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景泰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对高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性修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名称:高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性修改项目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高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项目》
为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优化生产、生活和生态等各类用地布局,引导城乡建设用地集聚布局,促进规模经营和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实现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双提升”。合理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用途管制和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增强规划适应性。
分析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明确规划修改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对涉及规划修改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情况、主要规划指标(含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上图指标、流量指标、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面积等)、主要规划任务等情况进行阐述;依据规划评估结论阐述规划实施情况,并重点分析规划修改前后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调整方案、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规模及其布局调整方案,同时阐述规划修改的方向和重点,修改中采用的基础数据来源,土地利用结构、主要规划指标、规划布局调整情况,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变化情况,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等;对规划修改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与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进行评述;针对规划修改方案的主要内容,提出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措施和建议。
2、项目要求
(1)成果要求。符合相关要求,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确保能通过审查部门的审核。
(2)时间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邮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原则性修改项目工作内容。
3、报价
4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成交方式:
综合评分法。即投标人的磋商响应应当能够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专家评委综合打分,按投标人综合实力、技术方案、人员组成、类似业绩和服务承诺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采取计分制,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最终中标人。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磋商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以下经营范围的和资质: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一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磋商文件出售时间: 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出售地点:高邮市通湖路100号院内西二楼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下午2:00
地点:高邮市通湖路100号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高建明
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交付磋商保证金伍元整,采用华东六省一市银行本票、汇票、转账支票随同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的,磋商文件无效。
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2月12日下午2:30
地 点:高邮市通湖路100号院内西二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 黄钧 联系电话:15189897979
代理机构联系人: 高建明 联系电话:1392192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