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8〕423 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我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安排的通知》{粤交规函[2019]1490 号}及《广东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指引》等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统筹指导工作,各地市交运输局负责辖区范围内普通国道和所辖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省交通集团负责所辖国家高速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各单位所辖已纳入资源储备项目库的国家公路(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道)项目建设方案研究和本级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成果编制。规划期限至 2030 年,对 2030 年后远景发展提出设想。为响应省级单位要求,启动关于普通国道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要求:项目建设方案应基于 1:10000 地形图,按工可深度进行研究;预判地质风险高的项目,应按工可深度开展地质勘察工作;按规划编制要求及相关指导意见,于 2020 年 6 月前完成控制规划,提交主要成果文件。
根据对潮州市辖区内普通国道梳理,目前潮州市项目库总里程 68.0km。项目库总里程
项目名称 |
国道编号 |
线路名称 |
是否已开展前 期工作 |
建设性质 |
长度 (公里) |
投资额 (亿元) |
国道 G355 线饶平县上饶康贝至新丰楼仔路段改线工程 |
G355 线 |
G355 线 福建福州- 广西巴马 |
✔ |
拟扩容(平行新建)(上饶镇康贝至饶洋镇扶阳林路段 13.1km)、改扩建(饶洋镇扶阳林至新丰镇楼仔路 段 0.919km) |
14.02 |
7.01 |
国道 G355 线饶平县新丰至三饶段改建工程 |
G355 线 |
G355 线 福建福州- 广西巴马 |
✔ |
拟扩容(原路改扩建)(新丰楼仔至三饶松柏墩 7.39km)、拟扩容(平行新建)(三饶松柏墩至大潮高 速三饶互通立交 6.6378km) |
14.03 |
7.01 |
G539 线潮州上 埔至秋溪 |
G539 |
揭东-南澳 |
✔ |
完全新建 |
12.34 |
14.06 |
已开始前期项目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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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
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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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 G228 线饶平境内规划线位(含饶平汕头 快速干道工程) |
G228 线 |
G228 线 辽宁丹东- 广西东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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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扩容(平行新建) |
25.09 |
12.55 |
国道 G539 线湘桥铁铺至汕头 交界段 |
G539 线 |
G539 线 湘桥-汕头澄 海交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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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扩容(原路改扩建) |
2.52 |
1.26 |
未开始前期项目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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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
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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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68.0 |
41.9 |
2、采购项目执行标准
我市国土空间资源储备项目库的普通国道共 5 个项目,总里程约 68 公里(具体清单详见附表 1)。
项目建设方案应基于 1:10000 地形图,按工可深度进行研究;预判地质风险高的项目, 应按工可深度开展地质勘察工作。
建设方案研究内容包括:技术标准、路线方案(基于 1:10000 地形图的平纵面线形); 互通立交、特长桥梁、特长隧道等控制性工程的规模及平面布置图;用地规模与用地类型初步统计结果。
应对路线走向与“三区三线”关系进行细致摸查;对能否穿越相关规划,项目占地规模和占地类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应给出明确结论;对确需穿越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或水源保护地二级保护区的项目,应充分论证穿越必要性并提出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的措施;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应对占用必要性、合理性和补划方案进行论证。
编制提交主要成果:“1+1+3+1”,即 1 个技术报告(包含 1 个规划研究报告和每个项目的建设方案研究报告)、1 套图表、3 个专题研究报告和 1 个空间矢量数据库。
主要包括:普通国省道空间控制规划工作背景,研究过程等;普通国省道待建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技术标准、工程方案与规模、投资、建设程序等;普通国省道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与“三区三线”的关系;对“三区三线”相关规划的调整建议。
(c)路线平纵面图(1:10000);
根据项目研究深度和工作需要,技术图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后期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做进一步要求。
就所辖国家公路国土空间控制规划建设方案同生态保护、建设用地、城镇发展的关系进行专题论证,按相关行业规范编制要求形成上述 3 个专题研究报告。分别为:
为确保与 “三区三线”空间关系精确套图叠加,提交包括本辖区各国家公路项目路线、项目用地空间、控制性工程用地空间,以及与生态保护、建设用地、城镇发展专题衔接情况的等空间矢量数据库。数据库统一采用国家大地 2000 坐标系统,采用 ARCGIS9.3
(或以上)的 PGDB 格式进行数据制作和存储。
除上述主要成果外,并包括空间控制规划编制过程中形成的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等辅助成果。
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定之日起至规划成果按规定经批准同意后,报上级交通部门审查通过为止。主要成果文件须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前完成,全部成果文件需于 7 月底前完成。如因潮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延期,则对应工期顺延。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按规定经批准并报上级交通部门审查通过的成果文件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费用的100%。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方可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