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数字中国”以来,2017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2018年4月,习近平同志在致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贺信中再次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
数字经济正成为驱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未来国与国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经济竞争将聚焦为数字经济之争,某种意义上讲,谁能抢占数字经济高地,谁就能赢得未来。
在这个背景下,全球主要国家纷纷出台政策,发力数字经济。据权威机构发布的报告,G20国家数字经济都取得高速增长,尤其是中新兴经济体国家更是一骑绝尘。在数字经济的驱动下,支撑城市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发展要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数字基础设施成为重点投资和建设的主要阵地。
在国内,国家对发展数字经济越来越重视,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数字中国的战略,很多重要会议都会强调发展数字经济、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在地方,很多省市都已经或者正在制定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像广东、浙江、福建等地的数字经济已经很发达,不少中西部地区也在迎头赶上、发力数字经济。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都在利用新技术,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都是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内容。
张家港市全面贯彻十九大“加强建设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精神,在习近平主席关于“推动国家大数据战略”思想指导下,以打造“全国新型智慧城市县域新标杆”为目标,加快部署张家港新型智慧数字平台的建设,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以智能化驱动现代化,为全面打造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示范区,为张家港市“三标杆一率先”建设培育新引擎、注入新动能。
2、建设目标
张家港新型智慧数字平台是以云为基础,通过优化结合数字化技术和融合数据,实现业务协同与敏捷创新,打造数字世界的基础。数字平台向上支持应用快速开发、灵活部署,支撑各行业业务敏捷创新,向下通过无处不在的联接,实现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打通。数字平台统筹了物联网、大数据、视频、融合通信、时空信息服务等多种数字化技术,而且引入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同时各种数字化能力都可以通过组件化或者服务化的形式提供。从而降低数字化技术使用门槛和集成难度,达到技术价值最大化。
城市大脑基于数字平台全面整合城市各领域运行数据,形成“指挥中心运行全景图”,实现对经济创新、政务服务、党建引领和文明实践等重点领域运行状况的展现,通过数据关联融合形成城市管理服务关键体征指标体系,全面呈现城市管理与服务的综合态势,感知风险和发展趋势,便于领导及各综合部门调整相应处置方法和政策。
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统筹推进“四大任务”,依托“4115工程”分层次、分领域逐步推动规划内容落地实施。“4”:升级4类信息基础设施,夯实承载能力;“1”:打造1个城市数字平台,构筑智慧引擎;“1”:建设1个城市运行中心,构建城市大脑;“5”:推进5类城市智慧应用,打造标杆示范。
3、项目建设范围
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是推进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重大举措,作为城市共性能力服务平台,是智慧城市整体架构的核心基础。本期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大部分内容:
(1) 云计算中心平台建设。
(2) 数字平台建设
(3) 城市大脑建设
4、建设内容
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云计算中心平台、城市大脑建设、使能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运维体系建设、运营体系建设以及数据安全建设。
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云计算中心平台、城市大脑建设、使能平台建设、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运维体系建设、运营体系建设以及数据安全建设。
4.1、云计算中心平台
构建满足张家港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和城市大脑发展的云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打造标准、简化可靠、大容量、高安全、敏捷可扩展的平台基础网络。统筹建设基础性、共用性的数字化能力,建设云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包括服务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通过数字底座项目要构建集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运维为一体的信息安全体系。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集中管理的运维体系。
