站系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合肥火车站地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是解决旅客、车辆、配套商业开发带来的行政执法、停车管理、环境维护、设施养护、安全保障、应急处置等六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内容如下:
1、设施类管养(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
包括市政、园林、环卫、物业(含室内保洁、保安)等。
2、设备类管养
包括消保中心、变电站、南北广场地下通道的运行管理与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系统等设备的巡查、操作与维护等。
3、应急处置
在综管办的统筹组织下,由各责任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具体实施。
(二)管养特点
1、范围广
合肥火车站现为一等站,途径铁路包括合宁客运专线、合武客运专线、合蚌高铁、宁西铁路、淮南铁路、合九铁路以及合福高铁、商合杭客运专线,日均客流量约2万多人。仅改造工程总面积就达到10.3万平米,涉及旅客换乘、车辆落客及停放、商业开发等方面。
2、内容多
综合管养涉及上述的五个方面几十项管理内容,除单项管理需要精心组织实施外,还需进行多方协调,保证总体目标顺利达成。
3、设施量大
火车站地区范围广,并建设了大量的市政道路、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绿化、房屋、停车场、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智能化、电梯、标识等公用配套设施。
4、专业性强
合肥站整体运营管理工作中,除具备总体组织、执法、审批等政府职能外,还需要具备物业、停车场管理等服务行业,市政、机电、智能化养护等工程专业单位和人员共同完成。
5、管理要求高
合肥站作为合肥门户,每天有数万人流、数千车流出入,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和合肥市的整体形象,高标准高要求的管理既是客观需求,更是合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
二、服务需求
1 服务内容及标准
1.1 系统运行
1.1.1消保中心
1)运行值班:2名消防值班兼监控员、1名值班长24小时值班
2)监控管理:对视频监控系统进行24小时监视、控制,发现、处置各类异常情况
3)记录统计:对系统设备运行、设备故障及修复、人员巡视检查、出入车流客流、其他管养监管等状况进行不间断记录和数据统计
4)消防管理:监视、控制火灾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及时进行应急操作
5)设备管理:对所属范围内的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系统设备进行远程操作和状态检查
6)联络协调:作为联络通讯中心,起到信息上传下达、应急联络指挥的作用
1.1.2 变电站及设备运行
1)运行值班:3名高压电工及巡查员24小时值班
2)运行检查:定期对各变电站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记录
3)倒闸操作:按照运行需求,对变电站设备进行操作和电源切换
4)设备操作:依据实际对暖通、给排水等环境保障系统进行自动或手动操作
5)设备检查:对外场设备进行定期技术巡检
6)消防检查:按照消防设备检查规范进行日常检查
2.1.3 南北广场地下连接通道日常管理(以下简称“通道管理”)
1)运行值班:1名管理员24小时值班
2)设备维护:通道内强弱电设备、线路的检查、维修、保养(不含广告灯箱)
1.2 机电维护
1)技术检查:专业工程师按照行业标准、设备说明书进行定期系统性检查,并做出设备运行评估报告
2)故障排除:对系统运行故障进行软件设置和切换操作的故障排除
3)设备保养:对风机、水泵、空调机组等大型机电设备进行常规保养
4)设备保洁:按时做好工作场所及设备机房卫生清扫和设备除尘清洁
5)外线代维
A.合肥火车站南广场(张洼变、火车站变)供电线路高压电缆YJV22-10-3*95mm²、架空线路JKLYJ-10-120mm²共计1984m日常巡检(每月2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B.电线杆日常巡检。
C.电缆故障点的测试、调试。
D.故障电缆终端头、中间头进行测试、调试。
E.电缆预防性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F.工井(市政工井除外)的排水、清淤、井内电缆悬挂标识标牌。
1.3 检验检测
组织进行消防年检和防雷设备年度检测
1.4机电日常维修
单台(件、套)机电设备维修或更换的材料费采购价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由于单次事件(非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有关设备维修或更换的材料费采购总价不超过人民币20000元属日常维修范围。
1.5大中修及专项工程
1.5.1单台(件、套)机电设备维修或更换的材料费采购价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由于单次事件(非中标供应商责任)造成的有关设备维修或更换的材料费采购总价超过人民币20000元属大中修范围;增加新功能、新系统、新设备及升级或更换系统、应用软件属专项工程。
1.5.2设备类管养范围的设施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组织大中修工程:
1)达到设计年限或使用寿命;
2)系统性能低于设计标准并无法用常用方法修复;
3)因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造成设施严重损坏;
4)该系统的年度设备维修(更换)费用超过重置费用的50%;
5)其他经专业检测或专家鉴定的重大病害或系统性故障。
1.5.3分项报价表中包含的大中修项目属于本次采购合同范围。
1.5.4超出本次采购合同范围的大中修及专项工程由采购人组织实施和承担费用,工程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预算达到限额标准的,由采购人组织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1.6应急管理
在综管办的领导下,依据管理权限,制订和演练应急预案,并协同其他管养单位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6.1应急人员、设备和物资
为确保应急保障资源符合合肥站设备类保障最低需求,投标供应商应承诺中标后每年配备以下应急人员、设备与物资,并接受采购人的应急征调:
1)应急人员
发生紧急情况时,采购方需要应急征调中标供应商的服务人员时,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配合。
2)应急设备
A、应急车辆
可供采购人应急征调的应急车辆至少为1辆(6座及以上客车或小型及以上货车),暂定每年使用量为50台班,按台班数报价,台班费单价应包含车辆折旧或租赁费、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年审费等。
