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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火车站西广场区域综合管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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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8100000095841 发布时间:2020-08-10 文档页数:80页 所需下载券:10
芜湖市火车站西广场区域综合管养项目

采购项目需求及具体要求

注:1、以下《采购需求说明》及《采购需求一览表》所列内容为招标人(采购人)所提招标(采购)需求,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仔细研究,投标时应慎重选择相应符合要求的服务进行投标。

2、采购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任何一项主要技术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投标无效。(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通用部分第四章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内容应根据项目需要和评标办法规定填写;如不需要,则填写无。

4、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合同一致,不得另行签订与采购合同相背离的其他合同。

5、下列《采购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服务,投标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要求简述、数量、单价等信息,承诺函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后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如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提供不全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将采购的主要产品(包括核心产品)标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标注 “▲”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在“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具体信息。

 

采购需求说明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开标后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质疑。

一、项目概况

1、概况与功能

芜湖火车站西广场,为2万平方米的普速站场,设有3个站台5股道。芜湖火车站西广场区域占地总计约138746㎡,含广场地面约54967.23㎡,地下空间约60264.62㎡,高架平台约7515.85㎡,站南、站北下穿通道约16000㎡,分为站前中心广场、社会停车场、公交停车场、旅游大巴停车场、非机动车停车场、林下空间、组团绿化等7个功能组团。

芜湖火车站开通商合杭动车后,将增加53对(106列)动车经过芜湖火车站,客流量预计每天达3-6万人次,同时、车站西广场对面有各类宾馆、长途客运站、机场大巴换乘站、众多居民住宅区,也是市民到车站西广场休闲纳凉的最佳地,因此我们将芜湖火车站西广场定位“旅客及市民休闲广场”,也是芜湖市对外开放文明窗口,是芜湖市市民最佳休闲地之一,同时也是展示芜湖市文明创建的基地。因此广场综合服务将需要人力和财力的综合保障。

项目地址:整个火车站枢纽与城市主干道、快速路紧密衔接,东至弋江北路,西接九华中路,南连赭山中路,北至赤铸山东路,枢纽内部以北京东路、梅莲路、汀苑路等次干路连接,可实现“快进快出,有效分流”。东西广场由整个下穿火车站区的通道连接,广场采用人性化设计,通过采用地下出站实现人车分离,且预留轨道交通系统的接口。

  • 2、项目实施要求

(1)芜湖火车站西广场物业综合管理涉及道路保洁、市政管养、绿化管养、物业管理等四个专业管理内容,除单项管理需要精心组织实施外,还需进行多方协调,保证总体目标顺利达成。

(2)芜湖火车站西广场内设施量大,含市政道路、通道、绿化、电梯、匝道、通道,长廊等公用配套设施。

(3)芜湖火车站西广场整体运营管理工作中,除具备总体组织、执法、审批等政府职能外,还需要具备环卫保洁、物业管理、安保服务、停车场管理等服务行业,以及道路、匝道、通道、照明、排水、绿化养护等工程专业管护单位和人员共同完成。

(4)芜湖火车站西广场作为芜湖门户重要交通枢纽,每天有大量人流、车流出入,管理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和芜湖市的整体形象,高标准、高要求的管理既是客观需求,更是芜湖市镜湖区的总体要求。

(5)各专业相互独立,同时各专业又居其一定的专业性,随着各类设施的不断完善,站区综合管护面临着范围广、内容多、设施量大、专业性强、管理要求高、易发突发事件及活动保障多等特点。

(6)目前,芜湖火车站西广场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格局处于调整时期;芜湖火车站西广场作为芜湖门户,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管护标准要求高;易发各类突发应急事件,各类保障活动多。

二、管养范围及内容

1、道路设施

管养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均属本次招标范围(含连接东西两广场机动车道)

