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说明
1、项目概述
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芜湖高新区”)属于国家级开发区,位于芜湖市弋江区境内,地处芜湖市区南部。
芜湖高新区于1991年启动开发建设,2010年由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市级开发区,并委托芜湖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规划期限2001-2020年,规划范围10平方公里:东至九华南路、西到漳河入江口、北起峨山路、南抵与芜湖县的交界线;产业定位:光电子、新材料、汽车零部件。
2002年委托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完成该轮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并于2003年9月取得芜湖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环监管[2003]84号)。
2006年2月,芜湖高新区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省级为省级开发区(皖政秘[2006]22号文),核准面积6.5平方公里,主导产业为光电子、新材料、汽车零部件。
2010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国函[2010]01号),定名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6.5平方公里,规划四至范围:东至九华南路、南至纬十路、西至漳河、北至峨山路。符合现六部委发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规划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汽配、新材料、医药。开发区升级后均未开展规划环评工作。
为了从源头预防产业园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文件中提出“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开发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公众的通知》(皖环发[2019]74号)《芜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全市开发区规划环评及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芜湖市弋江区组织开展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跟踪评价工作。
2、项目最终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1份,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组织审查。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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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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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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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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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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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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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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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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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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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跟踪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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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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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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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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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核心服务项目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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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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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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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区跟踪评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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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序号为采购需求一览表中对应的序号;
2、上表应根据具体项目和评标办法合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