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综治视联网建设项目(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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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04250000014647 文档页数:133页 所需下载券:10
博罗县综治视联网建设项目(包一)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博财采 20195023

(二)采购项目名称:博罗县综治视联网建设项目(包一)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

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1 名,评审委员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

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 名)。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的投标人数量或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少于此要求

的,将予以废标。

(五)定标方法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有关规定,采购人按照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依规确定该项目的中标人。

(六)本项目未分包采购。

本项目不适用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的“二、招标文件中(十一)关于项目进行分包”及“三、投标文件中(三)投标文件编制第 1 点”等相关分包的内容。

(七)报价要求有效报价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

(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

 

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投标风险提示:

  • 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一”)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低 25%(含 25%)以上,此情形时评标委员会根据市场竞争的现场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评标委员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简称“有效报价提示二”)
  • 投标人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报价提示一”情形的要求, 投标文件预先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也可以预先 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此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而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 或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能够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八)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九)政策扶持功能。

1、中小企业政策扶持

采购人认为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不涉及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采购,因此对小微企业投标不进行价格方面政策扶持。

(十)关于进口产品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本项目不可采购进口产品。

二、最高限价和报价方式

(一)最高限价(元):27447691.50 元,9149230.50 元/年,服务期限 3 年。

(二)报价方式:按项目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的报价需要符合本项目“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中的“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关于有效报价的要求。

2、供应商未按报价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

 

无效,由评标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3、供应商必须在交易平台上成功提交电子唱标,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签到、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

4、该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须供应商先行投资建设完成项目所有建设内容,待采购人组织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再由采购人每年支付服务费,因此供应商报的总价应包含项目所有设备采购费用、安装调试及三年运维服务等费用(含税费)。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了相关材料;

2、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5、投标人按要求声明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说明:

1、根据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1 条、第 2 条、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 2.1.1 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并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该项目允许自然人可以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人

没有委托授权其他人而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并签署相关材料 的,其投标文件中可以不用提交该委托授权书。如需认定法定代表人 亲自参加投标的信息时,可以查阅开标会议的《开标人员签到情况表》中该投标人的投标签到记录和其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内 容,如果不一致的,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 如果此种情况缺少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将导致该投标人的资格性 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 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该投标联合体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且投标联合体之间不存在投资关系。(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可参见附件)

投标人作出的声明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将承担相应的不良后

果。

2、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第 5 条规定,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该条的备注说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1.3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函

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 条规定的备注说明:

  •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 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投标人投标时须进行自身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声明,否则其

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 在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第 5 条时,审查者应访问“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访问“信用中 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时,应分别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审查者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访问“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时,审查者应查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对于被列入名单中的投标人,应及时截屏打印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 如果该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审查者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该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在“投标人名称”处盖章(可以并列盖章),在“法定代表人( 非

 

法人机构负责人、自然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名)”签名(可以并列签名),否则此联合体的资格性审查不予通过。

3、如果本项目允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参加投标将会预先

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自然人不能参加。

4、如果采购文件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没有违反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交纳保证金的结果

 

状态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提交的投标承诺函);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公开文件》(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交的各个表格);

5、投标文件没有无效签署的;

 

6、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进行了报价且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

7、投标报价未超出采购预算的,如设定最高限价的,且未超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见已唱标的电子开标一览表);

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

 

10、投标文件未附带有采购人依法不能接受的条件;

 

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没有串通投标情形;

 

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按要求提供了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或证明,且评标委员

 

会认定投标人对此报价的书面说明或证明可以佐证此报价的产品质量和具有合理履约能力予以通过审查。(备注:如果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认定;或者投标人的报价比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予以审查认定);

13、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效投标、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四、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采购清单的情况

1、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的核心产品公开事项,包括:一体式视频会议终端、村级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100M)、公安专线传输网络链路

服务、互联网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发布中标公告时,核心产品为货物类将公布核心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价格等公开事项。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核心产品公开事项》(见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响应。

发布中标公告时,核心产品为服务类将公布服务时限、价格等公开事项,由于开标一览表已经包括了服务时限、价格的公开事项,投标人无需再填写《核心产品公开事项》。

 

序号

类别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核心产品

1

货物

一体式视频会议终端

378

2

服务

村级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

(100M)

378

3

服务

公安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

1

4

服务

互联网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

1

5

货物

55 寸显示器

378

6

服务

质保期后项目运维服务

1

7

服务

资金使用服务

1

合计:

27447691.50 元

1、标的名称:一体式视频会议终端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要求

 

关键技术标识

主要标识指标

 

1

 

对接

保证与中央、广东省、惠州市综治视联网系统平台无缝对接,并提供产品的无缝对

接承诺函。

 

 

 

