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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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编号:202012020000127225 文档页数:45页 所需下载券:10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3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

用户需求书

 

编制说明:

《用户需求书》中所涉及的设备品牌及型号,仅供参考,并无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可以选用   其他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在质量和性能上不得低于《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作为投标无效条款,请投标人   注意,必须实质性点对点响应;否则将导致无效投标。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重要条款,但不作为投标无效条款,请投标人注   意,必须实质性点对点响应;否则将严重影响技术评分。

《用户需求书》中凡标注有“◆”的地方为核心货物或服务,请投标人注意。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粤东西北地区新一轮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设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城[2015]242 号)文件要求,为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7 年 4 月我区启动实施武江区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整区打包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 3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建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试行)》(HJ978-2018)的自   行监测要求,现需要在 3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然后按要求联网,并完成环保验收和取得发排污许可证。

二、项目范围

项目包括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 3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和入水口合共 6 套的在线监测系统的设备购置安装调试工作,以及相配套环境数据展示服务软件。

三、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预算金额

 

1

韶关市武江区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 3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项目(重招)

 

1 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于 2021年 01 月 20 日前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312,500.00 元

四、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标准及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 3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环评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出水口在线监测设备参数要   求如下: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建立全国统   一、全面覆盖的实时在线环境监测监控系统,推动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结合国务院发布   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编制此技术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排污企业现场端自动监测设备、通讯网络和环保部门的监控信息   系统软件组成。该系统可对污染源进行自动采样、对主要污染因子进行实时监测,通过有线   或无线网络将监测数据自动传输到环保部门监控中心。监控中心的监控信息系统软件进行数   据汇总、整理和综合分析,实现对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

(一)系统技术特点及网络架构

系统需要本着标准化、通用性、开放性的原则,为打造新一代的在线监测信息管理平台   奠定坚实的基础。系统建立标准的“统一接口”,可以灵活适应不同的监测仪器以及通讯方   式。

在线监测系统设计一个重要的方向是注重各级环保部门的数据统一性和技术实现的兼  容性,需要建成一个满足市、区、镇各级环保需求的现场端系统,现场端系统可同时满足三   级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的技术需求。

 

系统网络结构拓扑图

 

(二)现场端集成

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现场端是将各种不同类型仪器设备集成,形成一个整体、独立运行的系统。需要考虑当有新的监测仪器加入,或者有新的通讯网络接入的时候,现场端系统都可以适应这些变化。当环保管理业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需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提供更广泛、更深入的数据服务的时候,现场端集成系统也可以和新的业务系统结合或进行数据交换。

(三)遵循技术规范

 

HJ/T

377-2007

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

HJ/T

101-2003

氨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2-2003

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03-20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6-2003

pH 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7-2003

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98-2003

浊度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HJ/T

15-2007

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技术要求

HJ/T

367-2007

电磁管道流量计技术要求

HJ/T

353-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

HJ/T

354-2007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

(四)现场端系统组成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由污染因子(COD、氨氮、总磷、总氮)监测子系统、常规因子监测子系统(pH、流量)、采样及预处理子系统(采水泵、采水管路、过滤装置、等)、数据采集与处理子系统、辅助防护子系统。(监测站房子系统、排放口子系统由业主方提供)

 

(五)运维服务要求

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和《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规范》(T/GDAEPI 01-2019)的要求对数据采集系统和自动分析仪(COD、氨氮、总磷、总氮、pH)、采样单元、流量监测单元(超声波流量计或电磁流量计)在线监测系统提供专业的运营维护技术服务,确保在线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并提供自动分析仪器试剂更换、常规耗材的更换。

(六)项目设计要求

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建设数字政府的需要。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都非常重视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国家生态环境部还专门出台了生态环   境大数据建设方案及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方案。

因应大数据应用及信息化示范的要求,针对污水治理成效的数据展示,仪器设备运作情   况远程控制等,进行建设“镇级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一体化监管平台”,平台要求实现   以下一下展示化基本功能:

监测点位数据监控看板:提供所有监测点的一览式概览页面,直观显示监测点的名称、联网状态、最新监测数据、是否超标等信息。并可查看监测点的站点详情与仪器实况。站点详情应包括监测点的详细信息、监测数据、异常信息记录。仪器实况应提供对应的全屏状态展示,以动态工况图方式对监测仪器运行情况进行远程仿真,展示各种仪器的当前运行实况。   支持电脑端、微信端。

历史数据查询:支持查询指定监测点的指定类型监测数据,支持查询小时数据、分钟数据、日数据、周期数据。数据查询应可直接显示超标标准,并可自主切换多个预设标准。切换标准后监测数据的超标判断应按标准切换而切换。数据查询应支持多维度的自主排序、筛选。并支持就选定的数据直接绘制图表。数据查询的数据应提供对应的数据分析图表,图表应采取多坐标轴方式展示,以便多因子数据同时比较。数据查询应可展示数据有效性与多种异常状态。支持电脑端、微信端。

▲标准数据报表:支持导出指定监测点的数据报表,遵循国家生态环保部发布的相关规范, 支持日报表、月报表、周报表、季度报表、年报表。

同时支持电脑端、微信端。微信端支持用户自行下载报表并发邮件到指定邮箱。

▲远程反控:平台应可实现对现场仪器的平台反控。平台反控最少应支持数据补发、工控机   重启、分析仪校时、反控获取现场仪器参数、反控启动现场执行标样核查、空白校准、加标   回收、标样校准功能。远程反控时,应提供必要的现场仪器反馈信息并直观展示。

参数核对:平台应提供功能对基础资料登记的仪器因子参数与现场报文上报的因子参数进   行直观对比功能,应醒目标示不符的信息。

平台公告:平台应提供公告功能,用于告知指定监测点的状况。公告信息可在站点详情与   全局看板中查看。支持电脑端、微信端。

人工运维监管:支持对运维人员是否按合同要求的运维频次、质量进行监管,比如每个站   点的日常运维、仪器校准校验等。运维人员到达站点的签到、签离时,能以微信消息通知监管人员,能在微信上查看运维人员每次填单详情。支持电脑端、微信端。

数据分析报告:每年度为每个站点自动生成数据分析报告,对人工运维的日常维护、校准校验、故障处理、远程维护和设备运行情况、数据表现进行定期分析,并为后续的监管目标、措施提出参考建议。支持对历次数据报告进行统一管理。

支持微信端查看简约网页版,支持详细报告文档下载。

权限控制:提供以人员、组织、角色三重纬度的权限管理功能,权限包括菜单权限与数据   权限。支持给不同人员、不同角色授予不同的功能菜单权限,支持给不同人员、不同级别组织授予不同站点数据查看权限。

★六、项目完成时间

2021 年 01 月 20 日前完成龙归镇、江湾镇、重阳镇等 3 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口和入水口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和调试,并实施联网验收工作,同时协助同步办理排污许可证。验  收后提供一年免费运维服务。

七、付款方式

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支付合同金额 30%的为预付款;

2.进度款:设备到场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60%;

3.项目尾款: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   程,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

4.运维期到期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100%。

5.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相对应金额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6.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   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采   购人不承担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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