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一、项目由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确保我县耕地污染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3号)和《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文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报告》等文件精神,结合《甘肃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总体方案(2021-2023)》、《陇南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总体方(2021-2023)》、《陇南市农业农村局、陇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做好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陇农发〔2023〕85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文县轻度、中度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农田土壤环境风险,最大限度的利用耕地资源,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扎实推进文县以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的基础上,继续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特编制文县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
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最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结果,我县现有安全利用类耕地面积18897.21亩,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1245.81亩,根据2022年度入户调查数据显示,受污染耕地现有农作物种植面积5619.24亩。
在推进净土保卫战、乡村振兴建设,保证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完成的前提下,依据国家制定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落实具体措施。通过全面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管控措施修复,确保将我县18897.21亩安全利用类耕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1245.80亩严格管控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耕地土壤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1.综合采取安全利用技术措施
针对我县5619.24亩种植有农作物的安全利用类受污染耕地,抓住关键时节,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措施,将小麦、茎叶类蔬菜等存在重金属超标风险的农作物及时调整为玉米、马铃薯、油料等作物。对于确实无法开展种植结构调整的耕地,采取操作简单、成本低、见效快的深翻耕、优化施肥、叶面阻隔剂喷施等安全利用类措施。
2.全面落实严格管控措施
在以往开展受污染耕地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强对我县1245.80亩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理,全面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结合实际提出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报请县政府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严禁种植和生产特定食用农产品。结合实际,充分依托有关部门以往掌握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在部分严格管控类耕地上慎重选择不存在重金属超标风险的作物进行种植结构调整,并严格做好农产品土壤协同监测工作。
3.强化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
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是安全利用效果检验的关键步骤和重要依据,加强农产品协同监测和实施效果评价,以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结果为依据,针对受污染耕地,围绕“米袋子”、“菜篮子”中的重点农作物品种,设置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点位,重点监测农产品和土壤样品中镉、汞、砷、铅、铬5项重金属含量。
三、技术要求:
序号 |
建设内容分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现场踏勘、资料收集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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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据处理、各地块实地调查、技术服务费 |
亩 |
5000 |
对2023年度受污染耕地内农作物种植结构进行调查 |
2 |
打印费 |
页 |
5000 |
用于调查表打印 |
3 |
交通费 |
天 |
40 |
|
4 |
雇工费 |
天 |
40 |
从各村雇佣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入户核实种植结构 |
二 |
方案编制 |
项 |
1 |
|
三 |
集中推进区技术措施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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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机肥 |
亩 |
2800 |
|
2 |
叶面阻隔剂 |
亩 |
800 |
|
3 |
生物调理剂及钝化剂 |
亩 |
1200 |
|
4 |
种植结构调整 |
亩 |
400 |
采购种植结构调整种子等 |
四 |
样品采集及测试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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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土样及农产品样采集 |
个 |
350 |
|
2 |
样品加工 |
个 |
350 |
|
3 |
土壤样品检测费 |
个 |
150 |
6项 |
4 |
农产品样品检测 |
个 |
200 |
5项 |
5 |
灌溉水样样品检测 |
个 |
10 |
|
6 |
有机肥及其他化肥标准检测 |
个 |
3 |
8项 |
五 |
技术服务费 |
人(6月) |
3 |
|
六 |
宣传培训 |
|
|
|
1 |
宣传培训 |
项 |
1 |
|
七 |
项目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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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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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数据库建设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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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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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方案、报告评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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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服务期: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五、、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六、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价40%预付款;项目完成野外调查采样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完成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剩余合同金额的10%。
七、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其他事宜
1.有关本项目的争议,双方均应抱着高质量、高水平完成项目任务的目的,积极的、建设性的、真诚的、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任何理由都不能影响项目任务按期按质完成。
2.招标方及委托的监管方不得无故刁难,应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积极为投标人提供工作便利和帮助。
3.若投标人在不能拿出确凿证据的情况下,项目不能按质按期完成,投标人将承担全部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