 

2

 

 

协议及功能

终端设备须支持 V2V 视联网协议、兼容

H.323/SIP 标准,支持视频会议、视频监控、可视电话、远程培训、视频点播、多媒体发布等功能,并提供具有 MA、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权威检测报

告。

 

 

 

 

 

3

 

一体化设计

采用视频会议终端与云台摄像机一体化设

计,采用嵌入式操作系统,集成编解码终端、摄像头等组件。

 

 

 

4

 

视频输出

视频输出制式:4K/1080P/720P @30 fps、@50 fps 、   @60 fps ;辅流分辨率

1080@30fps。

 

 

5

视频解码

视频解码遵循标准: H.264BP/MP/HP 、

H.265。

 

 

 

6

 

接口

接口:1*HDMI 视频信号输入、内置摄像机输入;1*HDMI 视频信号输出;1*HDMI 内嵌音频输入,1 路 MIC 音频输入;1 路 HDMI

内嵌音频输出,1 路 line(3.5mm)音频输

 

 

 

 

 

2、采购清单具体要求核心产品

 

 

 

出;1 路 100M/1000M 自适应 RJ45 端口;2 个 USB 接口;支持控制摄像机、12V 电源

输出

 

 

 

7

 

音频

音频:AAC-LD 高保真音频,G711 标准视频会议音频。支持左声道、右声道、立体声音频模式。支持自动增益控制、自动噪声

抑制、快速自适应回声消除。

 

 

8

摄像头

摄像头:1/2.8 英寸 200 万 像素;12 倍光

学变焦:f=4.5~94mm。

 

 

 

9

 

安全

具有结构性安全,保证会议安全,并提供

具有 MA、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权威检测报告。

 

 

10

维护功能

终端支持自动记录日志功能和远程控制,

方便维护。

 

 

11

自动加载

支持终端设备入网后自动加载菜单界面和

功能权限等。

 

 

 

12

 

时延

双向视频传输延时小于 0.2 秒,并提供具

有 MA、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权威检测报告。

 

 

 

13

 

 

辅流

支持在同一组会议中多个终端同时发起辅流,支持辅流加入多画面,支持动态图像双流和 PC 图像双流功能,并提供具有 MA、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具权威检

测报告。

 

 

 

 

1、标的名称:村级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100M)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关键服务

 

标识

主要标识指标

1

隔离

1、与互联网隔离

 

2

带宽

2、带宽为 100M

 

3

丢包率

3、链路端到端 24 小时丢包率≤1%

 

 

4

 

时延

4、Ping 32 字节数据包端到端时延≤

10ms

 

 

5

正常运行率

5、全年网络正常运行率>99.9%

 

2、标的名称:公安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关键服务标识

主要标识指标

1

隔离

1、与互联网隔离

 

 

 

服务类核心产品

 

2

带宽

2、带宽为 200M

 

3

丢包率

3、链路端到端 24 小时丢包率≤1%

 

 

4

 

时延

4、Ping 32 字节数据包端到端时延≤ 10ms

 

 

5

正常运行率

5、全年网络正常运行率>99.9%

 

3、标的名称:互联网专线传输网络链路服务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关键服务标识

 

主要标识指标

1

带宽

1、带宽为 200M

 

2

丢包率

2、链路端到端 24 小时丢包率≤1%

 

 

3

 

时延

3、Ping 32 字节数据包端到端时延≤ 10ms

 

 

4

正常运行率

4、全年网络正常运行率>99.9%

 

采购人关于采购清单具体要求的情况说明:

1)项目需求概况

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关于政法综治“提升平安中国建设能力和水平”的要求,按照科技引领、信息支撑的思路,为加快推进平安建设信息化进程,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中央综治办 2013 年在工信部推进司的推荐下,采用视联网技术开始建设面向全国的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平台”(简称全国综治视联网)。2014 年底,中央综治办、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公安部四部委联合发文,强调“各地加速视联网向乡镇、村和社区基层的建设。”

全国综治视联网采用目前全球最先进的实时高清视频交换技术, 可以在一个网络平台上将任何所需的视频服务,如高清视频会议、视 频监控、远程培训、智能化监控分析、应急指挥、视频电话、现场直 播、电视邮件、信息发布等数十种视频、语音、图片、文字、通讯、数据等服务全部整合在一个系统平台,通过多种终端设备实现高清品

 

质视频通信实时互联互通。中央综治委和综治办领导给予了极大的重视,要求深度运用视联网技术,加大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学校、企事业等基层单位的应用力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依托综治信息系统,推动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中央综治办的目标是建设一个横到边、纵到底的大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频云平台通信网络,显著提高综治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目前综治视联网一期建设已由中央综治办主导,完成并联通了除台湾外的全国各省(区、市)和部分地市、区(县)、乡镇(街道)及社区

