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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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3586 发布时间:2020-03-13 文档页数:99页 所需下载券:10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规划技术服务

项目任务书
一、 项目背景
条 第一条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推动珠江文化带建设,以建设“云山珠水吉祥花城”为目
标,实施广州“老城市新活力”三年提升计划,以绣花功夫建设珠江文化带,提
升城市活力,推动城市文化出新出彩。落实《珠江景观带重点区段(三个十公里)
城市设计与景观详细规划导则》的关于大美珠江建设的相关要求,打造精品珠江
文化长廊,提升珠江沿岸城市功能和环境品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开展
漱珠涌-海幢寺街区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条 第二条 设计范围
街区总体设计范围:西至洪德路,北至滨江西路,东至宝岗大道,南至同福
路及漱珠涌范围,共约 47.8 公顷。
实施方案范围:包括南华西路沿线、漱珠涌沿线(同福路以北)以及海幢寺
周边,共约 12.5 公顷。
图 图 1 1 :设计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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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规划原则
条 第三条 突显文化特色原则:规划应传承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基因,充分挖掘
珠江文化脉络,彰显本土特色,延续风貌独特的街区形象,综合提升城市文化品
位。
条 第四条 提升老城活力原则:通过改善空间环境提升人居活力,通过促进产
业升级及优质业态进驻激发经济活力,通过保护活化历史建筑提升文化活力。
条 第五条 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充分考虑人的空间尺度感受和行为习惯,结合
公众需求,建设精细化品质化的街道与开敞空间,改善提升街区人居环境品质。
三、 规划要求
条 第六条 项目成果需符合以下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并与设计范围周边地区
的相关规划设计衔接:
1.《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2.《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
3.《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4.《珠江两岸三带工作方案总纲》;
5.《珠江景观带风貌控制导则》;
6.《珠江景观带重点区段(三个十公里)城市设计与景观详细规划导则》;
7.《广州市历史城区色彩研究》;
8.《南华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
9.《广州市骑楼街保护利用规划》;
10. 《麻石街巷示范段微改造方案》;
11. 与海珠区同地区的相关规划衔接;
注:若上述规划及技术规范要求出现新版本、更高的标准,将按照新版本执
行。
四、 规划内容与成果要求
条 第七条 为加强设计方案与周边的衔接及增强方案的可实施性,本次工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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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分为街区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两个层面。
条 第八条 街区总体设计工作内容
对接精品珠江文化长廊及历史文化街区等的相关要求,落实街区保护规划,
通过街区总体设计细化保护要求,加强与周边的衔接,为实施方案做好地区层面
的规划支撑,具体包括:对比国内外的著名文化街区,梳理街区的功能结构,凸
显地区文化品牌;研究街区整体的道路交通体系,优化交通组织方式,增强交通
的可达性,提升慢行交通的连续性;研究街区历史水系的分布及两侧的建设情况,
提出漱珠涌及两侧的整体提升要求与策略。
条 第九条 实施方案工作内容
结合市、区对街区的改造实施计划,重点对漱珠涌(同福路以北)两侧、海
幢寺周边、南华西路两侧等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近期实施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
下:
1.现状分析:对规划区涉及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遗存等进行梳
理分析,总结现状建设情况,提出现状问题。
2.公共空间及景观环境提升:基于人本尺度与体验分析,识别街区公共空间
品质提升的要素,对各要素的空间布局、规模尺度、设计要求等进行总结;重点
对城市公园、广场、口袋公园、街巷节点等公共开敞空间进行实施方案设计,挖
掘和展示街区文化,并提出景观建设指引。
3.骑楼及传统街巷品质提升:优化南华西路骑楼街及传统街巷两侧建筑立
面,提出修缮、整治与提升方案;提升街道及街巷的环境品质,提出整治改造指
引。
4.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结合旅游及生活需求,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类别
与分布,提出建设规模、建设方式、建筑风格等指引。
5.产业与活力提升:通过量化分析、大数据分析等方法,分析街区的功能业
态,提出科学合理的产业功能配比,优化运营模式;识别街区内有价值的历史建
筑,进行活化利用,提升老字号品牌,引入新的文化体验功能。
6.项目库与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建设的可行性,制定公共空间、街道街巷、
建筑等近期实施项目库,明确实施主体与实施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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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交成果的规定
条 第十条 时间安排
本项目工作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第一阶段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承接单位形成街区总体设方案和实施方
案初步成果并提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第二阶段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前,承接单位形成街区总体设方案和实施方
案中期成果并提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中
期成果审查。
3.第三阶段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前,承接单位完成全部最终成果并提交广
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结题审查。
条 第十一条 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必须符合本任务书的有关章节的规定。
2.项目成果包括:“一文一图一表”,即项目说明文本、实施方案图纸(包
含但不限于方案总平面图、效果图、实施项目总图)、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表。
3.成果格式要求:成果封面需有项目名称,列明委托单位、编制单位、编制
完成时间;书脊需有项目名称,列明项目编制完成时间;扉页需列明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编制单位、合同编号、项目完成时间、盖章处(需盖委托单位公章及
编制单位出图专用章)。
4.成果文件打印制作要求:项目成果 5 套,规格为 A4。全套计算机文件光盘
2 套。
六、 审查与审定办法
条 第十二条 本项目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审查工作,承接单位负责
提供审查和验收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进行研究成果介绍。
条 第十三条 审查和验收具体时间在本任务书规定的时限内,经广州市规划和
自然资源局与承接单位双方协商确定,承接单位必须于审查前派专人将研究成果
送达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审查后,承接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并按
时提交审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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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第十四条 提交的正式研究成果必须加注委托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及法
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名单及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条 第十五条 本项目的成果验收标准与方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本任
务书“四、规划内容与成果要求”以及合同要求为成果审查和验收的具体标准,
按照计划组织中期专家评审会和终期成果结题审查会,并在通过后,则可认为相
应阶段成果验收通过。
七、 付款方式
条 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生效后 20 个工作日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向承
接单位支付合同款的 50%。
条 第十七条 承接单位提交项目成果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中期审查通过
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向承接单位出具中期审查意见并支付合同款的
40%。
条 第十八条 承接单位完成项目最终成果提交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验收结
题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应向承接单位出具验收结题函并支付合同款的
10%。
条 第十九条 因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广州市规划和自
然资源局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
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
续后即视为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经按期支付。
八、 附则
条 第二十条 本项目中涉及保密内容的,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保密法律法
规要求内涉密内容作必要的保密处理,并做好数据保密工作。广州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提供的资料文件,承接单位具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一条 项目成果结题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项目成果。
第二十二条 本项目成果署名权归承接单位所有,版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
资源局及承接单位所有。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权在项目完成后公开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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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本项目成果。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都无权以任
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未经委托单位同意承接单位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复
制。
第二十四条 承接单位所提交的规划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技术服务合
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本项目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组织单位同意,逾期上报成果的。
第二十五条 承接单位 2020 年在项目结束前需派驻 1 名技术人员驻场办公,
确保项目落实。
第二十六条 本任务书解释权归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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