4.2、城市大脑建设
数字平台是智慧城市整体架构的核心基础平台,以云为基础,整合各种基础平台能力,打通各类数据。向上支持应用快速开发、灵活部署,使能各行业业务敏捷创新,向下通过无处不在的联接,做到云管端协同优化,从而实现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的打通。城市大脑实现城市状态的实时监测。
4.2.1、可视化平台
本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态势专题、经济发展专题、政务服务专题、党建引领专题和文明实践专题。
大屏的可视化实施需结合业务指标的业务从界面的布局、交互等界面设计出发,提供合理、舒适和高效的界面体验;可针对每一专题的业务逻辑,进行相应的静态界面开发;数据的接入方式按照专题图层数据,指标数据、实时数据进行划分接入。
可视化展示平台作为张家港IOC的智慧城市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上要承载各种业务、各种应用,未来的用户群也会囊括政府各级单位。为了满足不同用户角色的应用需求,本项目要建设统一的数据展示平台,实现各类业务的统一展示呈现。通过建设统一的展示平台,便于统一展示风格,提高系统的易用性,另外通过统一的展示平台减轻系统上线后的运维与升级工作量。数据展示平台包括可视化呈现平台和可视化开发配置工具。
4.3、使能平台建设
4.3.1.1、AI使能
AI使能将作为张家港人工智能相关场景的能力中心,建设以满足领导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智慧应用服务。结合具体情况,该平台建设将实现如下目标,有效进行城市的智能管理,智能决策支持,有力支撑张家港智慧城市建设。
4.3.1.2、开发使能
开发使能平台支撑张家港智慧城市应用项目的快速构建,屏蔽底层技术,提供乐高式的积木搭建方式来构建应用,支持应用的快速构建、变更、升级、发布上线。以较低的技术门槛,如拖拽的方式让应用构建聚焦业务流程,满足部门信息化需求,降低应用构建成本。
4.3.1.3、数据使能
数据使能平台的建设将着重围绕完善信息资源中心、扩展共享交换体系、提升数据质量、探索数据共享价值等内容进行规划建设。按照项目建设集约化、体系化、可扩展化的原则,充分考虑并融合张家港现有的大数据平台基础,建设数据使能平台,包括数据主题联接、数据归集系统、数据供需管理系统、数据治理系统、数据服务管理系统、数据共享评估系统、数据服务门户、营商环境评估分析,形成完整的平台架构体系。
4.3.1.4、应用使能
应用使能平台将作为张家港市数字平台内的应用能力中心,将传统构建政务信息化系统所需要的平台服务、行业服务、入口服务等共性能力抽取出来,通过应用使能平台集中提供,大幅降低构建应用所需的投入,大幅压缩应用的建设周期。提供容器服务、微服务以及服务市场的能力,为上层应用的构建提供基础的平台;构建行业服务集约化建设与运营;建设统一的政务办公门户及身份访问管理等。
4.3.1.5、集成使能
依托统一集成平台,可以将物联网、 大数据、视频、统一通信、GIS等基础平台及各个应用的服务、消息、数据统一集成适配以及编排、海量数据处理与可视化数据建模,屏蔽各个平台对上层业务的接口差异性,对上提供服务、消息、数据集成服务,以支撑新业务的快速开发部署,提升应用开发效率,适应水利水务行业的业务需求。完成统一集成平台与视频云和物联平台接口对接,向第三方应用提供接口服务。
4.4、基础设施平台建设
4.4.1、基础硬件资源建设
为全面打造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示范区,为张家港市“五个升级版”建设培育新引擎、注入新动能。需要完成以下几个目标:
(1)、为了促进业务融合,实现新一代信息化改革发展。对张家港的主要的政务信息网络进行集中接入业务平台,同时分别对各网进行不同级别的安全防护,保障平台业务的网络安全接入。
(2)、本次建设的“数据高速公路”要与业务平台进行结合,构建架构标准、简化可靠、大容量、高安全、敏捷可扩展的平台基础网络。构建高效、敏捷的数据中心。
(3)、信息安全体系建设
通过数字底座项目要构建集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运维为一体的信息安全体系。
(4)、运维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集中管理的运维体系,对数字底座运行状态的全面监控和运行问题的及时处理,支持各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持续运行,提高整体的运维服务管理水平。
(5)、云平台体系建设
统筹建设基础性、共用性的数字化能力,建设云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包括服务器计算资源、存储资源。
4.4.2、大数据建设
建设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统一基础库,搭建部署了调研平台、信息资产登记平台、数据服务集成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信息资产管理与服务平台、数据治理平台、信息资源门户、大屏展示系统等平台系统;编制完成政务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构建完成数据共享机制及服务体系,可根据不同单位的数据需求,为各单位提供服务接口、数据文件、前置数据库等多样性的支撑服务。
4.4.3、物联网建设
