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标定地价是地价管理的基础,随着我国土地管理技术手段的进步,构建由基准地价体系、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和标定地价体系组成的“三位一体”公示地价体系已经是大势所趋。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8年城乡地价调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18〕1101号)要求,于2019年启动并完成滁州市城区标定地价制定和公示工作。
(二)项目概况
对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约220平方公里),根据《标定地价规程》的技术要求,采用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等资料测算,评估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标定地价;制作标定地价分布图;建立滁州市城区标定地价数据库。
(三)项目内容
1.服务范围
根据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速铁路,西至琅琊山风景区,北至规划铜陵路、北外环路、宁洛高速,总面积约220平方公里。
2.具体内容
(1)基本任务
①根据《标定地价规程》的技术要求,采用土地市场交易资料等资料测算,评估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标定地价;
②制作标定地价分布图;
③建立滁州市城区标定地价数据库。
(2)工作要求
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本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求作业人员基本固定,在设定的工期内完成规定的工作,所有的成果都必须经过全面的资料调查、搜集以及科学的测算评估,最终成果要符合滁州市土地市场的实际。
(3)资料与成果
本项目的所有招投标文件、原始资料、过渡成果和最终成果以及由此产生的有形和无形资产属招标单位所有,投标人需要承诺提交本项目的所有原始资料、过渡成果与最终成果(最终成果一式十五份)。本项目的所有招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和相关资料,未经允许,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
3.服务期
签定合同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每延期一天,按照中标价的1%从合同款中扣除违约金。
4.付款方式
提交成果报告经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