2、平台、地下停车场设施

西站进站(二层)平台、站前广场,地下停车场等基础设施。

3、排水设施

管养范围内道路排水及附属设施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4、绿化设施

管养范围内绿化设施及附属绿化设施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5、环卫保洁设施

管养范围内的设施(道路、广场,蓄车场,过道,电梯)及附属设施环卫保洁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6、 电梯等设备

管养范围内共有直梯台、扶梯台、配电房、消防系统、监控系统等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注:*投标单位须中标后经招标人认可后与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维修资质,且资质等级足以承接西广场电梯日常维保的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合同,同时中标单位在日常管养中涉及到的其他需要外包的维保服务须经招标人认可后,与具有合法资质,且该资质足以承接火车站西广场各项维保服务的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合同报招标人备案一份。(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7、 站前广场

火车站西广场站前广场内所有设施均属本次招标范围。

8、 管养内容

(1)市政设施养护

站区范围内沥青路面、人行道、侧石、桥梁(包括附属设施)水系、雨、污水检查井、管网、路灯(包括管线、控制柜、箱变、路灯监控等)、灯饰、地下通道、路名牌、无障碍标志牌等日常巡查、管护、维修、补缺、检测、清淤等。 

(2)绿化管护

站区范围内行道树、绿地、时花、长绿草、挂篮等设施日常巡查、管护、补植、防虫害、抗击自然灾害等。

(3)环卫保洁

站区范围内广场、路面、桥面、地下空间、绿化带等设施日常清扫保洁、清运垃圾等。

(4)物业管理

站区范围内房屋建筑主体、地面、幕墙、门窗、停车场设施修缮,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广场地面、公厕、日常保洁、电梯日常巡查管护、消防安全维保、室内绿植摆放、安保人员值守、停车场引导、智能化系统、热线接听、咨询服务、档案管理、数字化城管处置及舆情记录、反馈、回复,重大活动的会务、接待、解说等服务,重要节日、重大创建迎检等活动的环境布置及保障。

(5)应急保障

站区设施、设备大规模功能性损坏或突发事件处理、台风抢险、汛期防汛、冰雪天铲冰除雪、防恐维稳、大客流滞留、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等。

9、不可竞争费用

*不可竞争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消防维保服务每年投入不低于60,000.00元;

(2)电梯维保服务每年投入不低于240,000.00元;

(3)中央空调维保服务每年投入不低于156,000.00元;

(4)监控系统维护每年投入不低于120,000.00元;

(5)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以下设备的费用:1辆及以上3吨洒水车,1辆及以上3吨铲雪车,4辆及以上扫地车,4辆及以上4座及以上电动巡逻车,执法记录仪终端采集站(含管理软件)1套,对讲机100台。(以上数字皆为最小持有量)预计投入不低于743550.00元,由于上述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本项目服务期结束后设备所有权归中标单位所有,故投标报价不得低于148710.00元/年;

(6)室内时花盆栽购买养护费用及节假日摆花费用每年预计投入不低于78000.00元。

(7)本项目需投入水电费1,980,000.00元/年,中标后从总中标金额中扣除,投标单位需在报价中按照该金额填报,未按照该标准填报作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预计投入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0、其他

1、养护范围以实际发生量为准,根据管护需求,采购人有权新增或减少设施量。

 

  • 三、服务要求

1、人员配备数量及工资标准

部 门

职 务

人 数

物业管理处

项目经理

1

工程部维修主管

1

保洁主管

1

保安主管

1

市政养护主管

1

绿化主管

1

设备管理

综合维修工

2

弱电消防维修工

5

电梯维修工

4

水电工

4

保洁管理

保洁班长

3

保洁技工

5

保洁员

100

保安消防

保安班长

4

 

消防管理员

6

保安员

92

市政绿化

 

市政巡逻员

1

市政维修工

2

绿化工

7

合计

241

 

*配备人数不得低于上表要求,各岗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以下5条标准,同时,投标人需承担所有员工社保(五险)费用不低于715.04元/人/月及员工高温补贴、假日值班补贴、加班补贴等各项福利费用不低于200元/人/月,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项目经理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人/月、工程维修主管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6500元/人/月、市政养护主管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6000元/人/月、保安主管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5000元/人/月、保洁主管及绿化主管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4000元/人/月;