(村),利用视联网系统多次成功开展跨部委会议、基层调研、座谈会、培训会、地方实践指导等活动。综治视联网可以在发生突发事件时, 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研判分析,辅助决策,真正实现一线通达,视联面对面,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创新了综治管理模式。全国综治视联网的建设将大大提高综治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平安建设的现代化水平,提升各级综治部门和基层的工作能力和效率。

中央指出省内综治视联网的建设模式灵活,即可以采用预算制由 省综治办统一采购部署,也可以由各省综治办顶层设计、统一规划, 各地市、区(县)综治办独立采购建设,接入本地运营商的视联网, 完成全省互联互通。根据广东省委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为保证 各地市、各县区、镇、村的视频会议设备和系统,以及链路运营与中 央实现无缝隙衔接,本项目主要完成 378 个村级综治中心的视联网建设。

2).项目建设主体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的粤政[2017]134 号文件要求,为深化开展全省综治视联网覆盖工作,按照中共惠州市委政法委员会的惠市政电[2018]55 号通知精神,现就中共博罗县委政法委员会对覆

 

盖 378 个村居综治中心的综治视联网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采购。

3).建设要求

本次招标的内容是综治视联网系统及相关服务,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综治视联网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国家标准对综治视联网有相关功能和技术要求,如《GB/T31000-2015》标准中规范了关于综治视联网的功能和技术要求,旨在为各级综治组织开展综治信息系统建设提供指引,本标准中规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视联网应用系统(简称综治视联网系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该系统根据综治工作业务需求,采用先进技术的视频产品和信息安全关键技术,可将视频会议、视频监控、视频通讯、视频培训、视频点播、视频调解、视频信访、视频调研、信息发布等功能整合在同一平台上,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服务管理等业务应用可视化、扁平化。

4).建设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 378 个行政村/居委会,博罗县综治中心。

5).建设内容

  • 建设覆盖 378 个村居级综治中心的综治视联网系统,每个村居综治中心配置一套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及相关显示设备。
  • 建设 378 条连接全县各村居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系统的村级专线传输网络链路,网络要求为与互联网及其它网络隔离的专线网络,要求每条传输专网链路的带宽为 100M,要求各村居综治中心的传输专网链路汇聚接入至该镇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系统,镇街综治中心的传输专网链路汇聚接入至县综治中心综治视联网系统。本项目含

378 条传输专网链路的三年租用服务费。

  • 租用一条公安专线传输网络链路,用于与公安部门对接, 租用一条互联网专线传输网络链路,用于县级平台服务器外网连接。

 

6)总体功能

实现 378 个村居综治中心的综治视联网系统与市、省及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

  • 视频会议终端功能:

①视频会议终端能够支持高清视频会议召开;

②支持会议点对点、一点对多点视频会议交流,支持呼叫主会场和被呼叫功能;

③现中央、广东省及惠州市均使用由视联动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的核心服务器平台及终端设备建设省、市级综治视联网,投  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支持与已建市级、省级的综治视联网系统无缝对接, 实现互联互通,要求采用数字对接方式实现协议对接、寻址号码体系  对接和众多平台模块对接,以保证新建视联网系统与已建的中央综治  办视联网系统的兼容性。

  • 网络搭建要求:

提供 378 个综治中心的综治视联网系统专线链路接入,共 378 条视联网专线,与互联网隔离,每个综治中心点到县级系统平台的带宽为 100M,链路端到端 24 小时丢包率≤1%;Ping 32 字节数据包端到端时延≤10ms;全年网络正常运行率>99.9%。

 

  • 系统拓扑图
 
   

 

 

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投标人无需再在“★号不可偏离项条款响应表”进行投标响应,

而是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中共博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我公司承诺:

 

1、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应对措施,如实对博罗县综治视联建设项目(包一)进行深化设计并实施。

2、所投一体式视频会议终端产品支持与已建市级、省级的综治视联网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互联互通,采用数字对接方式实现协议对接、寻址号码体系对接和众多平台模块对接,保证新建视联网系统与已建的中央综治办视联网系统的兼容。

3、中标后不得以商务谈判的理由为借口,提出拖延项目进度

 

4、所投产品必须与投标产品的品牌、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相符。

5、在签订合同前提供所投产品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投标人同意遵守采购人要求承诺的事项,请在下面签名盖章。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章)

 

 

 

 

4、视联网终端视频会议功能展示

 

  • )功能截图(和视频文件佐证)的展示内容

 

 

序号

所属子系统名称

 

功能展现的名称

 

具体展现内容

1

 

一体式视联网终端

 

