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2019 年 5 月 21 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工作的通知》,东营市成为“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试点” 地区(以下简称“诚信体系试点”)。诚信体系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利用两年时间,在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工作取得突出进展,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标准,从而推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取得新突破。本项目预算资金约为 280 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1、采购内容: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咨询服务
2、采购数量:本项目分一个包,确定一家投标人。
3、预算安排:本项目计划投资约 280 万元。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现行的国家、行业及相关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发包人制定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服务标准等。
3、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的规范。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应满足采购人对该项目进行实施的要求和规范。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支持本国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东营市。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计划》《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方法学》、阶段性 PPT 汇报文档及 WORD 文档、项目整体成果 PPT 汇报文档及 WORD 文档等。
2、期限:服务期三年,需根据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体规划的时间节点自行拟定项目成果交付计划。
3、效率:①按照采购人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②投标人须为项目配备具有专业能力的咨询顾问和相关技术人员;③ 投标人为整个项目组提供项目管理和文档管理所需的工具或方法,用于项目实施期间任务流转、文档审核和共享,保障项目管理质量和效率;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或相关专业规范,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并通过验收。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遵守有关法规,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不良记录;
②投标人必须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③不论投标人成交与否,投标有关资料不再退还。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日,2019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10 月 2 日。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9
年 10 月 2 日下午 17 时 00 分前将书面意见(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方式,递交至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版发
hongxiangzbdl@163.com)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6231611 地 址:东二路与南一路交叉口西南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546-8096655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 76 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 南侧三层楼
发布人: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 年 9 月 29 日
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两试点一示范”工作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的现状,突出区域特点、把握重点问题、借助第三方咨询机构的专业经验和技术优势,通过系统调研,运用科学方法,为东营市医保基金监管制定一套实用、高效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信用体系建设内容须涵盖医保基金监管所涉及的各类主体,并根据主体性质及监管设计符合要求的工作方案,内容包含信用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安排、配套制度清单设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系统功能设计、系统建设等。
投标人须提供明确的项目规划安排,规划符合国家医保局和东营市诚信体系建设试点的总体时间要求,能够确保各时间节点工作成果交付,规划方案具备科学性、合理性。
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设计所针对的监管主体包含参保的医院、医师、药店、药师、参保人以及医保缴纳单位。根据不同参保主体特点设计信用监管方法,如设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积分管理制度、红黑名单制度、信用监测制度等。
投标人应确保项目操作中所用到的方法具备严谨性和科学性,在信用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过程中,应同时进行方法学研究,确保项目可操作性的同时具备一定理论高度。
疗机构的功能定位,设计一套或若干套信用评价指标。同时,设计风险预警指标,对监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提前识别和预警。。
通过对医师、药师、参保人三类主体的数据归集情况、历史监管经验等方面的调研,提出针对三类主体的信用监管方法,同时根据方法要求进行配套管理制度设计。
充分搜集医保基金缴纳单位数据,进行信用评价可行性分析,及应用方法分析,出具信用监管的可行性方案,并探索该类主体信用评价的社会性价值。
结合各类主体信用监管特点,制定能够确保信用体系建设有效落地实施的制度清单,并协助东营市医疗保障局进行政策可行性调研。
医保基金信用管理平台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 定点医疗机构的信用评价结果展示;
√ 信用评价结果排名;
√ 信用风险预警;
√ 各类主体信用档案;
√ 信用评价结果统计分析;
为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落地,投标人需根据实际需要配合提供针对东营市医保局以及各类监管主体的培训服务,培训内容不限于信用管理政策、评价流程、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等。
投标人须为项目持续稳定的运营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对评价指标或评分规则的定期校验和维护以及平台运营维护等。