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泗洪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面积约 50.491 平方公里,时间为 5 年,评估费
用约 138.07 万元。
(二) 主要内容
1、目标任务
通过区域资料搜集及现场仔细调查、勘察等手段,详细了解评估区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环境地质条件及地质灾害发育特征,结合泗洪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规划,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及综合评估,针对不同灾害特征提出防治措施。依据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防治措施难易程度等进行建设场地适宜性分级。区域评估完成后,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可通过评估成果查询,以减少评估数量、简化评估程序、降低企业评估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工作范围
本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50.491 平方公里),范围示意图如下:
24
3、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内容:
- 调查规划区及周边地区(评估区)的地质环境条件;
- 查明规划区存在的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
- 分析工程建设特征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可能加剧或引发的地质灾害);
- 分析区内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对拟建工程的危害范围与危害程度,并进行现 状评估;
- 分析拟建工程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危害程度,并进行预测 评估;
- 确定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的量化指标,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等级分区,综合评估 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的适宜性,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措施与建议。
- 泗洪经济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及相关图件;
- 协助做好评估成果的应用工作,使成果能更好地为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使用。
- 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划分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功能区划。
25
4、验收主要依据及标准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按下列规范、标准、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 国土资源颁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
- 《江苏省“三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 苏国土资发【2010】353号《江苏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 《江苏省开发区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等等。
5、提交成果:
- 提供经专家审查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报告及相关图件;
- 区域评估完成后,每两年对区域性评估成果进行一次更新维护(共进行两次),维护应根据评估区域内的水文、地质、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各类参评要素的变化情况, 对评估成果进行更新维护,出具评估更新报告。
(3)5 年内,区域评估范围内除特别重大建设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均不再实施单独建设用地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乙方根据单独建设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平面布置图等资料,结合区域评估成果 3 个工作日内出具《单体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建设单位凭借《单体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办理各项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付款方式:通过专家评审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四)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终止。
(五)编制周期:合同签订后,60 日内提交成果报告。
(六)质量要求:成果报告需一次性通过审查验收,报告审查通过后, 还应根据相关要求做好为期 5 年的后期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