张家港城市建设统一物联网平台,对接城市中新增的感知设备,并在平台上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建设物联网平台,打造一个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的智慧感知空间。实现张家港感知、共享、协同智慧化管理,支撑城市形成有序、高效的管理机制。通过完善物联网感知数据资源建设,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通过物联网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城市感知体系建设。通过物联网管理平台服务,强化多部门协同管理与综合治理机制。
4.4.4、GIS平台建设
定期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分级分类后的基础时空数据离线拷贝到大数据局时空地理信息平台,并能够依托张家港大数据局数字底座,根据相关数据标准规范的设定,开展政府各部门地理空间数据资源的梳理、整合及发布等工作,为大数据局充分发挥其作为城市数据汇集中心、协调枢纽中心及城市数据运营中心等作用,提供基础空间数据发布服务,为多部门空间数据的应用做支撑,为全市的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的建设奠定基础,提升行业的时空决策能力。
4.4.5、视频云建设
建设统一视频云平台,实现各政府部门之间的视频资源授权共享。通过视频融合共享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张家港的视频监控资源,最大限度实现视频监控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互控,充分发挥视频云系统在加强社会管理。视频云平台与视频办视频联网共享平台实现资源拉通共享,从视频办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获取已经建设的需要的视频资源,给AI能力系统提供视频资源调用,同时和融合指挥系统结合,提供大联动视频等应用,更好的为智慧城市服务。
4.4.6、融合通信建设
构建适应张家港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可视化指挥体系,平台既要满足日常可视调度的需要,又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完成多部门协同作战,进行紧急救援和重大事件处置的任务。融合通信平台通过丰富的开放接口,平台可以与视频监控、视频会商、无线集群通讯系统、公共电话系统等对接,用于日常事件、应急事件的统一接报和统一调度指挥联合行动,为城市的可视指挥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的系统,加强各政府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从而对特殊、突发、应急和重要事件做出有序、快速而高效的反应。
4.4.7、人工智能建设
人工智能平台将作为张家港智慧城市的人工智能相关场景的能力中心,建设以满足领导者、使用者和社会公众的智慧应用服务。全面实现张家港运行的综合呈现及监测、综合协调及决策支持。结合具体情况,该平台建设,将实现如下目标,有效进行城市的智能管理,智能决策支持,有力支撑张家港智慧城市建设。
4.5、运维体系建设
张家港数字平台&城市大脑具有平台系统复杂、提供服务众多性、服务对象多样等特点。需要组建统一的基于云、数字平台的运行保障支撑系统为平台提供运行保障服务以保障平台的服务质量达到用户的需求。运行保障服务需要面向基于云、数字平台的统一运维平台运行维护者、公共平台的管理者以及平台的使用者(公众、公务人员以及机构用户)。
统一运维服务平台运行保障系统需要运行维护需求主要包括:
Ø 实现对虚拟化环境、云平台、基础设施平台、和物理环境的集中监控和管理;
Ø 需要管理的对象包括:数据库、操作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存储设备、机房设备、数字平台、GIS、IoT、融合通信;
Ø 需要建立报表系统,实现对服务管理平台中各种信息的分析和呈现;
Ø 支撑系统应当具有良好的扩展性,以适应平台业务不断的发展;管理平台应当具有良好的开放性,以适应不同环境的管理要求。
Ø 新建统一监控基础设施平台和是能平台,实现纳管对象资源以及机房、网络的统一监控、统一管理、统一维护。
4.6、运营体系建设
为实现未来张家港市数字平台上线后的本地化可持续运营,需基于数字平台建设可持续发展的运营体系,实现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和数字平台的统一运营。具体包括三部分: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统一运营管理平台和运营支撑服务。
4.6.1、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
为了进一步提升大数据管理部门对于全市各政府部门信息化系统的管理能力,建设智慧城市架构治理平台,对全市各类信息化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控,加快政府信息化成熟度进程,从而保障智慧城市建设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加快清理整合部门内部信息系统;加快完善政务信息管理体系;探索智慧城市治理架构新体系。
4.6.2、统一运营管理平台
张家港市数字平台作为智慧城市整体架构的核心基础平台,集成了云、AI、大数据、物联网、视频、时空地理信息、集成通信等支撑城市各种业务应用的能力,通过统一的接口支撑各类的应用开发,为缩短智慧应用上线周期,推进智慧应用的快速更迭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数字平台上线后,将搭建统一的运营管理门户,基于数字平台实现管理数据和感知数据的融合,为城市运行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业务变革、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城市治理过程的方法、知识和经验沉淀;将各后端平台的功能模块通过统一的架构,实现了共性基础能力的有序融合,支撑整个应用的集成创新,支撑运营团队的高效运营。