(2)、电梯维修工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5500元/人/月、弱电消防维修工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4500元/人/月、综合维修工及水电工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3000元/人/月;

(3)、保洁班长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3000元/人/月、保洁技工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2500元/人/月、保洁员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1800元/人/月;

(4)、保安班长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4000元/人/月、消防管理员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3000元/人/月、保安员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3200元/人/月;

(5)、市政维修工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3000元/人/月、市政巡逻员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2500元/人/月、绿化员工资(不含五险及福利)不低于2000元/人/月。

注:上述标准中未列明的人员待遇由投标人自行报价,各岗位人员工资不得低于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人/月,同时用人单位还需承担所有员工社保(五险)费用不低于715.04元/人/月及员工高温补贴、假日值班补贴、加班补贴等各项福利费用不低于200元/人/月。

 

2、相关人员要求:

(1)保安员需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不得大于45 周岁,身高不得低于170cm以下,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退伍军人优先。

(2)保洁员年龄不得大于 55 周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3)绿化工年龄不得大于 55 周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有一定的绿化专业知识(绿化工至少1人持绿化工职业资格证书上岗)。

(4)维修工年龄不得大于 55 周岁,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需持证上岗(弱电消防维修工5人需持有低压电工证书上岗,电梯维修工4人需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A4)证书上岗,水电工4人需持有电工证上岗)。

(5)所有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持证上岗。

*以上人员要求投标单位需承诺中标后必须按照上述标准配备,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技术方案管养具体要求

(一)总体方案

1、机构设置及服务人员的合理配置;

2、广场基础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生产施工、员工管理措施、档案管理方案;

3、市政(排水、路灯、通道、供电)等专业管养实施方案;

4、环境卫生项目保洁管养实施方案;

5、绿化项目专业管养实施;

6、物业(环境、工程、保安、问询)项目专业保障管养实施方案。

(二)应急保障方案

1、设备事故、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处置具体预案;

2、突发群体性事件、重大活动保障预案。

 

五、作业规范

(一) 基本规范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 1)中标后按机构设置要求设立西广场物业管理处。

2)西广场物业管理处须按基本架构设置相应的管理、技术、专业等部门和操作班组,投标人可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降低对各管养子项目的质量控制要求,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上报。

3)投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配置相应的管理、技术人员和管养操作工、保洁人员、安保人员,配置标准及人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

4)管理、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学历要求、执业资格和技术职称,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5)管理人员应常驻现场(不少于302天/年),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换,如需调整应向采购人书面申请。

6)采购人可以要求中标人调整、调换主管及以上人员,中标人必须响应。

2、文明建设服务要求

1)提倡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忠于职守、勤奋学习,胜任本职,乐于奉献。

2)物业人员应规范着装、佩戴工作证,并做到仪表端庄、举止文明。

3)设立投诉信箱,监督电话,电话,应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及时反馈。

3、档案资料管理

1)档案资料的管理应建立收集、整理、统计、归档、保管、借阅、检查、销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档案资料的存放地应有防火、防潮、防虫鼠、防霉、防蛀、防盗等有效措施。

4、安全管理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建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和任务。

3)定期(每月不得少于1次)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

4)实行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5、文明作业

1 )养护作业车辆及围护设施应标识规范,标明单位名称与监督电话,标识统一。

2)养护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严格按规定穿着作业服,戴安全帽。

3 )养护维修作业区应留有人员和机具材料等的出入口,作业区两侧应有防护栏等防护和隔离措施。

6、应急保障

1)建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2)根据管养特点制订相应的防恐、火灾、自然灾害、设备事故、交通事故、大客流滞留应急预案、发现携带危险物品乘车的处理程序、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保障预案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建立恶劣天气及其他异常情况应急值班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3)建立应急物资、抢险设备储备制度,保持一定存量。