B、应急发电机
可供采购人应急征调的应急发电机至少为1台(功率不小于7kw),暂定每年使用量为50台班,按台班数报价,台班费应包含设备折旧或租赁费、油费、维修保养费等。
C、应急物资
投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后1个月内设立应急物资库,库中应准备以下应急物资用于应急保障。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电缆 |
米 |
500 |
2.5*3+1 |
2 |
离心式清水泵 |
台 |
20 |
1.2kw以上 |
3 |
水带 |
卷 |
20 |
不小于20米/卷 |
4 |
防汛沙袋 |
个 |
500 |
含灌沙 |
5 |
锥筒 |
个 |
200 |
带反光 |
6 |
5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具 |
30 |
|
7 |
35KG手推式干粉灭火器 |
具 |
5 |
|
8 |
防毒面具 |
具 |
80 |
2具/设备房 |
9 |
雨衣雨鞋 |
套 |
50 |
|
1.6.2应急响应
响应事项 |
时限 |
巡查人员与值班领导到达现场 |
≤10分钟 |
小件工具和应急物品的领用 |
≤10分钟 |
大件工具和应急物资的领用 |
≤20分钟 |
设备操作故障排除 |
≤30分钟 |
抢险人员集结 |
≤30分钟 |
1.6.3应急值班
除按1.1条规定安排消保中心、变电站及设备运行日常值班巡查外,还需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具体如下:
1)运行值班长担任24小时运行值班,每班次1人,负责组织处理系统运行特殊情况;
2)技术主管和专业工程师实行夜间、节假日轮流值班,24小时保持1人常备,负责处理技术问题。
3)节假日、春运、汛期实行项目部轮流值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资料员),负责上述处理重要时段的应急组织和沟通协调。
1.6.4大中修及应急抢修
满足下列条件时,中标供应商应立即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组织进行大中修及应急抢修,费用由采购人在本项目中修及应急抢修经费中列支:
1)不在日常维修范围以内;
2)抢修工程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预算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但没有足够时间组织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
3)设备如不立即进行大中修及应急抢修,将出现以下严重后果之一:
1.7 应用开发
为提高运行维护的质量与效率,中标供应商需要配合采购人后续开发包括运维管理软件、信息管理平台在内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1.8 建设工程遗留问题的验收与质保
1)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排查和移交验收工作;
2)测试系统整体功能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或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系统故障进行前期处理;
4)督促质保责任单位做好故障排除和设备维修工作;
5)质保期满前2个月内作出系统运行评估报告,为工程质保金支付提供技术参考。
2 服务技术要求
2.1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结合招标的服务范围、内容和要求,成立常驻项目部,并配置充分和适宜的服务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8人。
采购人按现场管理需要,有权对投标供应商的人员配置作适当的调整,同时,投标供应商在聘用、任命、调整、调换、替换项目负责人、主管之前须征得采购人同意,采购人同时享有对管养人员指定调整、调换、替换的权利。
2.2专业技术实力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与本实施项目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力量,包括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不限于)以下能力:
2.3技术方案要求
投标供应商需根据本次招标的范围、内容,分析本项目的实际管理服务需求,在不低于以下各项服务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项目设计规划要求和实际运行需求的、详细的、充分的系统运行及机电维护技术方案。
1)设立常设机构,建立完整的运维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
2)制订消保中心运行值班、机房管理、监控管理、通道管理、记录统计、消防管理、设备远程管理、联络协调等运行制度;
3)制订运行值班、运行检查、倒闸操作等变电站运行管理流程;
4)制订运行值班、设备操作、设备检查、消防检查等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5)分电气、暖通、给排水、智能化4个系统制订机电维护操作规程;
6)制订系统设备检验检测方法与流程;
7)制订火灾、暴雨、人员疏散等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
8)制订人员控制措施、风险防控、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考核、数据保密等安全管理制度;
9)制订施工单位质保责任督促、配合管理措施;
10)提出信息化管理系统架构的可行性方案;
11)结合其他铁路车站的管养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制订投诉处理及内部考核制度。
3 考评标准表
项目名称 |
分项内容 |
作业规范 |
评分标准 |
||
一、 系统运行
40分 |
1.消保中心(15) |
监控、消防值班保持24小时人员在位。(3)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系统机房巡视每日不少于3次(2) |
未巡视每处扣0.5分,重要情况未发现每次扣1分 |
||||
消防管理中心内消防设备检查每日不少于1次(3)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远程操控(3) |
误操作1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投诉每次扣2分 |
||||
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接收和下达指令。(2) |
值班电话无人接听每次扣0.5分,无电话记录每次扣0.5分。 |
||||
各类运行情况记录齐全、分类有序、保管细致、归档及时(2) |
供电、监控、消防值班记录漏记1次扣0.5分。 |
||||
2.变电站 (10) |