视频会议拨号功能的演示

对一个已接入综治视联

网的视联网终端进行视频会议拨号点对点视频

会议,并正常连线。

2

 

一体式视联网终端

 

视频会议一点对多点组会功能的演示

与多个视联网终端同时

进行视频会议,一点对一点轮 播,实现点对多点视频会议功能。

 

  • 投标人参照功能展示内容的相关内容通过界面截图形式展示 真实可用的原型系统。
  •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的功能展示内容的描述顺序在纸质投标

文件中提供功能截图(图文并茂的形式)。投标人没有提供功能截图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该评分项不得分。

  • 投标人提供功能截图的所投的软件产品需要是已经投入市场 运行的,需要在投标文件中预先说明使用的案例。设计、测试等未进入市场的软件产品作为本次所投产品提供功能截图的,需要在投标文件中预先说明。投标人未提供预先说明的材料,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盗用、借用或具有版权争议的其他方软 件产品,但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 )采购人要求视频文件佐证

1)投标人参照功能展示内容的相关内容制作功能展现视频文件

(本章节下称该视频文件)形式展示真实可用的原型系统。投标人没有提供该视频文件的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

 

会可以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该评分项不得分。

  • 该视频文件佐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该视频文件中不得对其 投标文件内容做出任何额外的承诺和修正。
  • 视频文件是投标文件截图的佐证材料。该视频文件刻录为光盘

或 U 盘,如果使用 U 盘建议设置为只读状态,避免该视频文件因非正常原因被无故删除。视频文件格式为.MP4,时长最多不超过 10 分钟,评审时播放时间不超过该时限。该视频文件于开标现场与纸质投标文 件一起递交。

  • 提供了该视频文件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代 表负责播放该视频文件。投标人没有提供该视频文件的、无法播放的均视为其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委员会可以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为准进行评审,该评分项不得分。

 

(二)本项目服务因素的需求

1、货物类项目售后服务

  • 质保期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3   ,具体按国家或行业

有关标准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为准。质保期后,如采购人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长期负责有偿优惠维修。

  • 提供标准电话技术支持(7×24 小时)。免费质保期内维修

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 60  分钟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现场,除特殊情况外,故障排除时间不超过 6 小时。

2、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根据投标人能否为采购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进行比较。

3、服务团队的需求

政府采购活动面向中国境内,考虑到当前国内有些直辖市按照半年打印一次社保记录的现状,因此,服务团队的社保记录时间设置为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

投标人需要安排服务团队的人员数量共 42 名,具体如下:

  • 项目负责人

投标人派出 1 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 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

 

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证书或职称证书与 PMP 项目经理证书或认证。

  • 拟派出人员
    •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同时具备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或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职称证书、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计算机应用工程师证书或职称证书、省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网络工程师证书或职称证书。

  •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片区负责人 10 人。

项目片区负责人需具备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子类或计算机类或网络类或通信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实施人员 30 人。

项目实施人员需具备市级或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子类或计算机类或网络类或通信类)初级(助理级)或以上的职称证书。

采购人关于设置社保记录时效的情况说明:投标文件提供了投标

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拟派出服务团队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没有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才能得分,投标人对拟派出的服务团队社保记录的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信誉因素的需求

1、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由县级以上 信用中心、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者经人民银行备案的机构出具的一份信用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税务行政部门公布的 2018 年度纳税信用等级的材料,按照 A 级、B 级、M 级、C 级或以下的顺序进行评价。须提供自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

 

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情况说明: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 8 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 M 级。增设 M 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 A、B、C、D 四级变更为 A、B、

M、C、D 五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税务机关每年

4 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 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证明材料。

关于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的情况说明:信用报告在国内近几年才

开展,当前信用报告并无具体年限的查询信息,一般显示报告日期或 打印日期,因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出具报告日 期或打印日期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当 前税务部门对“纳税信用等级”没有出具盖章书面或匾额的证明材料, 一般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因此,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自 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不再限于书面盖章或匾额,不再要求原件备查。“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由于有 些城市未再开展或连续情况不同,也没有有效期,因此,投标人提供 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 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复印件材料。

2、采购人根据自身项目需求增加的信誉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有效期内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采购人关于此信誉要求的情况说明:

  • 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ISO20000)

为了保证项目能够如期交付,以及提供更加高质量的服务,特设置此条款。

  •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

本项目属于全国综治视联网系统及相关服务项目,因涉及网络安

 

全、网络信息等要素要求投标人的管理体系需建立并实施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信息安全,为证明投标人的信息管理水平。

(四)本项目业绩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从 2016 年 至今同类业绩,单个同类业绩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50 万元的同类业绩。同类业绩证明文件一般是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

(五)本项目财务状况因素的需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的会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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