4)应急响应时限不大于15分钟。

5)建立应急预备队,并保持在岗在位。

6)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损失评估工作。

7)中标人应在重大节日、庆典、接待、“迎检”、“文明创建”等期间按要求完成综管处交办的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

(二) 道路管养作业规范

1、房屋和公共配套设施管理及维修

(1)对项目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结构、装饰进行日常巡查和维修,根据定期巡检和报修,属于维保范围的,工程部按计划及时组织维护保养;属于专业供方保修范围的,按保修流程,及时报修供方单位,并协助、监督专业供方单位按时修复;

(2)对所有的巡查、维修及对专业供方监管的工作进行记录,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2、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1)对项目内的建筑道路、公共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公共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项目建筑、公共设施的保养和故障检修工作的正常开展;

(2)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供配电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严禁带电作业,紧急情况须带电作业时,须有监护人和足够的照明、空间,并穿戴绝缘手套、工作帽、工作衣、绝缘鞋,确认安全才可进行。

3、电气系统管理

(1)每天对电气设备、照明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柜、照明箱、控制柜、母线断路器等。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恢复;

(2)配电室巡检,配电室房屋建筑应定期进行维修;

4、给排水系统管理

(1)每天对给排水设备开启、运行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给水系统巡检、污水处理系统巡检、雨水泵排水系统巡检、卫生间设备设施巡检等;

(2)负责给排水机房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机房整洁无尘。设备、地面、墙壁无积尘、水渍、油渍;

(3)定期检修维护供水系统管道、水泵、水池、水箱、阀门、水表,保证其正常运行;

(4)定期检查室外雨水井、排水井、排污井,定期疏通,若有堵塞,及时清除。

(三)排水设施管养作业规范

1、排水设施检查

1)要求排水设施检查人员至少1名,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汛期加大巡查频率,并做好记录。

2)巡查内容:雨水、污水排水管网、渠沟、检查井、雨水井、出水口。

3)巡查标准:排水设施完好,无阻水物,泄水孔畅通,无积水;排水管道畅通,积泥深度不超过1/3管径;雨水口篦子不得高于路面影响进水;各类管线井框固定平稳,井盖与井框吻合,无破损、缺失、异响。

2、排水设施养护

1)养护方法:人工清掏与机器清掏相结合。

2)汛期前、后及特大暴雨后须集中对雨水井、检查井、管道、沟渠(明、暗沟)进行清疏。

3)缺失或损坏的井盖须在24小时内完成补装、更换。

4)及时按排水工程要求做好泄漏、渗漏管道的专项维修。

(四)路灯管养作业规范

1、日常巡查

每日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内容包括设施完好率、亮灯率、各类故障、设施防盗等,并建立详细巡查台账。如发现重大故障以及设施被盗,应立即安全处理,并报主管部门。

2、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

合同期内核心区范围内路灯亮灯率(亮灯率指所检查路灯的亮灯数与检查路灯的总灯数之比)达到99%以上,设施完好率(主要包括灯杆灯具完好率、线路完好率、配电箱完好率、照明及交通设施清洁率等)达到97%以上。

灯杆、灯具、变压器、检查井、控制箱等设置规范,保持清洁,无乱贴乱画、歪斜、锈蚀、油漆脱落等现象;每月对道路路灯、控制箱接地等情况进行测试,每年应对辖区内有专变箱的配电设施要申请进行安全检测,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向业主上报测试报告,并立即对测试不合格的进行整改。

3、故障修复

自接到通知之时起,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扩大设备损失的故障,在3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并将现场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单位;线路短路、断线、设备零部件损坏等一般性故障在24小时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或其他原因造成路灯不亮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线路、设备被盗应同时向公安部门报案。故障修复及时率合格标准为100%。