4.6.3、运营支撑服务
建立提供专业的运营组织结构建议,帮助运营团队构建良好的运营组织体系。制定张家港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和数字平台应用建设规范,支撑信息化项目的管理活动。提供落地数字平台的端到端实战辅导服务,通过传帮带的方式对数字平台运营人员进行能力培养,使运营人员在数字平台运行过程中,能够顺畅开展数字平台上线后的相关运营活动。
4.7、数据安全建设
建设安全保障体系为张家港智慧数字平台提供满足等级保护三级合规要求的可信、可控、智能安全防护,确保智慧城市系统安全运行稳定和高效。本次建设内容包括应用安全、数据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物联安全等
(二)服务范围:
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中涵盖的软件部分。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信息化系统软件测试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软件测试服务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项目建设软件测试服务的有关文件及规范,协助建设方做好项目软件质量测试工作,负责整个项目的质量保障。软件测试服务单位对被测试信息系统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工作,找出存在不足和缺失的地方,为系统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主要要求如下:
1.1 规范各系统文档资料,协调测试计划时间安排,组织完成测试业务需求分析、编写测试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测试。根据测试结果,编写并提交测试报告,保证测试内容与测试方案一致;
1.2 严格管理项目参加人员,把控方案、计划、实施工作,确保测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各信息系统要求,合理安排软件测试计划。
1.3 根据信息系统需求、系统设计编写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报告等相关文档,确保文档质量;
1.4 在测试过程中报告发现的缺陷并实时提出优化建议;在承建方完成整改后进行一轮回归测试,验证缺陷和优化建议已得到正确处理且未引入新的缺陷。
1.5 通过实施软件测试,发现和找出系统开发阶段未满足项目设计要求并且影响上线使用的开发设计缺陷。
1.6 根据项目各系统建设情况和系统测试目标,需将《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文档》、建设单位能够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和其他具体要求列为测试依据,避免漏测部分功能;
软件测试应遵循以下原则:
1.7 公平原则:实施方应遵循“面向应用、保证质量、客观公正、诚信守诺”的原则开展软件测试工作。
1.8 标准性原则:实施方应依据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测试工作。本测试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实施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9 优质服务原则:本测试要求实施方提供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实施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测试要求和有关标准的优质服务,并确保测试报告符合项目验收的所有要求。
1.10 保密原则:对测试服务过程中接触到的各种信息,不得泄漏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允许不得利用这些信息从事与服务无关的活动。
2、软件测试的工作目标
通过软件测试工作的开展,保障各信息化工程的业务功能开发质量和数据准确性、确保相关需求和工作标准、要求在总体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得到严格贯彻,保证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顺利竣工及平稳运行,为进一步提高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水平从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依据国家标准及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等的要求,检验系统是否满足需求,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维护用户和系统集成商双方利益。通过检查系统的需求符合性,对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进行专业的测试,全面保障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质量,为工程验收提供重要依据。为了保证软件质量,测试内容及描述具体如下:
3.1 功能测试
功能测试的目的是在系统集成之后,通过设计测试用例、执行用例、获取结果,对系统的功能、可靠性、易用性、业务流程等分别进行测试,保证系统功能符合用户的业务需求。
6)依据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要求,做好系统之间的集成与联调测试,符合测试要求。
3.2 性能测试
依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对信息系统效率的描述,考查信息系统关键业务在正常工作量、预期的峰值工作量下的效率情况,主要考虑系统容量特性、时间特性及资源利用状况等效率指标是否符合用户需求,并据此对系统的性能做出全面的评价:
使用先进的性能测试工具,对系统进行压力负载、疲劳强度、大数据量等测试,验证系统的性能是否满足用户的业务需求。
各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能力、存储周期、并发访问量、性能指标根据《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和《系统详细设计文档》确定。
分析系统用户行为,依据性能需求验证分级部署的信息系统支持高并发处理业务的能力;
系统的关键业务,诸如数据采集、数据同步、数据统计等,具备快速响应能力;
系统数据容量在百万级基础上,响应时间满足用户性能需求;
系统资源利用在合理的数值范围,不超过资源指标的预警值;
测试在大用户量、大并发、大数据量和长时间连续运行等条件下,系统的响应时间和稳定运行情况。
确认信息系统软件与相关的各种硬件设备、操作系统、相关支撑软件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兼容性。
3.3 安全测试
从代码、应用系统、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测试,验证系统是否满足用户安全方面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软件功能验证、访问权限测试、加密测试、审计测试,漏洞扫描;SQL注入、跨站脚本攻击、Ddos攻击等模拟渗透测试。
3.4 用户文档集核查
核查信息系统文档。文件应包含使用系统的必须的信息,对系统实现功能和用户最终调用的功能有尽可能详细的语言描述或图示;文档文件对使用系统的限制条件和约束应有足够的说明;各文档文件内容信息正确无误,相互一致,没有歧义,并且易理解和易学习。具体文档包括使用手册、管理手册、培训资料(PPT、视频教程)、操作指南等所有提交给用户的文档资料。核查、鉴定用户文档集的完备、正确、一致、易理解、可操作。
依据国家标准及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的要求,检验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所有软件部分,系统是否满足用户需求,保证信息系统工程质量、维护用户和系统集成商双方利益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系统的需求符合性,对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进行专业的测试,全面保障信息化工程质量,为工程完工提供重要依据。
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测试内容要求进行测试实施,测试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测试策略、测试用例等,通过检查进一步明确信息软件建设需求,最终提交缺陷报告和软件测试报告。
5.1 软件测试依据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4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
2)《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3)《系统详细设计文档》
4)用户能够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及其他具体意见和要求
5.2 测试方案要求
针对项目总体情况、各子项目进度计划情况和测试工作要求,制定整体测试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5.3 测试实施计划要求
针对项目情况,制定整体测试工作计划,针对每一个系统另行制定单独测试计划,测试计划中需规定被测试的对象、明确测试需求、被测试项目的特性、应完成的测试任务、人员职责及风险等,确定要完成的测试活动,安全检查完成活动所需要的时间和资源,设计测试组织和岗位职权,进行活动安排和资源分配,安排跟踪和控制测试过程的活动。
5.4 测试用例要求
根据测试范围设计科学合理有效的测试用例及测试脚本,并对测试用例和脚本统一管理,要求测试用例具有可重复性、有组织性、可回溯性和可操作性。
经开发方、建设单位和测试方三方认可的测试用例,方可作为最终测试用例。建设单位有权根据需求变更,要求测试方增补测试用例。
5.5 缺陷管理要求
在测试过程中,应制定缺陷管理方案,及时提交缺陷报告。
5.6 测试执行及安全检查要求
将获得的运行结果与预期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记录、跟踪和管理系统缺陷,测试后对测试过程进行分析安全检查,对各系统的缺陷进行分析安全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最终提交测试报告。
5.7 测试报告要求
测试报告和测试结果应包含但不局限于测试结果描述。
按实际工作需要,应提交一正二副三份测试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含测试背景,测试概述,测试结果,测试结论等。
测试报告须编制严谨,测试结果与内容要求相符。
5.8 通过测试的要求
为保证信息系统测试质量,被测信息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方可认定通过测试:
1)应覆盖《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文档》、用户能够出具的相关行业标准及其他具体意见和要求中规定的所有功能和系统相关指标。
3) 回归测试时,测试用例通过率超过90%、且无严重技术缺陷和错误。
人员分类 |
人数 |
行业工作经验 |
拟具备相关证书 |
测试总工程师 |
1 |
