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先后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5月印发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明确要求:2021年实现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口头报告),提交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表;2022年,实现完备的全口径、全覆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基本建立报告与报表相辅相成的报告体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以下简称“资产清查”)是摸清资产家底,实现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重要途径。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19)1711号),安徽省被列为第二批试点省,此前已选取滁州市明光市试点,此次结合新安江流域选取黄山市(三区四县)作为试点开展资产清查试点工作。
通过开展徽州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初步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全面摸清试点地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资源等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权属、质量、价格、分布、用途、使用权、收益等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规范和报表体系,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形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成果,为全省开展清查工作奠定基础。省厅要求黄山市结合新安江流域开展清查试点工作,因此我区试点工作需将水资源基础数据纳入本次清查范围。
1、试点范围及对象。徽州区作为试点地区,结合新安江流域,开展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
2、基准时点及数据基础。清查试点的数据基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清查数据以国土三调最新成果为基础,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专项调查(清查)成果。对于基准时点没有准确数据的,以最近统计或行政管理数据为准。
3、试点工作任务。通过试点,对试点范围内各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进行整合,明确清查的指标、报表体系及规程,对相关数据进行套合,形成资产清查基础数据和报表,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试点总结报告,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对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入库,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库。
3.1建立制度。通过试点工作,建立健全符合我区实际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制度,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指标、报表体系、技术规范和工作方法,探索方便快捷的工作组织模式、监管模式。
3.2汇集、补充数据。实物量数据以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图斑为依据,叠加“林业一张图”、确权登记成果等自然资源图斑界线,核定清楚各类资源边界、面积,形成清查实物量数据。矿产资源资产以储量管理和矿业权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为基数。补充价格属性数据通过利用数据叠加、行政记录查阅、统计数据采集和相关专项调查等方法获取。其中湿地暂不采集价格属性信息。
3.3开展经济价值估算。根据实物量和价格属性的基础数据,依据技术规范确定的估算范围、方法、标准,开展试点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估算。
3.4建立数据库。进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整理入库,建立各级资产清查台账,完成各类数据汇缴和核查,汇总生成上报数据,构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一张图”,并对数据成果进行全面研究分析,形成试点成果报告。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五年规划(2018-2022)》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1711号)
(3)安徽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1)GB 19377天然草地退化、沙化、盐渍化的分级指标
(2)GB 21139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
(3)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4)GB/T 9649地质矿产术语分类代码
(5)GB/T 11615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6)GB/T 13727天然矿泉水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7)GB/T 13908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8)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9)GB/T 17108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
(10)GB/T 17766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11)GB/T 18507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
(12)GB/T 18508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13)GB/T 19231土地基本术语
(14)GB/T 2101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15)GB/T 26424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16)GB/T 28405农用地定级规程
(17)GB/T 28406农用地估价规程
(18)GB/T 2840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19)GB/T 33186陆地国界数据规范
(20)GB/T 33444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
(21)GB/T 3345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规范
(22)GB/T 37346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例规则
(23)LY/T 1812林地分类
(24)LY/T 1955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
(25)LY/T 1956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26)LY/T 2407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
(27)《安徽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细则》
(28)LY/T 2893林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
(29)LY/T2908 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
(30)NY/T1233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规程
(31)NY/T 1579天然草原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32)NY/T 2997 草地分类
(33)TD/T 1009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
(34)TD/T 1052标定地价规程
(35)TD/T 1055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36)水资源相关数据
(37)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技术指南(修改意见稿)
注: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均适用于本方案。
在充分利用现有自然资源调查(清查)成果的基础上,基于各类自然资源特点和管理基础,制定涵盖权属、数量、质量、分布、用途、价格、使用权和收益等内容的清查技术方案,估算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经济价值。据此建立统一的清查制度和清查技术标准,为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奠定基础,为省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我区清查试点技术路线分为工作准备、清查实施和试点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具体见下图:
徽州区全民所有土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以“国土三调”中土地、林地、草地、湿地、水资源的图斑为基数和底图,并充分利用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专项调查及定位监测成果以及全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监测平台的数据;矿产资源资产以储量库或矿产资源国情调查等成果为基数。
利用已有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清查)成果,生成反映各类资源资产实物量的相关数据。以“国土三调”的图斑为依据,叠加林地“一张图”、草原和湿地调查监测成果、确权登记成果等自然资源图斑界线,按照先核清各类资源范围、面积,再确定资源数量、质量的工作顺序,形成以县级行政辖区为清查单位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属、数量、质量、用途、分布等实物属性信息。
对于存在权属争议或权属不清的资源,作为权属待确定资源单独进行统计,待明确权属后再进行相应调整。
以徽州区“国土三调”底图为基础,直接叠加基准地价等成果,形成清查单元对应的基准地价信息。
采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地价动态监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等系统中涉及建设用地价格和使用权登记等相关信息。
收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数据库、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等涉及矿产资源储量变化、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相关资料。
对于纳入统计数据范围内的资源产品价格等数据,直接采用统计正式发布的数据。采集森林不同树种平均出材率、采伐收益、木材销售价格、林地租金、营造林成本、采运成本及草原牧草均价等统计数据。
以汇集、补充的数据为基础,估算徽州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在统一标准和内涵的基础上,基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数量、质量、用途、价格、收益等关键属性信息,估算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暂不考虑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
对于有政府公示价格体系的自然资源,利用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基准价、标定价等估算资产价值,本次清查主要采用基准价。对于近5年有交易的自然资源,可按实际成交价格估算该类自然资源资产的经济价值。对于没有公示价格但实际用于交易活动的自然资源,利用收益价、成本价、评估价、或以往形成的价值估算成果等进行估算。对于短期内暂不能利用或无经济收益的资源,主要采用名义价值。权属待确定的资源参照上述原则单独进行价值估算,暂不纳入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范围。
徽州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项目相关成果表格、图件见附件。具体成果如下:
(1)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清查表
(2)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清查表
(3)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清查表
(4)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清查表
(5)矿产资源资产清查表
(6)水资源资产清查表
(1)全民所有耕地质量清查图层
(2)全民所有农用地供应情况图层
(3)全民所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图层
(4)全民所有建设用地资产经济价值图层
(5)全民所有未利用地资产经济价值图层
(6)全民所有储备土地图层
(7)查明固体矿产资源资产清查图层
(8)采矿权、探矿权市场出让情况图层
(9)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图层
(10)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实物量清查图层
(11)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清查图层
(12)全民所有水资源资产清查图层
(1)全民所有土地资源资产数量分布图
(2)全民所有湿地资源资产分布图
(3)全民所有森林资源资产分布图
(4)全民所有土地使用权供应情况分布图
(5)全民所有耕地质量等别图
(6)全民所有储备土地分布图
(7)全民所有草原资源资产分布图
(8)查明固体矿产资源资产分布图
(9)矿业权分布图
(10)全民所有水资源资产分布图
(1)徽州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报告
(2)徽州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试点技术报告
二、商务要求
序号 |
内容 |
要求 |
1 |
合同签订地点 |
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
2 |
提供服务的期限 |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统一时点的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成果的检查工作,直至全区检查成果汇总上报市局及省厅验收。 |
3 |
售后服务 |
为保证项目实施的及时性,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在黄山市内设立售后服务机构。 |
4 |
验收 |
通过市局及省厅验收 |
5 |
付款 |
付款人:黄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徽州分局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提交初步成果文件后三十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余款待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
6 |
履约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如有)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磋商保证金所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