4、单灯维修

若光源电器等出现损坏,应立即更换相同规格品种的产品,如无相同的,须经业主同意后,更换同等价值产品作为替换,维护材料质量合格率须达100%。

(五)环卫保洁作业规范

1、道路、绿化带保洁

要求达到路面、隔离桩下、路牙、下水口、人行道、树池、绿化带等整洁,无零散、积存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路面不得有尘土、积灰、污渍、积水、落叶,严禁焚烧枯枝树叶、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内。

2、环卫设施保洁

1)果皮箱、垃圾箱

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容器无垃圾满溢和散落现象;果皮箱内垃圾容量达到2/3时,应及时收集并更换垃圾袋;损坏应及时修复或更新;每天至少用水清洗一次,不能遗漏。

2)其他道路附属设施

道路两侧及道路出入口可视10米内交叉口的建(构)筑物立面、围墙(门)、车行道人行道路面、桥梁、桥梁隔音板、路灯杆、栏杆、路灯控制箱及底座、路牌、公交站亭、配电箱、电线杆、有线电视接线杆箱、电缆线杆、电话亭、书报亭、宣传栏、邮箱、路灯杆及岗亭、交通隔离带、窨井盖、管线、树木及其他设施上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

3)重点保洁区域

玻璃通风口、落客平台、公交车站、路名牌、无障碍牌及各类标牌等设施需重点保洁,每日擦洗、清扫不得少于1次。

(六)绿化管养规范

1、乔木及花灌木

生长旺盛、树形美观,无枯枝死杈;冠型美观,分枝点合适,内堂不乱,通风透光;叶片、枝干健壮;及时抹芽,树干、一级分枝上无萌条;及时清理死树,挖除死树桩并进行补植,保持无缺株;及时扶正倾斜树木;行道树分支点高度、树高、冠幅应基本保持一致,树池有侧石、无黄土裸露。

2、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

绿篱及种植块生长茂盛,栽植到边到角,无死枯;绿篱及种植块轮廓清晰,平立面整齐,线条流畅,边缘线清晰;无杂生植物、爬藤、蛛网等和缺株、断档现象;无倒伏、歪斜、亮脚现象;整形灌木(球类等)生长丰满,无偏冠、空洞,修剪面光滑。

3、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秃斑、杂草,生长季节无枯黄,无违规使用化学药剂现象;暖季性草坪高度保持在6cm以下,冷季性草坪保持在8cm以下;草坪与种植块等绿化相接处应切边;做好草坪的冬季防火工作。

4、草花

植株健壮,茎叶无黄斑、褐斑或黑色斑点,无病虫害;植株颜色正常,规格整齐,高度冠径之间差距不超过15%,叶片正常、无虫眼、无枯萎现象;花卉根茎处无裸露、枯叶现象,花卉品种配置科学、美观;花丛中无砖瓦、石块、积水、废弃物等现象;花卉无缺株、倒伏现象。

5、补植

养管单位正常养管中,凡出现死亡、严重损伤的苗木,须在三日内安排补植、更换;乔木补植须选用干径不低于现有的同品种全冠苗,大灌木及整形灌木须选用同规格、同品种全冠苗,绿篱、种植块等须选择同品种、大于现规格健壮苗密植,然后修剪至同等高度。

6、病虫害防治

根据植物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做好病虫害预防工作,发现病虫害疫情及时上报,对于已发生的病虫害,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的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及时治理;食叶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m2)小于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m2)小于10%,基本无蛀干性害虫危害。

7、浇水和喷淋

乔木与灌木,应根据气温、土壤墒情等情况合理安排浇水:一般在无雨气候下,30℃以下天气一周安排浇水两次,30℃以上天气持续每天安排浇水一次、35℃以上天气应安排每天浇水2次;无雨气候下,广场绿化喷淋工作每天进行一次,并进行日报,保证绿化无积尘。

8、整形修剪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乔木、大灌木每年修剪内膛枝、下垂枝、平行枝等不少于2次,修剪创面大于20cm2,必须进行防腐处理;绿篱、种植块及整形灌木(球类等)适时修剪(针叶类萌条不超过5cm,阔叶类萌条不超过10cm),表面无修剪残留物。