变电值班保持24小时人员在位(4)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变电检查、抄表每班次不少于1次(2)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正确实施倒闸操作(2) |
误操作1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投诉每次扣2分 |
||||
停电时及时进行切换操作(2) |
未达标每次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每次扣2分 |
||||
3.设备 (10) |
设备值班保持24小时人员在位(4)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各类设备操作规范(2) |
误操作1次扣0.5分,造成严重后果或投诉每次扣2分 |
||||
各类设备用房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 (2) |
未巡视每处扣0.5分,重要情况未发现每次扣2分 |
||||
消防设施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2) |
未巡视每处扣0.5分,重要情况未发现每次扣2分 |
||||
4.通道管理 (5分) |
通道值班保持24小时人员在位(2)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通道强弱电设备每日检查不少于1次(3)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二、 机电维护 25分 |
1.质保配合 (4) |
及时向施工单位报送报修单(2)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施工单位维修结果验收(2) |
未达标每次扣0.5分。 |
||||
2.设备保洁 (6) |
中心机房及设备用房每月打扫1次(2) |
卫生不达标每处扣0.5分 |
|||
集水坑清淤每月不少于1次(2) |
淤泥超过30cm每处扣0.5分 |
||||
按规定做好设备内外除尘和保洁(2) |
未达标每处扣0.5分 |
||||
3.设备完好率 (10) |
电气设备完好率≥99%(2) |
未达标每项扣1分。 |
|||
暖通设备完好率≥95%(1) |
未达标每项扣0.5分。 |
||||
给排水设备完好率≥98%(2) |
未达标每项扣1分。 |
||||
消防设备完好率=100%(4) |
未达标每项扣2分。 |
||||
智能化设备完好率≥95%(1) |
未达标每项扣0.5分。 |
||||
4.检验检测 (5) |
按规定时间组织消防年检并出具报告(3) |
未检测扣3分 |
|||
按规定时间组织防雷检测并出具报告 (2) |
未检测扣2分 |
||||
三、安全与应急 20分 |
1.安全管理(10) |
严格落实中心与设备房人员出入登记制度(2) |
未达标每次扣1分 |
||
做好信息与数据保密工作(4) |
发生信息泄密事件每次扣2分,产生严重后果每次扣4分 |
||||
每月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4) |
未达标每次每项扣2分 |
||||
2.应急处置 (10) |
制订保障应急预案(2) |
未制订扣2分,不完善扣1分 |
|||
每半年组织火灾、暴雨、人员疏散应急演练(2) |
未演练扣2分 |
||||
处置应急事件响应迅速、及时(2) |
未达标每次每项扣2分 |
||||
设立应急物资和备品备件库(2) |
未设立扣2分,物资准备不足扣1分 |
||||
按规定实行应急值班(2) |
值班人员未到位每次扣1分 |
||||
四、投诉与监督 10分 |
1.投诉处理 |
建立投诉受理与处理流程(5) |
未建立流程扣3分,未落实每次扣2分 |
||
2.社会监督 |
接受上级及群众监督并及时反馈处理(5) |
市长公开电话受理、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问题,经确认有责的每件问题扣1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件扣2分;市级(含)以上检查失责任分的每次扣5分。 |
|||
五、其他 5分 |
其他 |
非经甲方同意,不向新闻媒体和公众发布任何信息(5) |
未达标每次扣5分。 |
4 质量考核与费用支付
4.1 质量考核
投标供应商按照考核评分办法对中标供应商进行管养质量考核,频次不少于1次/季度,并以考核得分作为管养费用支付的依据。
4.2 费用支付
1)运行、保洁、保养、检测、日常维修、南北广场地下通道设备维护费用:依据季度考核得分,按季平均支付,具体如下:
当季考核分值在9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可全额支付当季费用;当季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下80分(含)以上者为不合格,可按其得分值/100的比例支付养护款(例如:当月养护评定为88分,按中标的系统运行、南北广场地下通道设备维护、机电维护(或质保期内机电维护)、质保期满机电维修费用×88%支付); 当季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下者为严重不合格,扣除当季全部管养费用,养护期内连续两次得分80分以下,或全年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履约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无条件解除合同,并全额扣减其所有履约保证金。
2)大中修及应急保障费用:按季度据实支付。
3)合同履行期间,发生新增加的管养内容,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按分项报价清单中同类型的综合单价×数量来核算,并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报价清单中未涉及的设施养护、大中修及应急抢修工作,按照最新版定额(或政府定价、指导价)×投标所降费率×数量计算,人工、材料、机械单价按照发生当月市场信息价计算,没有市场信息价的以询价计算。
4.3相关处罚措施
1)因值班、巡视或管养不到位造成其他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同时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人民币壹万元。
2)出现重大危险源,中标供应商的巡视员要在半小时之内发现并现场守候,并立即通知采购人和养护人员,及时进行维修、更换等,消除危险源。如经采购人检查确认有重大危险源未被巡视出或未及时消除,每发生一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壹万元。
3)采购人如发现巡视、值班人员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缺岗,采购人将扣除缺岗人员当月巡视费,并对中标供应商处罚金人民币叁仟元每人次。
4)中标供应商应按时将各类资料报表上报,每延期一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人民币伍佰元。
5)连续2次考核严重不合格或全年考核累计3次不合格的,取消中标供应商的管养资格,记一次不良记录。