具有测试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测试规划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软件工程中典型的测试的技术及方法,熟练运用相关测试工具,具备丰富的测试实施经验,能独立编制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能带领团队较好完成工作任务。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
高级工程师(电子信息类)证书;高级软件测试项目经理证书 |
测试项目经理 |
1 |
具有测试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测试能力,熟悉系统及接口测试的技术及方法,具有日常技术支持、故障处理等工作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
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网络与信息安全系统工程师证书;信息分析师证书 |
测试现场代表 |
1 |
具有测试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测试能力,熟悉系统及接口测试的技术及方法,具有日常技术支持、故障处理等工作经验和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现场独立的测试能力,抗压能力强,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服务精神。 |
ISTQB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CIIP-T证书; |
专业测试工程师 |
4 |
具有测试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计算机操作系统、网络、数据库的基本知识和实际测试能力,精通系统、接口以及压力测试的技术及方法,精通系统安全测试的技术及方法,具有项目工程实施、应急处理、故障处理等工作经验;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有较好的沟通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配合项目经理完成分配的团队工作任务。 |
ISTQB软件测试工程师证书;软件质量检验师证书;CIIP-I证书;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保障测试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实施。
实现对测试资产(包括测试分析、测试用例、测试缺陷和各种测试文档等)的管理,项目过程产生的所有测试资产应进行妥善保密。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系统需求,客观、公正、严谨开展测试工作,并在测试过程中和测试结束后根据各个受测项目分类,提供测试报告及缺陷报告,并保存相关测试文档以备验收审查,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测试环境包括实际生产环境和模拟环境,建设单位负责准备测试所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及相关设备(不含测试所需要的工具),投标人负责搭建测试环境;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详细说明用于本次测试的具体测试环境要求、测试场地、各种硬件设备、测试工具及其使用计划;
注:
1、为保证本次采购的公平性,如供应商认为上述技术指标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最迟于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采购单位将及时进行调查或组织论证,如情况属实,将对上述相关技术指标做相应修改。逾期提出的书面异议采购单位将不再受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与第三方系统对接的,由采购单位负责与第三方系统主管单位、第三方系统供应商沟通协调,确保第三方系统接口免费开放。
二、 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直到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测试完成,整体验收合格。
(1) 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按相关规定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2) 结付期限 :
(1)合同签订后,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甲方支付项目软件测评服务费用的70%。
(2)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整体验收,稳定运行6个月后,甲方支付项目软件测评服务费用的20%。
(3)张家港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平台及城市大脑建设项目整体验收,稳定运行12个月后,甲方支付软件测评服务费用的尾款并退回履约保证金。
(4)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支付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付款。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应的合法正式发票。
三、其他: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下列方案:
提供测试服务方案、工作阶段安排、测试服务质量管理方案、保障措施、人员配置情况,服务体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