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名称:沿江街道涉农社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二、服务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沿江街道。
三、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期满后服务满意,考核达标,经招标人同意 可以续签一年
四、服务内容要求:
(一)项目保洁范围:
1、道路
2、公厕
3、垃圾桶
(二)路西、冯墙社区保洁员工作内容、标准及要求
③花坛、绿化带、墙角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捡拾清理, 绿化带(树挂)、排水沟渠等区域无长期存在的垃圾、白色污染、废弃物等。
⑧配有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标识明确,运输能力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⑨可回收垃圾有积分兑换或废品收购等收运渠道。⑩按要求设置农村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及其它垃圾分类容器。分类垃圾箱、垃圾桶设施布局合理,无散落垃圾和堆积杂物点;垃圾收集做到无漏户,提倡分类垃圾袋装化,对所有垃圾开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循环体系,积极宣传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
清洁刷蘸取去污洗衣粉进行刷洗,在清除表面污垢之后,用清水对垃圾桶内侧和桶外冲洗干净, 再用抹布擦拭垃圾桶残留的清水,最后对垃圾桶进行晾晒。不得擅自封闭或停止使用原有垃圾桶数量。
③做好公厕内外部墙面地面的牛皮癣、小广告及乱涂乱画的清理清洁,所有公厕内外整治清爽, 公厕墙面宣传画半年更换一次;④公厕吸污及组内污水管道疏通。
对居民组内发生的不文明现象进行劝阻和制止;工作人员使用扫帚、簸箕等作业工具应统一配备,式样一致、方便使用,不用时整齐摆放在隐蔽处。工作人员作业时必须穿工作服、反光背心,着装干净整齐。上述未列尽的,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要按社区随时制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一年;视当年服务效果,决定次年是否续签。(即:通过上一年考核, 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2、付款方式:费用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5%,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发票。
沿江街道涉农社区环境卫生百分制考核实施办法
项目 |
考核标准(基础总分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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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时间清扫保洁的,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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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点前未完成大面积清扫的,每条道路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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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面积清扫未实行班组作业的,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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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或管理员不到位的,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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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作业定额配备保洁员的,少 1 名保洁员的扣 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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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作业时未统一着环卫服装(含服装不整),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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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卫生,地面不洁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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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位,尿池不洁每例扣 1 分; |
作 业 |
墙面有牛皮癣广告每例扣 1 分 |
管 理 |
路面出现抛撒滴漏,保洁时间内未及时清扫的,每例扣 1 分; |
( 25 |
接报后 30 分钟内未赶到现场作业扣 1 分,60 分钟内未到达现场作业扣 2 分,60 分钟以 |
分) |
上才到达扣 3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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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烧垃圾,每例扣 6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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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或倒入绿化带,每例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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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保洁车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闯红灯、骑反道、非机动车辆进入快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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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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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作业定额配备作业工具的,每例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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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河塘、渠道无裸露垃圾及卫生死角,发现一处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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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表面及周边干净整洁、无破损。桶破损不干净、缺盖、周边散落垃圾各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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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桶、箱有外溢和焚烧迹象各扣 0.5 分; |
生 活 |
1、垃圾清运人员每日定时两次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清运,日产日清,未定时清理垃圾每处扣 1 分,接报后 60 分钟后还未能清运扣 2 分; 2、生活杂物(非生活垃圾)每日清运,未及时清运每处扣 1 分,接报后 60 分钟后还未 能清运扣 2 分; |
垃 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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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 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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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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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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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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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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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发现杂物、纸屑、飘浮物视野内 3 片(个)以上扣 1 分,每多三片(个)加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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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有污物(人畜粪便、呕吐物)每处扣 1 分; |
作 业 |
墙面和电线杆等设施上无小广告发现一处扣 0.5 分; |
质 量 |
广场绿化无杂草定期修剪发现大量杂草的扣 2 分、未定期修剪的扣 2 分; |
( 20 |
作业范围内有裸露垃圾堆,大堆(一保洁三轮车)扣 3 分,中堆(一板车)扣 2 分,小 |
分) |
堆垃圾(一簸箕)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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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坛、墙角、路边、沟渠、河坡等处有积存垃圾,1 平方米以下每处扣 1 分,1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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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每处扣 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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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垃圾桶、垃圾容器满溢,每个扣 1 分,周围不洁净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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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桶盖未盖,每只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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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垃圾桶损坏未及时修复或更新每只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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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垃圾桶遗失,扣 1 分; |
