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设备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不接受超过150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三、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诉讼服务自助终端 |
1.具备二代证阅读模块、条码扫描仪; |
台 |
4 |
2 |
智能材料收转云柜(一主两副) |
通过中转系统形成当事人与法官材料收转,配合扫描中心形成实体材料的内部收转。支持扫码存件、扫码取件、管理员登录,管理员具有管理所有箱柜的权限,支持一键全部开柜。箱体结构:单层箱体,12层2列式,包括24个投递箱格 |
台 |
2 |
3 |
智能填单自助终端 |
1.多种登录方式 |
台 |
1 |
四、实施要求
1.交货及安装期限: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点)。设备送到项目实施现场后,中标人与采购人一起按合同设备清单依合同标准进行设备验收。采购人对设备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设备验收合格证明。验收中发现设备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或货物有明显损坏,中标人必须更换,并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设备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允许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及运维人员自实施工作开始即参与本项目的详细设计、测试、安装调试等工作并在实施方案中提出协同工作计划。
五、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
1、提供不少于1年的整体质保服务,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返修,由供应单位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质保期内所有设备免费维修,任何异常故障和损坏(人为损坏除外)产生的费用应由供应单位负责,所有上门服务产生的费用均不在收取。
3、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在质保期内如有设备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设备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4、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响应及技术支持,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在接到故障通知后,须在2小时内(含2小时)响应,24小时内(含24个小时)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
5、所有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派人到使用现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六、其他要求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