9、开盘与施肥

树木开盘大小适当,边缘线圆滑整齐,盘面平整,深度控制在10-20cm。结合开盘对绿化进行施肥,施肥对象、种类、次数及用量按《芜湖市城市绿化养护导则》进行。

10、防护措施

新植乔木和有倒伏危险的树木须设置支撑,对意外造成的植物倒伏、折损,须在当日内扶正、修剪或在三日内安排更换;对易受冻害树木,须在每年的11月底之前完成根际培土、覆草、包扎、修剪及裹干等措施;为防止雪压损毁树枝或变形,降雪天气时应及时清除树木枝叶上的积雪。

11、绿地管理及保护

绿地、树池内无砖瓦石块、杂物、积水、杂草、杂树等,行道树树池、绿化带内表土应低于侧石3-5cm;绿地内、树木上无拉挂、晾晒、乱绑扎、刻画、牛皮癣、悬挂物、禁锢物等;绿地内、树池内无私栽植物等现象;对破坏绿化和毁绿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火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处汇报,对已遭破坏的绿化,待城管执法大队现场取证后即行恢复;经审批同意在绿地内施工的项目,要监督施工单位,确保其在审批范围内施工,不得超范围破坏绿化;在日常养管中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设计意图。

(七)物业环境维护规范

环境卫生的保洁具体计划

一、环境卫生保洁范围和内容

地上广场、绿化带、地下停车库、地上停车场、出站大厅、电梯地面、台阶、围栏、标识标牌、灯柱、旗杆、消防栓(箱)、废物箱、玻璃等保洁。

二、服务标准

地面:干净、光亮、无污迹;墙面:无尘灰、无印迹、污垢、表面光滑明亮;卫生间顶部天花板表面:色泽均匀、无积灰;卫生间地面:无水迹、污垢,色泽光亮;卫生间墙面:无尘灰、无印迹、污垢、表面光滑明亮;洁具表面:无灰尘、印迹、瓷釉色泽光亮、无损伤;玻璃:光亮、无水渍、无污迹;垂直梯:光亮、无杂质、无灰尘、无印迹手印、无污渍;楼道扶手:无浮灰、无污迹;废物箱:内外侧无浮灰,无污渍,无水迹、无异味。

三、垃圾分类收集和清运

由专人负责将各区域垃圾分类收集,运送至垃圾转运站。

1、公共区域保洁

1)要求各层卫生保洁到位,确保明亮、整洁、通透、面、墙面、柱面光洁,玻璃干净、明亮。

2)保洁人员应按照保洁标准进行保洁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保洁任务,每天实行24小时不间断保洁,实行3班制,每8小时一班,为保证无缝对接,各休息时间段有人加班,吃饭时间各地段有人轮岗。

3)钢结构、地面、楼梯、扶梯采取循环清洁,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每1000m2内不能出现烟头等杂物超过3个,所出现垃圾在3分钟内清理完毕。。

4)玻璃雨棚每月彻底清理1次、墙壁、楼角每周清理2次。

2、电梯扶梯保洁

1)电梯门、车厢内四周不锈钢明亮、不油腻、镜面光洁、明亮。

2)电梯槽坑清洁门轨无污渍、无沙尘。

3)扶梯层无污迹、无灰尘、干净,玻璃表面光亮无水渍、污迹。

4)电梯地面干净无污物。

3、卫生间保洁

1)卫生间地面清洁干净,无积水、污迹、无纸屑、烟头等脏物。

2)卫生间内喷香系统正常使用、无异味;无蚊、蝇、蛆等有害物体出现。

3)小便池干净、明亮见本色,无尿垢、无烟头、无异味。

4、钢结构保洁

1)钢结构表面洁净、无污迹、无积尘

2)因天气或其他原因造成钢结构出现明显污迹,应及时清洁。

5、绿植摆放

1)要求每季一换、四季常青、摆放合理。

2)保持植物生长旺盛,四季有花,叶色墨绿光亮,盆身洁净,盆内无烟头等垃圾杂物。

3)重大节日或庆典活动期间应按要求增加绿植数量和品种。

(八)物业保安服务管理规范

1、车站广场的管理

(1)巡逻实施24小时的秩序维护,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规定的巡检路线对外围的公共设备设施、周边环境状况、治安状况等进行安全巡视检查,按规定做好巡更记录;