5 其他
1)采购人只提供中标供应商的部分办公场所,如不足,办公场所的租赁及所需费用等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管养合同期内,由于管护不当所发生的一切人员、设备、设施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管养区域内未经采购人批准,禁止任何形式的盈利性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按养护合同及相关养护考核办法进行评分和扣款,严重时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如在养护区域内开展各类公益性活动,必须报经采购人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
5)合同终止时,中标供应商应将所养护的各类设施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失,按设施原价在履约保证金及养护经费中扣减。
6)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机构、人员、设备、物资等筹备工作,按采购人通知准时进场,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无法及时进场影响项目实施的,采购人由权终止合同,并上报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在进场服务前采购人有权核查中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配备人员的相关情况。
6 设备类与设施类招标界限范围
1)管养界限范围依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划分。
2)公交用房内机电设备,变电所抽屉柜下桩头至公交用房的设备、输电线路、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的维护和室内保洁由公交运营单位自行负责。
3)各分项界限范围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界限范围 |
备注 |
|
设备类 |
设施类 |
|
||
1 |
室内保洁 |
变电所、风机房、空调机房、冷冻机房、消防泵房、强电间、弱电间、通信机房、消保中心、设备类管理用房 |
设备类以外 |
|
2 |
电气系统 |
变电所至强电间配电柜的设备、输电线路,强电间配电柜下桩头至各设备用房(仅限于变电所、风机房、空调机房、冷冻机房、消防泵房、强电间、弱电间、通信机房、消保中心、设备类管理用房)的设备、输电线路、外线供电线路及设备 |
设备类以外 |
|
3 |
暖通系统 |
设备及管线 |
通风井土建结构及装饰层 |
运行策略由设备类、设施类管养单位与采购人协商确定 |
4 |
给排水系统 |
设备、管道、排水泵集水坑 |
卫生间给排水设备(除排污泵外)设施和管道、排水沟(明沟、暗沟) |
卫生间的排污泵属设备类 |
5 |
消防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联动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灭火系统 |
防烟挡墙(玻璃)和移动式灭火器具(除消火栓内置的灭火器) |
|
6 |
智能化系统 |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无线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话交换系统、有线广播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浪涌保护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 |
出租车管理系统、停车场管理及收费系统、巡更系统 |
|
7 |
运营照明 |
变电所、风机房、空调机房、冷冻机房、消防泵房、强电间、弱电间、通信机房、消保中心、设备类管理用房室内照明及墙面插座 |
设备类以外 |
|
8 |
结构装饰 |
无 |
均属 |
|
9 |
景观绿化 |
元 |
均属 |
|
10 |
电梯 |
无 |
均属(含电梯监控及报警电话) |
|
11 |
标识 |
设备或设备类用房专用标识 |
设备类以外 |
|
12 |
南北广场地下连接通道 |
电器设备、线路(不含广告灯箱) |
广告灯箱(包括线路)、结构、装饰的维护及保洁 |
|
13 |
交通设施 |
无 |
出租车场站、社会停车场的交通设施 |
|
三、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完成本次招标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报价包含管理、人工(含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采购交通问题等)、管养所需的材料、设备维修维护及更换、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管理、不可预见费、税金等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本项目须进行分项报价,报价格式按照第七章第六条《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列明的分项报价进行填写,如不进行分项报价,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三)报价包含但不仅限于:运行、保洁、保养、检测、日常维修、南北广场地下通道设备维护、大中修及应急保障费用。
1、运行:包括人员、办公、车辆、保险、通讯等保证系统运行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1)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现行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按合肥市 现行的最低缴费基数和配套费率计算;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保险部分,不得以使用 40、 50 岁人员为由不予核算。具体如下:
①人员工资不低于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人/月)。
②社会保险(五险)缴费基数最低为3017.01元,计算缴费金额以每人每月为基数,单位重大疾病补助须缴纳(15元/每人/每月)。
社会保险(五险)企业缴纳费用(缴费费率:24.9%)组成为:养老保险16%、工伤保险0.4%、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8%;
社会保险(五险)个人缴纳费用(缴费费率:10.5%)组成为:养老保险8%、失业保险0.5%、医疗保险2%。
③一般纳税人税金6.72%;小规模纳税人税金3.36%;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④承包期内因省、市政府出台文件调整最低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再给予。
