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种 |
苗木规格 |
综合单价 最高限价 (元/每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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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径/地径(cm) |
高度(cm) |
冠幅(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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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楠 |
米径≥3.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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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银杏 |
米径≥5.0㎝ |
250-350cm,不得截杆,不得高于400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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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紫玉兰 |
米径≥4.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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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紫薇 |
地径≥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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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桂花 |
地径≥4.0㎝ |
≥150 |
≥80 |
50 |
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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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50 |
40 |
注:1、▲苗木的米径/地径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2、▲投标的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2.3 技术规范验收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 6000-1999
2.4 苗木质量要求
(一) 形态要求:
1) 长势良好,枝叶繁茂,叶色正常,树冠完整。
2) 苗干粗壮且直,枝条充分木质化,主枝分布匀称。
3) 根系发达,有较多的侧根和须根。
4) 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
5) 米径(或地径)、苗高、冠幅等规格符合清单要求。
6) 针叶树生长正常而饱满的顶芽,树冠完整,下部丰满。
7) 保证苗木的品种纯正。
(二) 起苗、包装要求:
1) 所供苗木必须为苗圃移植苗,全冠;
2) 苗地干旱,起苗前3-4天先浇水一次。
3) 起苗尽量多留侧根和须根。
4) 苗操作注意不要伤及树皮、主枝,保持泥球完整。
5) 泥球直径应是树苗胸径的5-10倍,泥球高度应为泥球直径的2/3左右。
6) 泥球包装规范、完整,装、卸、运输过程不能碰散土。
2.5 其他要求:
1) 提供的绿化苗木需提供植物检疫证书(签订合同前提供)。
2) 报价人应承诺: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综合单价不变,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的绿化苗木数量和品种作适当的调整,承包总价最终以成交人实际提供的绿化苗木品种和数量并依据成交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3) 交货要求: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每次供货接采购人通知后5天内,将所需苗木品种、数量、按时送到指定地点。
4) 成交人如果不能按时提供所需苗木品种和数量,采购人有权从市场上采购所需苗木品种和数量,这其中差价由成交人支付。
5) 成交人如提供的苗木达不到规格要求的,由采购人确定综合单价,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投标人在装卸和运输苗木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7) 投标报价应是完成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其应包含购买苗木的价格及运输、装卸、技术咨询服务、安全意外保险及分批次发运到指定地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等一切费用,并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报价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综合单价,今后不作调整。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
2.6 交货时间地点:
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分期分批供货
2) 承诺每批交货期:接采购人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2019年4月30日前供货完毕)。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服务期: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2.7 付款方式
1)服务期满后,成交人及时向采购人报送苗木供应报验单等资料,按实结算,采购人一次性支付苗木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