(2)保持巡逻线路的设计合理、有效,巡逻路线应覆盖全部范围(包括地上广场、地下车库、室外周边环境等),并在合理位置分别设置巡更点;

(3)巡逻管理工作必须由2人共同参加,通常情况下由当值领班和巡逻秩序维护员一起巡逻,完成区域内治安、消防、施工管理的巡逻任务;

(4)根据设计的巡逻线路和管理要求开展巡逻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部门或者相关班组;

(5)操作巡更仪应符合规定,如发现巡更仪损坏或不动作或误动作应及时与监控中心联系,补作记录;

(6)夜间及休息日也安排进行巡视检查,遇到突发事件组织人员疏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7)按照预先设定的巡检路线、巡视时间对各区域情况、公共设备设施(包括门窗、电源、用电器、通风孔、视频、报警器等)是否完好等进行巡视检查工作;

(8)对治安、消防、施工的安全状况综合检查,发现秩序维护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及有碍安全的物业受损情况应及时报修;

(9)发现有损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执行;发现火灾报警紧急情况,应按《报警处理管理办法》处理;

(10)维护项目区域内部的治安秩序,调解发生纠纷,制止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处置工作;

(11)统一着装,着装必须整洁、标准,文明值勤,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2、监控中心的管理

(1)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的秩序维护管理。对进出的人员、物品、车辆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技防和人防结合;

(2)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监控系统进行操作,并掌握监控系统的基本原理和功能,熟悉监视区域的环境;

(3)禁止任何人携带对监控设备有干扰、影响的电子仪器和电子设备进入监控中心。每班接班后和交班之前,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如实填写记录。按要求使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始终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不得擅自拆卸、挪用、停用设备;

(4)拒绝非监控中心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任何人不准私自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

(5)不得向监控中心以外人员透露机密事项;

(6)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监控中心作为突发事件处理的临时指挥中心,组织开展各项处理工作。

3、消防设备的管理维护

(1)保持消防组织和消防设备系统的有效运行,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和培训。

(2)对消防设施及周边环境的消防安全进行巡视检查,确认其是否完整、完好;

(3)通过人防和技防措施对消防安全进行管理;

(4)建立消防疏散示意图、消防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结构等内容;

(5)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的台帐及消防管理制度;

(6)建立消防应急处理流程和火灾应急预案。

4、车辆停放管理

(1)对一般车辆停放的管理,应指挥进入停车场的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以下速度按标志指示方向行驶至停放车位处;

(2)对特殊车辆停放的管理,应视情况决定是否预留封闭区域车位,根据计划以及动态,安排专门车管员、摆放指示标识、车辆进出路线等;

(3)对装、卸货的货运车辆停放的管理,应将该车辆指引到指定地点装、卸货物,同时通知出入口秩序维护员对进出管辖区域的人员和物品进行监管;

(4)对非机动车停车的管理,应在指定区域停放。

5、停车场管理

停车场每30分钟要巡查一次,班组领班对停车巡查每1小时至少巡检一次,巡查中发现停车场设备设施、停放的车辆等有任何异常,应及时报告班组领班及以上管理人员,配合处理并记录。

(九)具体实施计划

1)安保人员实行三班三运转,服从芜湖市火车站区域综合管理处及各执法部门的领导;安保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赤足身高1.70米以上、体态匀称、五官端正、双眼裸视 1.0以上、无纹身、无O型腿、无口吃,年龄45周岁以下。中标人须保证保安员服装统一,着制式服装上岗,制式服装由采购人指定样式、面料等。

