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磋商需求
项目名称: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B区块土地整治采购项目(重新发布)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南太湖新区长东片区B区土地综合整治、垦造耕地工作的顺利开展,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垦造耕地质量及时间进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对该区块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及项目申报等业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B区块区域总面积约202公顷,全部位于大钱村,区块保留大钱村古村落。项目区建设用地有复垦潜力地块,垦造耕地潜力338亩,旱地改水田潜力33亩,可建设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530亩(具体数据以实测为准)。
一、服务内容
1、对实施区域展开调查,查清土地整治潜力、农户搬迁数量、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等;
2、编制项目区土地整治规划设计方案并通过评审;
3、按土地整治相关政策要求,分类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立项申报、系统备案、竣工测绘、耕地质量评定、竣工验收等工作;
4、在项目服务保障期及实施期内提供土地整治的技术咨询工作。
5、为完成整个采购项目的其他技术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严格按照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和《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对项目进行规划设计方案编制。
1、详细调查土地整治项目区基本情况,根据实测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相关数据,查清项目区域的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现状地类情况;
2、科学编制项目实施规划设计方案,制定布局合理、沟渠相连、道路相通,地块高程适宜,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
3、精确预算项目投资及实施后效益分析,根据项目实际工程量按标准测算具体工程量和所需投入资金情况,对项目实施后能产生的效益进行分析。
4、规范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图件,按照标准图幅的相关要求制作项目规划图,要求图面要素齐全,地形、地物相关数据标注准确。
(二)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申报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项目区的各类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以上未明确事项及要求,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四、服务期限: 3年
五、规划编制周期:45日历天。
六、付款方式:立项、备案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余款竣工验收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
七、人员配置:该项目须投入人员6名及以上。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或土地规划中级职称。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主安排对该项目的投入人员。中标后须严格按照投标时承诺的人员配置进行该项目的规划设计,不得自行进行调整。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如需调整的,须经采购人同意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更换。
八、规划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及依据如下:
1.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6)《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1.2 行业技术标准
(1)《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3)《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93);
(4)《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5)《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
(6)《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SL/T4-1999);
(7)《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8)《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8-91);
(9)《浙江省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2015);
(10)《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2015)。
1.3 相关规划及资料
(1)《湖州市志》;
(2)《湖州市土壤志》;
(3)《湖州市水利志》;
(4)《2017年湖州统计年鉴》;
(5) 项目实测现状图;
(6) 其它与项目有关的实地调查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