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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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3929 发布时间:2020-03-16 文档页数:53页 所需下载券:10
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服务需求 

1. 项目背景 

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江门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把碧道规划建设作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点,以“走在前列、树立标杆”的目标,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碧道工程规划建设,奋力规划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

“水草丰美、白鹭成群”的生态廊道,不断提升侨乡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2. 编制要求 

以《广东省市域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暂行稿)》为指导,根据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各河流水系的现状和工作基础,形成江门市域碧道一张图。规划主要任务包括提出总体目标, 确定碧道总体布局、功能特色布局、分类布局,明确市内主要水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安全提升、景观与特色营造、游憩系统构建等五大碧道总体建设任务,提出工程建设实施安排等。 

3.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江门市全域河流水系,面积 9505 平方公里,包括珠江三角洲水系和粤西诸河,分别为西江干流水道江门段及其支流、潭江及其支流、大隆洞河、那扶河等。

4. 编制依据 

  • 《广东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万里碧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函〔2018〕195号);
  • 《广东省河长办关于开展广东万里碧道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河长办〔2019〕20号);
  • 《广东省市域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指南(暂行稿)》;

 

  • 其他相关文件。

5. 主要工作内容 

  • 基础资料收集

 

收集各市(区)水利、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城市管理、气象等相关部门的城市规划、经济社会、环境、生态、自然资料、绿道、景观、水利等相关现状、存在问题、规划及相关设计资料。

  • 调研分析

 

与相关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并进行现场踏勘调研,在现场调研、座谈与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对

 

 

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滨水慢行系统、滨水服务设施等现状、存在问题及建设需求进行系统分析。 

  • 总体布局

 

  • 碧道总体布局:衔接《广东省万里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的建设规模要求,在江门市范围内所有河流水系进行碧道布局,明确全市碧道建设总长度及各市(区)碧道建设长度。
  • 功能特色布局:结合江门市水系沿线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等特点,规划形成不同功能主题段碧道建设的空间格局,明确不同功能主题段的主题特色定位、特色节点布局。
  • 分类布局规划:结合江门市水系沿线自然生态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城乡建设、经济发展等特点,规划提出都市型、城镇型、乡村型、自然生态型等不同类型碧道建设的建设长度和空间布局。结合不同功能特色分段要求,对四类型分类进行深化细化,形成因地制宜、特色突出的分段布局。
  • 建设任务规划

 

  • 水环境治理规划:包括对河湖水质目标达标、入河排污口整治、面源污染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
  •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包括对河湖自然形态保护修复、生态流量保障、河湖岸边带保护与修复、重要水生生物栖息地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进行规划。
  • 水安全提升规划:包括对河湖防洪(潮)排涝达标、安全管理、提标升级等方面进行规划。

 

  • 景观与特色营造规划:包括衔接生态特色空间、文化特色空间和功能特色空间。

 

  • 游憩系统构建规划:包括绿道系统规划、河漫滩利用规划、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和与周边设施衔接等方面。
  • 前期工作配合及后续服务承诺

 

中标供应商应积极参加采购人和相关主管部门对本项目要求召开的协调会、评审会等,并负责技术解答;负责报批过程中发生的规划(仅限于不超过原招标范围内,若超出原招标范围,则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反复修改、资料补充。 

规划实施阶段,中标供应商应承诺提供长期的后续技术咨询及指导服务。

 

  • 提交成果

 

成果包括《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图集,需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 

 

 

  • 《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主报告)成果

 

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江门市现状要素分布图、江门市碧道布局图、江门市碧道分类布局图、江门市碧道功能特色规划图、江门市水环境治理规划图、江门市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图、江门市水安全提升规划图、江门市碧道建设特色节点规划图、江门市碧道游憩系统规划图、江门市碧道与周边资源衔接规划图。 

  • 《主要水系碧道建设规划方案》(分报告)成果

 

江门市主要水系包括:西江干流(江门段)、西江支流、潭江、潭江支流、大隆洞河、那扶河等河流,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图纸:某河流现状要素分布图、某河流碧道分类布局图、某河流碧道功能特色规划图、某河流水环境治理规划图、某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图、某河流水安全提升规划图、某河流碧道建设特色节点规划图、某河流碧道游憩系统规划图、某河流碧道配套服务设施规划图、某河流碧道与周边资源衔接规划图。 

  • 电子文件包含所有规划成果的电子文件光盘。

 

  • 中标供应商应提供规划最终成果 20套、电子文件光盘 3 份。 

6.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98 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二、商务要求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应当是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 投标人应当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业务:水利水电)甲级资质;

 

  • 投标人应当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 投标人应当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家。 
  1. 投标人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准更换。因特殊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相关资质证明等文件。

 

  1. 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的资信情况资料,以证明经营状况及履约能力。

 

  1. 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1. 投标人如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 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9. 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资料收集、调研分析、布局规划、技术咨询、指导

服务、成果报告印刷等一切费用。 

  1. 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并提交相应的成果。 
  2. 验收
  • 验收标准:以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所签采购合同的相关条款为标准;

 

  • 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共同签字确认。《政府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一式多份,其中一份原件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中的另一份原件送江门市国腾招标有限公司归档。

 

 

13. 结算方式 

  • 资金性质:本项目预算资金 398万元,采购人根据资金性质支付。 

 

  • 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第一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给中标供应商;

 

第二期: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提交全部成果报告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给中标供应商。14. 其他 

  •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进行投标。

 

  • 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开标,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同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正式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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