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配置设施设备,包括:对讲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强光电筒、甩棍、防割手套、武装带、雨衣、头盔等。

保安员执行24小时工作制,中标人在每天运营开始前、运营期间和运营结束后都应安排保安对采购人指定的管辖区域进行保卫任务。

所有法定节假日、重大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均不能作为中断服务的理由。

中标人需要注意的是,保安员应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上岗;部分时间段由于外部环境改善,客流量会出现较大变化。在上述情况或其他可能影响用人需求的情况发生后,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减少或增加相应的保安服务,并根据减少或增加的服务量按相应服务人数扣减或增加服务费用。

2)物业管理范围内采取站岗执勤与巡逻执勤相结合的方式,协助相关执法部门,维护芜湖火车站西广场核心区出租场站、社会停车场、公交场站、站前广场等公共区域的公共秩序,确保无任何损害旅客利益和危及旅客人生安全的行为。

安全巡查按规定路线巡视检查,不留死角;巡查内容包括:车辆停放情况,维护道路畅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巡查,防范和制止各类违反管理制度行为,并文明劝导。

3)熟练掌握公安、交警、运管、城管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协助各执法部门做好管辖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发现管理区域保序保洁、治安事件、违法停车、非法营运车辆等违规行为,应立即教育、劝导、阻止,对不听劝导的,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队长,队长应组织人员进一步劝阻,在无效的情况下,上报到各相关职能部门,请求执法支撑,当值管理人员要一起配合解决,并记录整个事件的时间、内容、处置结果等情况,每周汇总交至综合管理处。

4)负责做好芜湖火车站西广场管养的秩序管理。遇到旅客纠纷,当班管理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调解,遇调解不成功的立即上报;及时制止和劝导旅客吵架、打架、吸烟、乱扔垃圾、翻越栏杆等不文明行为,负责广场正常的公共秩序;协助有困难的旅客,确保广场客流顺畅,掌握本站客流情况,引导旅客有秩序地进出站;遇客流大时应及时引导、疏散旅客尽快离站;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5)负责保护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人身、财产和信息等安全,维护现场秩序、道路秩序,参加采购人组织并要求中标供应商参加的会议、演练、抢险救灾等行动,听从采购人及其指定人员的指挥,服从命令、执行任务、接受考核,确保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

 

六、项目其他要求

1、设施量清单仅作为参考依据,投标申请人可自行实地考察采购范围内设施量,采购范围内的设施量为一次性包死价,中标后不做调整。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管养范围的增加或减少,及新增加的管养内容,以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按设施量报价清单中同类型的综合单价×数量来核算,并计入发生期间所对应的月份中;设施量清单中未涉及的设施养护,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价格。

合同履行期间,竣工移交的设施,从正式移交之日起纳入设施量范围。

2、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而造成设施缺损或因规划建设需要而需移植、拆除、改造的,其发生的费用以双方签证认可的联系单为准,产生的费用由合同双方协商后确定。

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中标人养管不力(如偷盗等人为破坏行为)引起本设施、设备等发生缺损的,中标人应予及时补齐或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特殊情况(如不可力抗因素导致)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解决。

4、中标人须为全体作业服务员工购买社保(五险)和不低于2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同期内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任何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中标单位不得合包、转包,未经采购单位允许,不得分包。投标申请人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或名义参与投标申请,一经发现且查实有上述行为的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处理。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申请文件中对此项内容作出明确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6、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场熟悉环境,并与相关施工单位做好交接工作,一个月内中标人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将设备及人员足额配备,并进场作业,同时将设备及人员名单报采购人备案。如中标人未按投标文件上述要求及投标申请承诺履行合同的,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合同终止时,中标人应将所养护的各类设施完整地移交给采购人,如有损失,按设施原价在履约保证金及养护经费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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