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1 |
江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与技术规程细化项目 |
1项 |
采购包1(江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与技术规程细化项目)1.主要商务要求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合同签订生效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江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与技术规程细化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通过项目验收。 注:由于上级政府、政策修改等原因造成时间延误后,相应进度向后顺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江门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以合同为准)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100%,(1)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87.00万元支付给中标供应商;(2)项目成果经专家评审会审议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58.80万元支付给中标供应商;(3)项目成果根据相关意见修改并形成最终稿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余下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注:①如上述各期付款金额累计付款超过合同总金额的,则支付至合同总金额止。②上述各期付款金额由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及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共同支付,各付款单位的具体支付金额在采购合同中约定。③因本项目使用的是财政资金,各付款单位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是指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各付款单位已经按期支付,若财政支付不及时,各付款单位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
验收要求 |
1期:以专家评审会通过和部门验收通过为验收标准。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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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商务需求
参数性质 |
编号 |
内容明细 |
内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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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商务要求 |
1、本次招标内容为江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与技术规程细化。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投标。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本项目总负责人的学历、职称、从事相关工作的时间,承担过类似项目名称、责任内容、完成日期以及其它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当说明与本项目类似的其它项目的业绩和服务情况等。 4、投标人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应能按时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5、在中标后的整个作业期间,投标人若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无论何种原因所致,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负责。 6、投标人必须负责本项目基础资料收集、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技术规程细化、文件编制印刷等所有相关工作及发生的费用。 7、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包括所有项目的基础资料收集、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技术规程细化、文件编制印刷、技术评审、专家咨询、交通运输及验收等一切费用。 8、采购合同由采购人、江门市蓬江区自然资源局、江门市江海区自然资源局及江门市新会区自然资源局与中标供应商五方共同签订,各方的权利义务按要求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9、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应当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2.技术标准与要求
序号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其他服务 |
江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与技术规程细化项目 |
项 |
1.00 |
2,900,000.00 |
2,900,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江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编制计划与技术规程细化项目
参数性质 |
序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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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工作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评估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的工作要求,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通过系统评估已编详细规划并科学划分详细规划单元,分类型、分地域、分阶段推进详细规划优化,强化详细规划数据整合,规范和加强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加快促进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式、绿色发展。 目前,江门市中心城区已编的详细规划覆盖面较广,有效引导城市发展与建设,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江门规划管理水平、维护详细规划的严肃性、提高详细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亟待开展江门市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详细规划评估及详细单元划定工作,为江门的自然资源系统进行规划管理、指导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制定、开展详细规划新编或修编工作提供支撑依据。 (二)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江门市中心城区现行详细规划评估、详细规划单元划定、制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以及江门市市区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技术规程等四部分。(如上级有最新工作要求,以其为准开展相关工作。) 1、中心城区现行详细规划评估 按照《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要求,对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经批复、已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详细规划,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详细规划单元为评估基本范围,进行符合性、支撑性、适应性评估。 (1)评估已编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从底线管控、综合交通、公共服务与市政防灾、开敞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开发强度分区等六个方面,对现行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符合性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因素如下表: 符合性评估要素表
(2)评估已编详细规划对近中远期建设项目用地空间的支撑性 基于《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省市十四五重点项目台账与数据库,根据详细规划对近期、中远期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情况,评估其对城市发展的支撑性。包括详细规划对近期重点项目规模、线位的落实,详细规划是否满足已批复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的比例的要求,详细规划是否预留中远期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线位等。 支撑性评估要素表
(3)评估已编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新理念、新要求的适应性 评估现行详细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新理念、新要求的适应性。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结合新时期城市发展建设的需要,对已编详细规划是否体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安全韧性、城市更新、城市设计等管控要求进行评估。 适应性评估要素表
(4)评估已编详细规划方案的实施性 可从道路衔接、地块衔接、设施落地等方面对已编详细规划方案的实施性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项评估结果的判定标准并开展评估工作。 实施性评估要素表
2、详细规划单元划定 建立全市统一的单元划定标准。在《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基础上,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单元划分内容,从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标准、划定类型、单元编码、地块编码等方面,制定并下发适用江门的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标准与单元分类方案,保证规划的有效传导。结合近期重点项目布局、城市更新分区与改造计划、历史文化保护、重点功能片区布局情况,确定中心城区的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方案。 3、详细规划编制计划 根据近期重点建设项目、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的紧迫性等因素,拟定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以详细规划单元为单位明确2023-2025年详细规划编制的时序安排,将重点优化地区、近期建设地区等试点地区纳入规划新编或修编项目纳入2023年编制计划。 4、探索制定适用江门市市区的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技术规程 在《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已编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指南(试行)》(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单元划分指南(试行)》(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以及《广东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粤自然资函〔2023〕207号)基础上,研究探索适用于江门市市区发展实际的分层编制技术标准,明确用地布局、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城市设计等分层分级编制技术要求,兼顾“刚性”与“弹性”。同时,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针对现行详细规划评估、单元划定等工作提供必要技术指导,为顺利完成此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三)成果形式 评估成果包括评估报告、图集以及技术规程文件。其中: 1.评估报告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估概述 (2)详细规划编制总体情况说明 (3)符合性评估 (4)支撑性评估 (5)适应性评估 (6)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及说明 (7)评估结论与建议 2.图集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心城区评估结果分类引导图 (2)片区符合性评估结果示意图(表) (3)单元评估结果示意图(表) 3.数据库 相关成果图集的矢量文件库,数据库为Geodatabase格式(*.gdb),矢量数据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斯克吕格投影系统(6°分带或者3°分带)作为空间定位基础。 4.详细规划编制管理技术规程文件 包含但不限于技术规程正文和编制情况说明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质量保证要求: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顺利开展项目相关工作,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若暂无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可由自然资源部公告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名单相关材料复印件代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可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因此,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2022年12月31日的,视其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服务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内须按工作安排,适时选派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开展相关工作。专业人员应对项目工作内容进行全面了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专业、客观地提供服务,对出具的结论或成果的准确性和保密性负责,承担法律责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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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