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仪陇县城乡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及服务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站)共61座,在线监测仪器共115台;明渠流量计检定校准35台;管式流量计检定校准77台。具体内容如下:
(一)61座城乡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测仪器115台
1.26座污水处理厂(站)已安装的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共76台运维服务;
2.即将新增的39台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运维服务。
(二)明渠流量计检定校准35台。
(三)管式流量计检定校准77台。
(二)运维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运维服务内容
★对以下清单中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测仪器仪表进行维护和检定校准,确保仪器正常、稳定运行。
序号 |
仪器设备(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COD在线监测仪运维 |
台 |
35 |
2 |
氨氮在线监测仪运维 |
台 |
35 |
3 |
总磷在线监测仪运维 |
台 |
23 |
4 |
总氮在线监测仪运维 |
台 |
22 |
5 |
明渠流量计检定校准 |
台 |
35 |
6 |
管式流量计检定校准 |
台 |
77 |
7 |
在线监测仪器废液处置 |
项 |
1 |
①运维服务要求
★1.日常巡检保养
每天应通过远程查看数据或现场察看的方式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并判断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有持续异常等情况,应前往站点检查。
★2.定期检查维护
(1)定期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现场维护。
(2)检查仪器设备接口、管路、辅助设备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进行必要的清洁、配件更换等工作,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行。
(3)检查监测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
(4)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试剂。
(4)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
★3.月检查维护
(1)每月的现场维护应包括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一次保养,对仪器分析系统进行维护;对数据存储或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监测仪器接地情况,检查监测站房防雷措施。
(2)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和保养易损耗件,必要时更换;检查及清洗取样单元、消解单元、检测单元、计量单元等。
★4.季度检查维护
(1)根据相应仪器操作维护说明,检查及更换易损耗件,必要时进行更换。
(2)对于在线监测仪器所产生的废液应以专用容器予以回收,并按照GB18597的有关规定,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或回流入污水排放口。
★5.年度检查维护
服务商每年度对明渠流量计、管式流量计进行检定(校准)并出具带有CMA认证标识的检测报告或检定报告。
6.其他检查维护
(1)保持监测站房的清洁,保持设备的清洁。
(2)其它维护按相关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仪器维护保养、易耗品的定期更换工作。
★②设备核查、校准服务要求
对水质自动分析仪定期进行标样核查和校准,标样核查结果应满足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③其他质量控制要求
1.应按照HJ91.1、HJ493标准的相关要求对自动监测仪器实施质量控制。
2.服务商需建立运维考核和质量控制制度。
★④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
1.在线监测仪器需维修的,应在维修前报主管部门备案;需停运、拆除、更换、重新运行的,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2.因不可抗力和突发性原因致使在线监测仪器停止运行或不能正常运行时,应当在24h内报告主管部门并书面报告停运原因和设备情况。
3.运维单位须在仪陇县当地配备现场常驻服务人员,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120分钟以内赶到现场处理并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和故障不在运维服务范围内。
★⑤运行档案与记录
1.运行记录应清晰、完整,现场记录应在现场及时填写。可从记录中查阅运行维护情况。
2.相关表格参照(HJ 355-2019)附录。
★(四)绩效考核与付款方式
1.本项目付费对服务商实行运维服务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及标准见下表;
考核内容 |
考核要求 |
备注 |
运行与维护 |
1.保持站房及设备的清洁卫生(5分); 2.定期清洗污损部件(5分); 3.定期更换试剂(5分); 4.定期更换易耗品(5分); 5.按时按质完成标样核查(10分); 6.按时按质进行校准(10分); 7.及时报告、处理各种设备故障(10分); 8.按规范要求对废液收集处理(10分); 9.仪器设备运行状态良好(10分)。 |
70分 |
质量保证和控制 |
1.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运维考核体系(5分); 2.采用信息化运维工具进行运维(5分); 3.建立运行维护制度、仪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有关制度。(10分) |
20分 |
档案与记录 |
1.巡检记录、维护记录、试剂更换记录、维修记录等档案台账完整(5分) 2.废液收集处理记录等档案台账完整(5分); |
10分 |
2.季度考核得分与付费比例。
(1)绩效得分≥90分,付费比例为100%;
(2)80分≥绩效得分<90,付费比例为90%;
(3)70分≥绩效得分<80,付费比例为80%;
(4)60分≥绩效得分<70,付费比例为70%,
(5)50分≥绩效得分<60,付费比例为50%;
(6)绩效得分<50分,不支付剩余费用。
二、商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及地点
1.合同签订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
2.服务期限:一年 ;
3.服务地点:仪陇县新政、金城、永乐、复兴、立山、土门镇等共计61个污水处理厂。
(二)付款方式
政府采购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服务期满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货商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支付至合同货款的60%,其余10%余款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三)服务期要求及验收标准
1.运维期间所有设备运行正常,按照环保要求做好包括不仅限于仪器校正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故障记录在内的相关记录。
2.运行与维护方案应包含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情况说明、运行与维护作业指导书及记录表格,并形成书面文件进行有效管理。
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情况说明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构成图,水质自动采样系统流路图,数据控制系统构成图、所安装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方法原理、选定量程、主要参数、所用试剂,以及按照 HJ 355 中规定建立的各组成部分的维护要点及维护程序。
4.运行与维护作业指导书内容应至少包含如下内容: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的维护方法,所安装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方法、试剂配制方法、维护方法,流量监测。
5.记录表格应满足运行与维护作业指导书中的设定要求。
6.其他有关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运行、验收及数据有效性必须符合《HJ353-2019》、《HJ353-2019》、《HJ353-2019》、《HJ353-2019》法规标准。
(四)其他要求
1.运维设备包括:COD仪,氨氮仪,总磷仪,明渠流量计,管式流量计等。上述设备如有损坏,需要更换配件等费用均由运维厂商承担(包含在线监测设备、pH计、温度计、数采仪等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换、检定校准,药品等耗材费用,危废品的处理等)
2.每年需由运维厂商请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所有检测设备进行比对,比对频率为每季度一次,如我单位对设备检测数据有很大可疑性时另外增加一次比对检测,每次比对需提供比对报告,如果比对报告结果显示设备误差超过国家标准,运维厂家需要对设备进行维修处理,维修完成再次请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行比对,出具比对报告,直至比对报告结果在国家标准范围内,所需费用由运维厂商承担。
4.运维期间如发生故障不能在48小时内处理完成的将进行扣款处理,扣款按每延迟1天扣除运维费的1%。
5.合同终止时本次维保厂商要无偿与下次维保厂商交接设备密码、软件控制程序、IP地址等。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若是小微企业(包括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