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开发区概况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处鄂尔多斯城市核心区中部,是东康阿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控制面积270.59平方公里,是内蒙古自治区第3家、鄂尔多斯市第1家国家级高新区。开发区于2011年5月规划建设,同年10月获批为自治区级高新区。在自治区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有关厅局的鼎力支持下,市委、政府举全市之力,经过五年的“以升促建”,于2017年2月升级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9月,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批复文件精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为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委托鄂尔多斯市委、政府管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机构规格为副厅级。经整合扩区升级,现已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一区三园”的大产业格局,总面积约74.93平方公里。
二、编制目的
通过开展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对开发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对开发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分析,对规划合理性进行分析,并进行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价,对开发区开发、产业布局、资源配置等提出更为合理的安排,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将开发区的环境因素置于重大宏观经济决策链的前端,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从而使开发区达到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的目的。
三、编制范围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整合扩区后,高新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70.59平方公里。包含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轻纺产业园。
高新技术产业园:包括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铜川商贸物流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151.97平方公里。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120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东乌兰木伦河、西至东康快速路以东、南至那达慕街以北、北至规划一路;铜川商贸物流园规划用地面积31.97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北外环路、世纪大道、团结路、东方西街围合范围。
装备制造产业园:包括原装备制造产业园和康巴什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共计89.62平方公里。其中,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71.02 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吉鲁庆沟西侧、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部为九成宫郊野公园南边界;康巴什产业园于规划用地面积为18.6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布洞沟,南抵荣乌高速公路西至规划西纵路、北至布尔洞路。
轻纺产业园: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9平方公里(实际规划面积为28.67平方公里),其中,羊绒区片规划用地面积13.8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控规绿化边界线、南至世纪大道、西至九城官路、北至109国道;酒业片区规划用地面积14.78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包茂高速,南至纬九路,西至东康西线、北至109国道。
四、编制服务内容
按照国家和地方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130-2019)为指导,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2.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3.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4.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合同包1(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标的提供的时间 |
1、收到成交通知书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现场监测、样品采集和数据分析;2、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0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环评报告书初稿编制;3、收到成交通知书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汇报;4、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0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修改和第二次汇报;5、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审稿;6、收到成交通知书后85个工作日内完成市级生态主管部门审核;7、收到成交通知书后95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形成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部;8、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前获得规划环评批复文件。 |
标的提供的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 |
1期:支付比例20%,合同签订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预付款; 2期:支付比例30%,待环境影响报告书正式上报,生态环境部受理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款项; 3期:支付比例5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批复获生态环境部正式印发,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50%的款项。 |
验收要求 |
1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130-2019)为指导,质量达到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并且负责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论证、技术审查等相关流程,取得生态环境部的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批复。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
其他 |
合同价款形式:固定总价合同(包括合同签订后至取得生态环境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批复,该过程中需要的全部费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渠道和指南等有关事宜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办法》及其他相关政策。 提交成果要求:环评报告书报批稿包括印刷版15份及电子版光盘3份 其他商务需求:鼓励有类似项目经验投标人积极参与;鼓励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有关服务人员;鼓励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类似项目业绩;鼓励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企业综合实力材料。 |
2.技术要求
序号 |
核心产品(“△”) |
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分项预算单价(元) |
分项预算总价(元) |
面向对象情况 |
所属行业 |
技术要求 |
1 |
|
工程设计前咨询服务 |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
项 |
1.00 |
3,500,000.00 |
3,500,000.00 |
否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详见附表一 |
附表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服务 是否允许进口:否
参数性质 |
序 号 |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
|
1 |
按照国家和地方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的要求,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13 0-2019)为指导,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1. 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2. 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3. 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4. 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说明 |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响应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