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尽的技术及服务要求
分包一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卓越管理与创新经营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泰州市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副总以上(含)高层管理人才。
(二)培训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对当前总体经济形势、重点培育产业及自身在企业中角色的认知水平,掌握成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帮助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发现机遇,努力从战略层面对企业家创新能力、企业发展创新思维、智能制造、品牌塑造、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进行系统地变革。
(三)培训主题安排、课时、人数等:
1、课时数:3.5天(一般8(H)课时为一天,4(H)课时为半天);
2、人数: 40人;
3、举办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举办地点:省内985、211高校;
5、需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及课时计划:
集中培训:2天,4个课程,不少于16课时,应包括物联网、云计算、5G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商业模式与企业战略、创新管理模式等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
体验式培训:1.5天,赴不少于3家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含1家国家级)开展现场教学,参观企业生产管理现场,并与企业中高管理层围绕发展战略、企业营销、管理创新等主题开展互动交流。
6、承担各课程的讲师应具备的要求:
坚持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度研究企业管理、创新发展等对企业转型升级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教学师资应有五年以上知名企业核心部门中层以上高管工作经历,并在相关专题具备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分包二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智能制造标杆参访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泰州市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副总以上(含)高层管理人才。
(二)培训目标:紧扣高质量发展,提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才对当前总体经济形势、重点培育产业及自身在企业中角色的认知水平,掌握成为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必备的知识、技能和素养,帮助对标先进、寻找差距、发现机遇,努力从战略层面对企业家创新能力、企业发展创新思维、智能制造、品牌塑造、生态建设与绿色发展进行系统地变革。
(三)培训主题安排、课时、人数等:
1、课时数:2.5天(一般8(H)课时为一天,4(H)课时为半天);
2、人数: 40人;
3、举办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举办地点:苏州市;
5、需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及课时计划:
集中培训:1天,2个课程,不少于8课时,应包括物联网、云计算、5G应用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智能制造相关政策解读等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
体验式培训:1.5天,赴不少于3家企业或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教学,含苏州工业园区1个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2个省示范智能车间,并与企业中高管理层开展互动交流。
6、承担各课程的讲师应具备的要求:
坚持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度研究智能制造等对企业转型升级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教学师资应有五年以上知名企业核心部门中层以上高管工作经历,并在相关专题具备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分包三
化工及新材料融合发展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化工新材料企业负责人。
(二)培训目标:聚焦泰州市化工新材料行业发展实际所需的知识和能力提升,精准开展培训,帮助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形势、新政策及业务发展新情况,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
(三)培训主题安排、课时、人数等:
1、课时数:3.5天(一般8(H)课时为一天,4(H)课时为半天);
2、人数: 40人;
3、举办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举办地点:无锡市;
5、需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及课时计划:
集中培训:2.5天,20课时,应包括化工新材料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分析,关键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产业发展及应用需求国内外对标分析,进口替代重点产品赶超战略等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
体验式培训:1天,赴不少于2家2017年之后新获省级以上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或智能车间、绿色工厂的化工新材料企业开展现场学习。
6、承担各课程的讲师应具备的要求:
坚持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度研究化工新材料行业发展趋势等对企业转型升级产生的影响及对策,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教学师资应有五年以上知名企业核心部门中层以上高管工作经历,并在相关专题具备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分包四
绿色制造专题研修班
(一)培训对象:绿色发展相关企业和园区负责人。
(二)培训目标:聚焦泰州市工业企业绿色化发展实际所需的知识和能力,开展绿色制造发展路径、清洁化及循环化改造要点等培训,帮助企业及相关园区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了解和掌握绿色发展新理念、新标准及新技术,为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提供基础。
(三)培训主题安排、课时、人数等:
1、课时数:3.5天(一般8(H)课时为一天,4(H)课时为半天);
2、人数: 40人;
3、举办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举办地点:苏州市;
5、需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及课时计划:
集中培训:2.5天,20课时,应包括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参访标杆企业,推进全市绿色制造体系示范创建,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体验式培训:1天,赴不少于2家列入国家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或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教学。
6、承担各课程的讲师应具备的要求:
坚持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度研究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制造体系等对企业的影响及对策,熟悉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现场教学师资应有五年以上知名企业核心部门中层以上高管工作经历,并在相关专题具备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
分包五
企业减税降费政策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泰州市“十佳百强千优”企业负责人、财税管理负责人。
(二)培训目标:聚焦泰州市十佳百强千优企业发展实际,帮助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形势、新政策及业务发展新情况,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
(三)培训主题安排、课时、人数等:
1、课时数:2天(一般8(H)课时为一天,4(H)课时为半天);
2、人数: 93人;
3、举办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举办地点:泰州市;
5、需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及课时计划:
集中培训:不少于16课时,应包括国家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等一系列针对制造业的减税降费政策等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6、承担各课程的讲师应具备的要求:
坚持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度研究国家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等专业知识,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分包六
企业资本运作与金融工具应用专题培训
(一)培训对象:泰州市“千优”企业负责人、财税管理负责人。
(二)培训目标:聚焦泰州市十佳百强千优企业发展实际,帮助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新形势、新政策及业务发展新情况,为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
(三)培训主题安排、课时、人数等:
1、课时数:2天(一般8(H)课时为一天,4(H)课时为半天);
2、人数: 115人;
3、举办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
4、举办地点:泰州市;
5、需要开设的课程内容及课时计划:
集中培训:2天不少于16课时,应包括系统分析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及其分类、金融市场的交易工具及其最新发展、上市公司董秘分享交流等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培训内容,引导企业正确理解资本运作,掌握整合资本市场外部资源,实现低成本扩张的路径与方法。
6、承担各课程的讲师应具备的要求:
坚持和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形势,深度研究国家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等专业知识,有五年以上从事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副教授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上市公司董秘以上职务。
其他说明:
1、项目由中标单位进行实施,做好招生、报名接待、教学、体验式培训、会务安排等相关工作,项目结束后30天内,向采购单位提交培训项目实施报告及相关资料,供采购单位对项目完成率、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1)中标单位实施培训过程中需做好学员报名、签到登记(签到表需至少包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每次课程均需签到)、课程安排、授课内容等资料搜集整理工作。
(2)满意度调查须由采购单位实施,综合满意度(含采购单位代表2名或以上、全体学员满意度)在80%-85%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此项目培训费用的20%;综合满意度低于80%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此项目培训费用的50%。
(3)项目结束后提交活动宣传成果(含媒体宣传、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作为考核依据。
2、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单位确定的时间组织培训,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培训,必须书面报经采购单位同意。
3、报价说明:
报价应按照《泰州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7]49号)相关标准执行。
(1)本项目单价预算限价(除师资费以外)为550元/人/天,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时需分别填报各标段、各主题的单价及总价,所报单价超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段培训服务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指用于现场教学费、设备租赁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等与培训有关的其他支出)及师资费。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往返的城市间交通费由学员承担,此项费用不计入投标总价。结算时以投标时单价为依据,以最终审计人数为准进行结算。
培训类别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场地、资料、交通费 |
其他费用 |
合计 |
三类培训 |
340 |
130 |
50 |
30 |
550 |
(2)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
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个学时计算。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不重复计算讲课费。
4、中标单位对培训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财产安全等)、保密纪律、班级纪律、舆论导向全权负责。所有培训须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实施开展。
5、未经采购单位相关部门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培训行程、培训地点、授课老师及参访企业,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同时根据所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中标单位给予赔偿。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对师资、课程内容进行调整。
6、采购单位对培训进行全程监督,中标单位负责组织企业家参训,采购单位配合中标单位发动组织和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过程中的重大节点,如开班、结业仪式等中标单位需通知采购单位参与。
7、中标单位应对参训人员的信息保密,不得对外公开,培训期间不得组织与培训无关的商务活动。
三、采购项目交付或执行的地点
培训举办地点。
四、交付方式及说明
费用结算最终按综合单价根据实际培训人数及考核等情况按实结算。采购单位对于高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培训人数的费用将不进行补贴。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组织培训工作。课程全部结束,在甲方完成项目满意度调查及案例审核并经第三方审计结束后,列入2020年度泰州市市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由财政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统一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