设 施 |
5、垃圾桶未每日清洗,体表不洁、积灰、有油污,每个扣 1 分; |
管 理 |
6、垃圾桶乱摆放影响交通的,每例扣 1 分; |
(20 |
7、垃圾桶破损、容貌不洁扣 2 分; |
分) |
8、垃圾分类标识破损每只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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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保洁车、垃圾收集车破损,车体严重锈蚀,车体不洁、容貌不整、乱披乱挂的,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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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工具未按规范摆放,每辆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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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保洁车、垃圾收集车乱停放,影响交通的, 每辆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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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车内垃圾不及时送往垃圾中转站或垃圾收集点的,半车以上扣 1 分,满车扣 2 分。 |
投 诉 |
1、公开电话受理、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举报、网络问政的环境卫生问 |
举 报 |
题,经确认有责的,每例扣 5 分; |
( 10 |
2、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解决的,每例扣 2 分; |
分) |
3、城市治理考核未能及时完成,市级以上失分的每例扣 5 分、区级以上失分每例扣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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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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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制度,按制度组织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有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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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证明,未按制度考核每次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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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制度,如红黑榜、积分兑换、文明户评比、点赞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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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并记录台账,未制定激励制度扣 2 分,台账未记录或记录不清每次扣除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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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或收集亭,并培训安排分类投放指导员,集中收集点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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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容器缺失每个扣 1 分,背景宣传栏破损每处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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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投放点有专人引导居民分类投放,无专人引导每处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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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内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如宣传栏、宣传墙、宣传亭等,无宣传阵地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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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分、宣传阵地破损、缺失 1 处扣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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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定期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每年度不少于 2 次)及宣传活动(每年度不 |
垃 圾 |
少于 2 次),培训会议及宣传活动次数不足,每次扣 1 分; |
分 类 |
7、农村每户配备两分类收集容器(视情况而定),未配备或配备明显不合理的,每户 |
( 10 分) |
扣 0.5 分; 8、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专车专运,混装或非指定车辆收运垃圾每次扣除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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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分类收运车辆按相关要求喷涂车身,车辆标识不合格或破损每辆每次扣除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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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垃圾收运至正规处置场所,乱倒或去向不明的每次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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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公示收运类别、具体收运时间及收运线路,记录每日或每周收运台账,未公示收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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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扣 1 分;收运台账未记录或记录不清每次扣 1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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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村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要求达到百分之百,定期走访抽查,不知晓居住村落开展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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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作的每人次扣除 0.2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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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农村居民小区按城市标准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对照城市小区考核标准,每处问题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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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0.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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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严格按照《南京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生活垃圾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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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制度实方案》、《江北新区直管区单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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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重点工作任务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造成上级部门检查考核扣分对应比例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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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国家、省、市文明城市创建、人居环境检查、卫生城市检查等造成重大失误的,街 |
重 大 |
道予以解除合同; |
问题 |
对拒不配合街道工作,造成媒体曝光或被相关部门公开批评的,造成严重影响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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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以解除合同; |
备注:
1、中标单位优先考虑原社区保洁员
2、沿江街道涉农社区保洁服务外包项目由沿江街道冯墙社区、路西社区、综合执 法大队共同考核,每月统计,季度核算,季度均分达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不予扣款,80 分—90 分扣除当季度款项的 5%,70—80 分扣除当季度款项的 10%,60—70 分扣除当季度款项的 15%,60 分以下(含 60 分)直接解除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