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和数量要求等
一、项目名称:2022 年度南京市沿江 5 公里化肥与化学农药“两减”工作—商品有机肥采购
二、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 864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废标。
三、项目概况
1、根据南京市沿江 5 公里化肥与化学农药“两减”工作方案要求,以 2015 年为基期,2022 年化肥使用量削减 50%, 主要通过撒施商品有机肥和配方肥实现。2022 年需采购商品有机肥 18000 吨。
2、为满足撒施范围及时效性要求,本项目拟招四家中标供应商承担本项目供货和撒施。通过综合比较与评价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得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为供货供应商。区域覆盖长芦街道涉农六个村居:第一名供货5900 吨(主要供货地点:白玉社区和滨江村),第二名供货 5600 吨(主要供货地点:玉带村和小摆渡村),第三名供货 4500 吨(主要供货地点:新犁村),第四名供货 2000 吨(主要供货地点:通江集村 ),具体按照采购方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对商品有机肥单价及总价(单价 X18000 吨)都进行报价,以投标总价作为价格分计算所用,结果公告中仅公布单价。
★四、产品清单(采购标的的名称、数量、核心产品等)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
是否接受进口 |
产品类型 |
1 |
有机肥 |
18000 |
吨 |
|
不接受 |
说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与其他品牌的投标人进行比较与评价。
五、技术指标(产品性能、配置要求等)
序号 |
名称 |
功能、性能、配置要求 |
1 |
★实质性要求 |
1、量必须符合 NY/T 525-2021《有机肥料》(organic fertilizer)要求;技术参数: 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4%;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以烘干基计)≥30%;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30%;PH:5.5-8.5;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0 个/g;总砷(As)(以烘干基计)≤15mg/kg; 总汞(Hg)(以烘干基计)≤2mg/kg;总铅(Pb)(以烘干基计)≤50mg/kg; 总镉(Cd)(以烘干基计)≤3mg/kg;总铬(Cr)(以烘干基计)≤150mg/kg。 2、提供有机肥施用到田服务,对有机肥统一撒施。(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 章) |
2 |
非实质性要求 |
1、企业的生产规模;
2、发酵大棚面积;
3、产品的生产工艺、产品形状;
4、有机肥原辅料组成,详细阐明原、辅料的名称、组成、来源,原料应不添加化学肥料和污泥。有机肥原料来源于南京市范围内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农业有机废弃资源,具有与南京市范围内相关养殖场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供应协议、调运凭据、银行支付凭据( 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原料采购合同复印件或供应协议、调运凭证、银行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发酵菌剂(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购买发酵菌剂的发票及采购合同或自产发酵菌剂有效登记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主要生产设备(提供生产设备照片);
7、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应详细说明企业如何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实验室则提供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的实景照片,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8、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包装标识;
9、供应商认为对本次投标有帮助的资料(如科技成果鉴定书、试验报告、环保证明、产品获奖证书、媒体报道等);
10、技术培训方案(含技术指导、培训方案等)。
七、服务要求
1、供应商负责送货并卸货至指定地点,并对有机肥按要求撒施到位,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有专人负责处理。
2、供应商上、下半年每户供肥完成量占全年总量的 50%,若存在差异,采购方将酌情扣其违约金。
八、交货时间、地点
供应商在 2022 年 6 月 20 日前完成水稻田块供肥,在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小麦及轮作休耕田块供肥,具体供货时间按照实施主体需求确定,按照采购方提供的农户信息,送至农户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同时做好供货台账记录、技术指导等服务。
1、货到后,项目所在地的村(社)负责对数量进行验收,同时对供应商提交的肥料进行现场初步验收,数量、外观、说明书与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符合的,给予签收,否则不予签收。
2、肥料质量由检测部门确定,货到后由采购人随机抽取样品进行封存(按每 1000 吨抽取一个样品),送至检测部门进行质量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3、如农业经营主体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异议或举报有质量问题应重新验收,包括产品质量抽检,采购人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4、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供应商除无条件退货、返工外,还应承担采购人的一切损失。
十、付款条件
市级财政补助400元/吨,不足部分由区街财政支付。供应商在完成上半年撒施任务及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采购方将予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剩余资金将于第三方验收合格以及满足相应要求后,一次性付清。
本章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