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入研究、挖掘、传承“浙西南革命精神”,是弘扬红色文化、传承革命传统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重要路径。丽水市作为浙江省唯一的所有县(市、区)都是革命老区县的地级市,是浙江省红色资源的主要集聚地之一,具有传承浙西南革命精神和推动红色资源价值转化的有利条件和先行优势。紧抓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浙江大花园核心区、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等建设契机,以传承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助推丽水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丽水市委市政府作出研究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编制《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的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整体推进的顶层设计,并为红色资源的保护、开发和管理提供依据。
二、进度要求
2019年6月30日(可根据政府采购进度适度调整时间,以丽水发改委最终确定时间为准)前向丽水市提交最终规划成果。
三、编制及成果要求
《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的编制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丽水市及九个县市区的重要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革命遗址、革命纪念馆、红色路线、红色产业等资源保护利用状况和市域经济社会发展现状。
《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应完成红色文化资源及文脉梳理,明确浙西南革命精神的基本内涵和当代价值,研究提出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发展的重点、路径及载体,各县市的发展定位与功能布局,以及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成果形式严格按照要求足量提交规划文本及相关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质量应符合《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的相关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丽水市相关的文物保护的要求,符合丽水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规划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项目最终成果为《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含相关附件和图件)纸质版和电子版。
四、验收要求
《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通过丽水市组织的专家评审会的评审。
五、付款方式
由甲方分三期支付给乙方:合同生效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中标合同价的50%;提交《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初稿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价的30%;《浙西南革命精神传承和红色资源价值转化规划》通过评审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合同价的20%。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