(2)请投标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如投标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费用,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3)政策性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其他相关项,作为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供应商综合考虑自行报价;
(4)政策性费用计算
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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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38 |
1550 |
12 |
706800 |
B |
社会保险 |
38 |
1083.02 |
12 |
493857.1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
2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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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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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395.12 |
D |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
82346.55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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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30774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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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性费用测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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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项目 |
人数 |
费用 |
月 |
小计 |
A |
最低人员工资 |
38 |
1550 |
12 |
706800 |
B |
社会保险 |
38 |
1083.02 |
12 |
493857.12 |
C |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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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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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A+B+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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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395.12 |
D |
小规模纳税人税金=(A+B+C)*3.36%=(A+B+C)*0.0336 |
41173.27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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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A+B+C+D)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126656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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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如投标供应商以小规模纳税人税金费率报价,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小规模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企业税种核定材料等),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
2、保洁保养检测费用:包括设备房保洁、集水坑清淤、变电设备保养、水泵保养、风机保养、中央空调保养、消防系统维保、消防检测、防雷检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外线)等所有费用。
3、南广场设备维护费用:包括办公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机房系统、监控网络系统、建筑智能化、能源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有线广播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等设备的维修费用。
4、南北广场地下通道设备维护费用:包括南北广场地下连接通道电气、照明(不含广告灯箱)、通风、排水、监控等机电系统的日常保养、维修的费用(具体维护内容以报价表为准)。
5、大中修及应急抢修费用: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风空调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系统等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具体项目参考报价表,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合同总价范围内进行调整)
应急抢修工程量以报价表中的年暂定抢修量为准,大中修单价报价按设备重置价考虑。
6、水、电费未在本次招标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